王夫之的世界观
本体论:破虚无,立诚有
我们可以这样归纳王夫之的哲学体系:在它的开端,王夫之提出了最高的,终极的存在──“诚”。这意味着王夫之站在正统儒学的立场上,与道家、佛教及玄学在本体论上的精巧的虚无主义划清了界限。老子讲“有生于无”,以虚无为道之体;佛教讲空,谓“四大皆空”,以虚无为法之旨;魏晋间玄学中也有“贵无”主张。在王夫之看来,本体论上的虚无主张,出自矫伪。例如老子之讲“有生于无”,王夫之说他“求物之始而不可得……于是弃其本有,疑其本无”(《礼记章句·大学传衍》)。本体论上主张虚无主义的,无非是“寻求而不得,怠惰而不求,则曰无而已”(《张子正蒙注》卷一),王夫之进而批判明代心学家“寻求而不得,则将应之曰无。姚江之徒以之。天下之寻求而不得者众矣,宜其乐从之也”(《思问录·内篇》)。
虚无是不存在的,“天下恶有所谓‘无’者哉?”(见《张子正蒙注》卷一。)王夫之论证道:“今使言者立一‘无’于前,博求之上下四维古今存亡而不可得,穷矣!”(见《思问录·内篇》。)这种智慧,确实使人联想到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关于“非存在”的名言:“对于非存在,我们没有任何知识,也无可言说。”(转引自《前苏格拉底哲学研究》141页,叶秀山著,三联书店1982年版。)
“无”是以“有”为前题的。王夫之说:“言无者激于言有者而破除之也,就言有者之所谓有而谓无其有也。天下果何者而可谓之无哉?言龟无毛,言犬也,非言龟也。言兔无角,言麋也,非言兔也。言者必有所立,而后其说成”(《思问录·内篇》)。
虚无论本出自雄辩,王夫之用更有力的雄辩作了回答:“形而上者,非无形之谓。既有形矣,有形而后有形而上”(《周易外传》卷五),又说:“形而上者隐也,形而下者显也。才说个形而上,早已有一‘形’字为可按之迹,可指求之主名”(《读四书大全说》卷二)。对虚无论从源头根究,可以说它是抽象思维的根茎上开放的不结果实的花朵,虚无论者将“形而上”理解为“无”,可是,“有形而后有形而上”,“无”自“有”生。对于“太虚”的误解也是得出虚无论的原因之一,王夫之说:“太虚,一实者也”(《思问录·内篇》),何以见得呢?“人之所见为太虚者,气也,非虚也。虚涵气,气充虚,无有所谓无者”(《张子正蒙注》卷一),“太虚”也并不是“无”。
王夫之认为,虚无论者的问题在于矫伪,破其矫伪,当立一“诚”。
在传统儒家观念体系中,“诚”本来是一个道德范畴,一种求实的道德态度。在《中庸》中,“诚”被赋予了更广泛的意义。“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诚是客观实在性。这种客观实在性,在张载构筑其存在学说时得到进一步阐发。他说:“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正蒙·诚明篇》),又曰:“天之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同上)。
王夫之从“圣学”与“异端”根本对立这个高度,将“诚”提升为根本的哲学范畴。他说:“诚者,无对之词也……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及形”(《读四书大全说》卷九)。“诚”是一个没有可以与之并列比较的范畴,如果说,“诚”作为一个道德范畴,“伪”是可以与之为对的,可是在这里,“诚”被赋予了高度抽象的“实有”的意义,即使“虚无”,也不能与之并论,即如他指出虚无论的认识根源的一段话说:“知有之有,而不知无之有;知虚之虚,而不知虚之实;因谓实不可居而有为妄”(《张子正蒙注》卷九),在王夫之看来,就连“虚”、“无”本身都是“实”、“有”的。他弃绝了“无无”、“空空”一类无意义的哲学概念。王夫之的“诚”,有如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的“存在者”。
客观实在并不依赖人们的主观感觉,“目所不见,非无色也。耳所不闻,非无声也。言所不通,非无义也。故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有其不知者存,则既知有之矣,是知也。因此而求之者,尽其所见,则不见之色章;尽其所闻,则不闻之声著;尽其所言,则不言之义立。虽知有其不知,而必因此以致之,不迫于其所不知而索之,此圣学、异端之大辨”(《思问录·内篇》)。他还说:“诚者,实有者也。前有所始,后有所终也。实有者,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见,有耳共闻也”(《尚书引义》卷三)。
那么,“诚”到底是什么呢?是客观实在性。王夫之说:“诚也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也”(《尚书引义》卷四),“有者,诚也”(《思问录·内篇》。王夫之兼赋“诚”以形式性与质料性双重意义,从形式性方面来说,王夫之将“诚”解释为“理”或者“道”,他说:“诚者,天之实理”(《张子正蒙注》卷九);“诚与道,异名而同实者也”(《尚书引义》卷五);而从质料性方面来说,他将“诚”解释为“气”或者“阴阳”,他说:“二气絪縕而健顺章,诚也”(《思问录·内篇》);“阴阳有实之谓诚”(《张子正蒙注》卷一)。由于王夫之对于形式(“道”)与质料(“器”)的关系问题上的辩证思维达到很高的水平,故虽对“诚”有不同解释,却有机地统一起来了,没有留下什么矛盾。
他称赞张载“言幽明而不言有无,至矣”,而认为“谓有生于无,无生于有”“皆戏论”(《思问录·内篇》)。
道不离器,理气相依
“诚”是“道”同时是“器”。“诚”是道器一体浑然无极的“太极”。王夫之将“太极”与“诚”联系起来,见于他对张载的赞语:“大易之蕴,唯张子所见深切著明。尽三才之撰以体太极之诚,圣人复起,不能易也”(《张子正蒙注》卷七)。象古代中国许多哲学家一样,王夫之把“太极”视为世界的本原,“太极无端,阴阳无始”(《周易外传》卷七),“太极”、“阴阳”是具有时空无限性的客观存在,世界可以推原到“太极之诚”,但不能推原到“无”。王夫之关于“太极”与“阴阳”的关系有如下表述:“阴阳与道为体,道建阴阳以居,相融相结而象生,相参相耦而数立。融结者称其质而无为,参耦者有其为而不乱”(《周易外传》卷五),“絪縕浑合,太极之本体,中含阴阳自然必有之实”(《张子正蒙注》卷一),“阴阳之体,絪縕相得,和同而化,充塞于两间,此所谓太极也”(《周易内传》卷五)。
《易·系辞传》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理学家向来将“太极”解释为“道”或“理”,而将“两仪”即阴阳解释为“气”,按理学开山祖师周敦颐《太极图说》里讲的“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这就意味着“阴阳”亦即“气”是“太极”亦即“道”或“理”的派生物。王夫之显然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太极非孤立于阴阳之上”(《周易内传》卷五),他批评“误解《太极图》者,谓太极本未有阴阳,因动而始生阳,静而始生阴。不知动静所生之阴阳,……乃固有之蕴,其絪縕充满在动静之先”(《张子正蒙注》卷一),认为“阴阳絪縕充满在动静之先”这种表述,说明王夫之的运动观有一些纰漏。但经典的表述还是“太极有两仪,两仪合而为太极”(同上),“如实言之,则太极者乾坤之合撰”(《周易外传》卷五)。
在理学的语境中,太极即“道”或“理”是普遍性、抽象、一般,阴阳就是物质性的“气”,相对“道”而言,它是“器”,是特殊性、具体、个别。《易·系辞传》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在中国思想史上,割裂“道”与“器”的统一,以抽象凌驾具体,以“道”支配“器”,以一般压抑个别,是极典型的哲学唯心论,尤其是客观唯心论的逻辑,是世界观与方法论双重意义上的唯心主义。而在“道”“器”关系的哲学范畴内,王夫之哲学对程朱理学有较大的突破。王夫之强调“道者,物所众著而共由也。物之所著,惟其有可见之实,物之所由,惟其所可循之恒也。既盈两间而无不可见,盈两间而无不可循,故盈两间皆道也”(《周易外传》卷五)
,“若夫道,含万物以入万物,方往方来,婉嬗希微,固不穷已”(《老子衍》),“道”是无时无处不在的。但是,道不能超然于形器天地之外,“形而上者”这个概念本身就意味着离不开形,“形而上者,非无形之谓。既有形矣,有形而后有形而上”,“器而后有形,形而后有上。无形无下,人所言也。无形无上,显然易见之理”(《周易外传》卷五)。
“道”与“器”不能相离,王夫之认为,天下“终无有虚悬孤致之道”(同上卷三),“天下无象外之道”(同上卷六)。他设问道:如谓“道”“先天地而生,则有有道而无天地之日矣,彼何寓哉?”(同上卷一)离开具体的个别,抽象的一般就不能存在,离开了人际关系,伦常也不能凭空产生,因此,“未有弓矢而无射道,未有车马而无御道,未有牢醴璧币钟磬管弦而无礼乐之道,则未有子而无父道,未有弟而无兄道”(同上卷五)。“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同上卷二),所以,人们只能“因物而见理,因器而见道”(《四书训义》卷七)。世界是具体的个别构成的,所以,“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不可谓之道之器也。无其道则无其器,人类能言之,虽然,苟有其器,岂患无道哉!……无其器则无其道,人鲜能言之,而因其诚然者也”(《周易外传》卷五)。“道者器之道,器不可谓道之器”可以说是道出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的真谛。“统此一物,形而上则谓之道,形而下则谓之器,无非一阴一阳之和而成。尽器则道在其中矣”(《思问录·内篇》)。“器”具有无比的丰富性,而任何“器”都能载“道”,所以,王夫之认为,“圣人所不知不能者,器也;夫妇之所与知与能者,道也。故尽器难矣”(同上);同时,人类活动及其条件是具体、个别的,离开这些活动与活动条件,则不能得“道”,王夫之又说:“古之圣人,能治器而不能治道。治器则谓之道,道得则谓之德,器成则谓之行,器用之广则谓之变通,器效之著则谓之事业”(《周易外传》卷五)。
道与器的理论思维具体到世界的本质上,就是理与气的关系问题。道器关系与理气关系是相表里的哲学范畴。以程朱为代表的正统理学家在方法论上使“道”凌驾“器”,与其在世界观上让“理”凌驾“气”是一致的。
在这个问题上,王夫之继承并发展了张载的元气学说。气作为用于说明世界本质的概念,必须脱离其具体物质形态,进一步抽象化。张载在《正蒙·太和篇》里,为了说明气的“升降飞扬,未尝止息”的状态,引用了庄子所谓“生物以息相吹”的描述而未加批判,王夫之认为:“生物以息相吹之说非也。此(气)乃太虚之流动洋溢,非仅生物之息也”。气具阴阳二体,充溢弥漫于太虚,“虚空者,气之量。气弥沦无涯而希微不形,则人见虚空而不见气。凡虚空皆气也,聚则显,散则隐,隐则人谓之无”,“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张子正蒙注》卷一),一则说有聚散,一则说无间隙,当然说明王夫之在表述气的空间性状方面是有缺陷的,但其“气”论的精华是在理气关系上。
王夫之认为,理与气不能相离,“言气即离理不得”,“气原是有理底,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理含气中,气中有理,而天地之间之所以无不是理,还是由于天地之间无不是气。“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通一而无二者也”(《张子正蒙注》卷一)。
“理”与“气”相互依存的关系,即便是程朱,也有不同程度的承认,那么在二者中,谁是第一性的呢?程朱皆以“理”为第一性的,“理”在“气”先。而王夫之认为“理不先而气不后”(《读四书大全说》卷十),他说:“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思问录·内篇》),“理”在“气”中。“天下岂别有所谓理,气得其理之谓理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九)。“气者,理之依也。气盛则理达。天积其健盛之气,故秩序条理,精密变化而日新”(《思问录·内篇》),世界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于“气”。他说:“理,即是气之理;气当得如此,便是理。……若论气,本然之体,则未有几时,固有诚也。惟本有此一实之体,自然成理”。又说:“理只是象二仪之妙,气方是二仪之实。健者,气之健也;顺者,气之顺也。天人之蕴,一气而已”。“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这些,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唯物主义思想。
王夫之对程子之言“天,理也”从逻辑上进行了驳论,他指出,程子“既以理言天,则是亦以天为理矣。以天为理,而天固非离乎气而得名者也。则理即气之理,而后天为理之义始成。浸其不然,而舍气言理,则不得以天为理矣。”王夫之认为,理与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天──即自然造化,亦即“诚”,是个无对之词,是绝对的,而理只是相对的,“凡言理者,必有非理者为之对待,而后理之名以定,犹言道者,必有非道者为之对待,而后道之名以定”,“理”是有“非理”来界限的,“道”是有“非道”来界限的,而“天”则不可用“非天”来界限,自然气化过程中体现出有别于“非理”的“理”,这才有了所谓“理”,“理”是“天”派生的。
王夫之的唯物主义思维水平超过了他的前人,但其自然观模式在我们今天看来仍然相当粗糙:有些时候,王夫之也明显对“气”信心不足,尤其是他未能将“气”作为“理”的根源,因而他搬出一个“天”来说明“理”之所从出,赋予这个“天”以绝对者的地位,他使“天”成为事物运动变化的第一推动。这个“天”,已经不再是二气所由絪縕的阴阳五行之天(或曰“附地之天”),而是张载所说的“清虚一大”之天(或曰“经星以上之天”)。王夫之说:“邵子之言先天,亦倚气以言天耳。气,有质者也,有质则有未有质者。《淮南子》云‘有夫未始有无者’,所谓先天者此也。乃天固不可以质求,而并未有气,则强欲先之,将谁先乎!张子云‘清虚一大’,立诚之辞也,无有先于清虚一大者也。”他还认为,天本无色,人们见到天空有色,只是“霄色”,霄色是由于“日月星光之远近,地气之清浊而异,非天之有殊色也。自霄以上,地气之所不至,三光之所不行,乃天之本色。天之本色,一无色也。无色、无质、无象、无数,是以谓之清也,虚也,一也,大也,为理之所自出而已矣”(《思问录·外篇》)。他用“清虚一大”的先天说明“理”与“气”的由来,固然也算是对所谓“理”是“先天地而生”的谬论的克服,可是同时也将自己的“气本”之说一笔抹掉了。王夫之说:“经星以上,苍苍而无穷者,五行之气所不至也。因此,知凡气皆地气也。……天主量,地主实;天主理,地主气;天主澄,地主和……”(同上)。这样一来,“理”固然无由超居“天”之上,“气”更不得不屈居于地之下。不仅如此,由于“清虚一大”之天“无色、无质、无数、无象”,它简直就是“无”,王夫之竟几乎又回到了虚无论!这不能不说是王夫之世界观的一个巨大的矛盾。
体用相涵,动静皆动
体用关系,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自荀况最初提出这一范畴之后,影响较大的思想家,都在各自的思想体系中达成了体用同一的认识,如王弼、范缜、张载、程颐、朱熹、王守仁等。王夫之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体用相涵”的命题。
体用关系以事例来说:“夫手、足,体也;持、行,用也。浅而言之,可云但言手、足而未有持行之用,其可言方在持、行,手、足遂各为用而不各为体乎?”(见《读四书大全说》卷一。)可见,即使可能有体而无用,但决无用而可离体的情况。“无车何乘?无器何贮?故曰体以致用。不贮非器,不乘非车,故曰用以备体”(《周易外传》卷五)“体用相涵者也”(同上)。“体以致用”,“用以备体”,“体用相涵”,是王夫之关于体用关系的重要见解。
在王夫之的学说中,道器关系与体用关系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正如所谓“有形然后有形而上”,而在体用关系方面,“用者必有体而后有用”(《张子正蒙注》卷三),“用即体之用,要不可分”(《读四书大全说》卷四)。“故善言道者,由用以得体。不善言道者,妄立一体而消用以从之”(《周易外传》卷二)。
王夫之以体用关系论述气,“太极之本体,中含阴阳自然必有之实”(《张子正蒙注》卷一),“阴阳之体,絪縕相得,和同而化,充塞于两间,此所谓太极也”(《周易内传》卷五),“阴阳者气之二体,动静者气之二几,体同而用异者相感而动,动而成象则静,动静之几,聚散、出入,形不形之从来也。易之为道,乾坤而已,……
阴阳之消长隐见不可测,则天地人物屈伸往来之故尽于此”(《张子正蒙注》卷一)。阴阳二气是本体,而气的絪縕充塞、聚散出入则是用。存在规律与运动规律是同一的,王夫之说:“天下之用,皆其有者也。吾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岂待疑哉?用有以为功效,体有以为性情;体用胥有而相需以实,故盈天下而皆持循之道”(《读四书大全说》卷二)。
王夫之哲学的运动观充满了辩证法。他认为运动是存在者(气)的存在依据。“天地之气,恒生于动,而不生于静”(《读四书大全说》卷十),“动为造化之权舆”(《周易内传》卷二)。“天以太虚为体”(《读四书大全说》卷十),而“太虚者,本动者也”(《张子正蒙注》卷七)。“夫天地之所以行四时,生万物,亘古今而不息者,皆此动之一几相续不舍,而非窅然而清,块然而宁之为天地也,审矣”(《周易内传》卷二)。“不动则不生,由屈而伸,动之机为生之始,震也”(《张子正蒙注》卷七)。
就王夫之的见识所及,他所理解的基本运动形式是气的聚散,“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范围也。散之归之太虚,复其絪縕之本体,非消灭也;聚而为庶物之生,自絪縕之常性,非幻成也”,“散入无形而适得气之体,聚为有形而不失气之常”(《张子正蒙注》卷一)
他不同意周敦颐的静而生阴之说,“虚空即气,气则动者也,废然无动而静,阴恶从而生哉?”(《思问录·内篇》)。“误解《太极图》者,谓太极本未有阴阳,因动而始生阳,静而始生阴。不知动静所生之阴阳,……乃固有之蕴,其絪縕充满在动静之先”(《张子正蒙注》卷一)。当然,问题并不在于是否真有谁误解了周敦颐的《太极图说》,而是王夫之不同意周敦颐之说。“动静者即此阴阳之动静,……非动而后有阳,静而后有阴”(同上)。在《思问录·内篇》中,王夫之对他的运动观作了精辟的阐发:
“太极动而生阳,动之动也;静而生阴,动之静也。废然无动而静,阴恶从而生哉?一动一静,阖辟之谓也。由阖而辟,由辟则阖,皆动也。废然之静,则是息矣。‘至诚无息’,况天地乎?‘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何静之有!
两端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也。实不窒虚,知虚之皆实。静者静动,非不动也。聚于此者散于彼,散于此者聚于彼,浊入于清而体清,清入于浊而妙浊,而后知其一也,非合两而以一为之纽也。”
当然,王夫之的气的运动观依然是朴素的。问题在于他认为先有阴阳二气然后有运动。诚然其批判所谓“动而后有阳,静而后有阴”的《太极图说》运动模式是有力的,但其立足点还是有先有太极(阴阳)而后有运动。与这一点相联系,他论及体用关系时,虽强调用不离体,甚至以“不贮非器,不乘非车”来说明“用以备体”,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其“手足”、“持行”之例,还是留下一个体或不用、先体后用的把柄。存在规律与运动规律间或分离。
王夫之认为,所谓“动”,是“动之动”,所谓“静”,是“动之静”,“动静皆动”(《读四书大全说》卷十),这是超越了前人的水平的。
大体上说,王夫之的哲学自然观是一种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一种有着较丰富的朴素辩证法的本体论学说。
“天道”与“人性”
继善成性
王夫之从《周易》中“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的命题出发,构筑了他的天人关系、人性论学说。
他认为,天、地、人皆是道,而天地之道是自在的而不是自为的自然。天道与人道“同一道也,有未继以前为天道,既成而后为人道”,“盖道在未继以前,浑沦无得失,雨暘任其所施,禾莠不妨并茂,善之名未立,而不善之迹亦忘”(《周易内传》系辞)。处于自在状态的天(地)或者说“一阴一阳之道”,是没有人格特征的,既无所谓善与不善,也无心、性,无灵魂。
“天之命,有理而无心者也。”(《读通鉴论》卷二十四)
“人物有性,天地非有性。”(《周易外传》卷五)
“天地无心而成化。”(《周易内传》系辞上)
“天无心,不可谓之仁。”(《周易内传》 乾)
“以仁义礼知而言天,不可也。”(《周易外传》卷五》)
灵魂是聚于“体”中的,而“若夫天,则未有体矣”(《周易外传》卷五》),因而,天是没有灵魂的。
人与万物皆赋性于天。“命曰降,性曰受”(《思问录·内篇》),天命人、物,从这个角度讲,是天降与人物之命;人、物之性来自于天,从这个角度讲,是人、物之性受取于天。从根本上讲,人性(人道)来自天道。人的本性,首先是自然的本性,它不是凭空产生的,必须有物质依托。没有自然造就的生命,人性就不可能存在。王夫之自己对其所说的人之所具的天道、人道作过自注:天道谓命,人道谓性。人道(性)的产生,自然离不开天道,王夫之说:“二气之运,五行之实,始以为胎运,后以为长养,取精用物,一受于天产地产之精英,无以异也。形日以养,气日以兹,理日以成。……故天日命于人,人日受命于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也”(《尚书引义》卷三)。人性并非生与俱来的,“性者生之理,未死以前皆生也,皆降命受性之日也。初生而受性之量,日生而受性之真”(《思问录·内篇》)。这即是说,人之初生,得自天道(即“二气五行”)的,只是人性的容器,而人性内涵的充实盛满,在于后天的受取。人性的完成,是终其一生的过程,盖棺才能定论。为人终生,始终离不开天的降命与人的受性。“命日受则性日生矣,目日生视,耳日生听,心日生思。形受以为器,气受以为充,理受以为德。取之多,用之宏而壮;取之纯,用之粹而善;取之驳,用之杂而恶;不自知其所自生而生”(《四书训义》卷三)。自天道受取的多寡纯驳,就决定了人性的美恶。
尽管王夫之也认为,人为天地所钟,得阴阳二气分剂均匀,故为万物之灵,但是倘若纯任天道,仅以天道为人道,则人将无异于禽兽,不成其为人。“鱼之泳游,禽之翔集,皆其任天者也”(《续春秋左传博议》),动物本能(或曰“天明”)就纯是出乎天道。就某些方面而言,如若完全听凭天道,人甚至不如禽兽,“物之始生也,形之发知,皆疾于人”(《思问录·内篇》),如“禽之初出于彀,兽之初坠于胎”,就有“啄龁之能,趋避之智”(《读四书大全说》卷六),这在人是不可望及的。何以见得“天地之生人为贵”呢?
人性并不就是天道,人之贵于禽兽,必然别有天道之外的理由,就是所谓“人道”。“人则有天道,而抑有人道”(同上),“人道”,就是人的能动性、社会性。王夫之举例说:“知、仁、勇,人得之厚而用之也至。然禽兽亦与有之矣,禽兽之与有者,天之道也。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人之独而禽兽不得与,人之道也”(《思问录·内篇》)。智、仁、勇,是动物也可能具有的本能,但孔子所说的近乎智、仁、勇的人的品质“好学”、“力行”、“知耻”,则是人所独有的。王夫之对“近”字作了别解:“近者,天人之词也,《易》之所谓继也”(同上)。这就是说,人以好学、力行、知耻这样的社会行为来“继”天道自然的智、仁、勇。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在人之天道也。‘由仁义行’,以人道率天道也。‘行仁义’则待天机之动而后行,非能尽夫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矣。天道不遗于禽兽,而人道则为人之独”(同上)。这“在人之天道”,即“命”,就是人的自然属性,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是“性之量”;而“人道”,即人的社会属性,是“性之真”。王夫之一般地讲“日生日成”时,“人道”不离“天道”,而具体讲到“好学”、“力行”、“知耻”、“由仁义行”时,我们可以看出,所谓“人道”则是人的能动的社会实践。
在王夫之看来,“人道”既不离“天道”,又是对“天道”的扬弃与超越,因为在他看来,“去天道远,而人道始持权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六),具体地说,“生之初,人未有权也,不能自取而自用也。惟天所授,而皆其纯粹以精者矣。天用其化以与人,则固谓之命矣”(《尚书引义》卷三)。人之初生,纯然是自然状态的存在,而不是自主自为的主体,只得一任天之所授。即如婴儿初降,唯知吮啜,成人世界为无所不在的病茵而替赤子危悚不已时,婴儿却从“第一口母奶”中获得了免疫力,这非“惟天所授,而皆其纯粹以精者”而何?如果王夫之注意到这个事实,他一定会将其作为“继善”的典型事例,但这毕竟只是“在人之天道”,还未成其为真正的“人道”。不能自主自为地“自取自用”,则人类将永远是婴儿。“已生之后,人既有权,能自取而自用也”(同上),有了人的“自取自用”,有了人道有为对天道无为的取代,这才宣告了“人道”的诞生。
“人道”区别或超越于“天道”的本质特征,就是人道“有为”对天道“无为”的区别与超越。人道“有为”表现在尽可能地开发利用天道的资与。“夫天与之目力,必竭而后明焉。天与之耳力,必竭而后聪焉。天与之心思,必竭而后睿焉。天与之正气,必竭而后强以贞焉。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犹将生之;天之所愚,犹将哲之;天之所无,犹将有之;天之所乱,犹将治之”(《续春秋左传博议》卷下)。人道“有为”还表现在人在自然中的主宰地位上。王夫之一再说:“天地之生,以人为始。故其吊灵而聚美,首物以克家,聪明睿哲,流动以入物之藏,而显天地之妙用,人实任之。人者,天地之心也”;又说:“自然者,天地;主持者,人。人者,天地之心”;“天地无心而成化,而资始资生于形气方营之际。若有所必然而不容己者,拟之于人,则心也”;“人之所以生者,非天地之心乎?思之而后可以知生,知生而后可以体天地之德,体德而后可以达化。知生者,知性者也。知性而后可以善用吾情,知用吾情,而后可以动物”(《周易外传》
复)。人道“有为”也表现在“相道”上。“道自然者也,道自然而弗藉于人……道弗藉人,则人与物俱生以俟天之流行,而人废道;人相道,则择阴阳之粹以审天地之经,而《易》统天”(《周易外传》
乾),“人者,天地之所以治万物也……天地之所以用万物也”(《周易外传》卷六),“天地之德,亦待圣人而终显其功”(同上);“天地无心而成化,故其阴阳也,泰然尽用之而无所择。晶耀者极崇,而不忧其浮也;凝结者极卑,而不忧其滞也。圣人裁成天地而相其化,则必有所择矣”(《周易内传》系辞上)。人道“有为”也表现在“与天争胜”上。前引王夫之所说“竭天”:天之所死所愚所无所乱,人犹将生之哲之有之治之,这本来就是“胜天”。他还更明确地说:“人有为,有为而求盈,盈而与天相争胜”(《尚书引义》卷四);又说:“圣人之志在胜天”(《张子正蒙注》卷一)。人道“有为”还表现在“延天祐人”上,他说:“消长无渐,故不可以无心待天祐之自至;往来无据,故不可以私意邀物理之必然”,而“圣人”可以“博观之化机,通参之变合”(《周易外传》序卦传),“将延天以祐人于既生之余”(《周易外传》卷五)。人道“有为”还表现在“造命”上。王夫之引唐代李泌之言说:“‘君相可以造命’,邺侯之言大矣,进君相则与天争权,异乎古之言俟命者矣。乃唯能造命者而后可以俟命,能受命者而后可以造命,推致其极,又岂徒君相为然哉?天之命,有理而无心者也。有人于此而寿矣,有人于此而夭矣,天何所须其人之久存而寿之?何所患其人之妨己而夭之?其或寿或夭不可知者,所谓命也。……天者,理也;其命,理之流行者也。……天何心哉!……天固无喜怒,惟循理以畏天,则命在己矣。……修身以俟命,慎动以永命,一介之士莫不有造焉。……”(《读通鉴论》卷二十四)
人性的形成与发展的前提,是一对矛盾:一方面不离“天道”,另一方面则是扬弃与超越“天道”,继中有弃,远中有近。应该说,王夫之在天人关系学说方面运用了很高超的辩证方法。
王夫之主张性善论。尽管性善之说本身无甚新意,但王夫之的论证方式很独到,内中有许多有价值的思想。
王夫之认为,道本身并不就是善,故“以善言道,不可也”(《周易外传》卷五)。但是,“道者善之所以出也”。道可以以善言之,就在“命”也就是“继”这个关头。“善则天人相续之际,有其时矣”,“阴阳之相继也善,其未相继也不可谓之善”。人性之所以善,在于天的降命。天本无心,其降命于物,“在物者乘大化之偶然,而不能遇分剂之适得”,而人“则合一阴一阳之美,以首出万物而灵焉”,人最能得二气分剂之宜,故人于受命之际,获得的是善。“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道生善,善生性”,“惟其有道,是以继之而得善焉,道者善之所以出也。惟其有善,是以成之为性焉,善者性之所资也。方其为善,而后道有善矣;方其为性,而后善凝于性矣”(同上)。实际上在王夫之的学说中,如果性未生,则道无所谓善。这就是人道继天道之善。
天道是人性之善的由来,那么人性初有善,则纯是天工,人力无与也。继善之后,还要“成”性,那么在成性的过程中,人就起着决定作用了。人性的产生是道──继──人──成──性这样一个依次进行的过程。不继就不能成,然而只继不成,也还不足以为人道。“性则因乎成矣,成则因乎继矣。不成未有性,不继不能成”(《周易外传》卷五)。其实,王夫之在有的场合,将性的来源说成气,以“气化”为人性的由来,这样,继善即是受取天地的气化,成性是对所继之气凝聚为质。“气质者,气成质而质还生气也。气成质,则气凝滞而局于形,取资于物以滋其质”(《张子正蒙注》卷三),“成之谓形已成而凝于其中也”(《周易外传》卷五),“成犹定也,谓一以性为体而达其用也,善端见而继之不息,则终始一于善,而性定矣。……性之善者不能尽揜,有时而自见”(《张子正蒙注》卷三)。“‘成之者性也’,言质也,既成乎质,而性斯凝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七)。“继善成性”说,如我们打一个不甚精当的比方,可能更有助于理解:比如说天上落馅饼吧──当然不是有意的,这是“命”;人接住吃掉,这是“继”;消化它,这是“成”,馅饼提供的营养滋养了人,化为人身体的一部分,这就是“性”。
王夫之并不把性的形成当作仅是人生之初一时之事,在这方面,他有独特的创见,并且勇于承认自己“于《周易》、《尚书》传义中,说生初有天命,而后日皆有天命,天命之谓性,则亦日日成之为性,其说似与先儒不合”(《读四书大全说》卷一)。他说:“且夫所云‘生’者,犹言‘性’之谓也。未死以前,均谓之生。人日受命于天,则日受性于命。日受性命,则日生其生”(同上卷七);“当有生之初,天以是命之为性;有生以后,时时处处,天命赫然以临于人,亦只是此。盖天无心成化,只是恁地去施其命令。人之初生而壮而老而死,只妙合处遇可受者便成其化。在天既无或命或不命之时,则在人固非初生受命而后无所受也”(同上卷一);“天无一日而息其命,人无一日而不承命于天,故曰凝命,曰受命”,后天受命甚至较之先天受命更重要,“此有生以后之命,功埒生初,而有生以后之所造为尤倍也”。他诘问道:“天命无心而不息,岂知此为人生之初,而尽施与一生之具;此为人生之后,遂已其事而听之乎?又岂初生之顷,有可迓命之资;而有生之后,一同于死而不能受耶?”如果在这个问题上陷入误区,将会为迷信邪说留下余地,“一归之于初生,而术数小道由此兴矣”(同上卷五)。
同是性善论,王夫之有一个道、继、成、性的秩序,不同于孟子,他还对以孟子为代表的性善论提出了委婉的批评。“言道者统而同之,不以其序,故知道者鲜矣。性存而后仁义礼知之实章焉,以仁义礼知而言天,不可也”(《周易外传》卷五)。甚至直指“孟子之言性,近于命矣。性之善者,命之善也,命无不善也。命善故性善,则因命之善以言性之善可也。若夫性,则随质以分凝矣。一本万殊,而万殊不可复归于一。《易》曰:‘继之者善也’,言命也,命者,天人之相继者也;‘成之者性也’,言质也,既成乎质,而性斯凝也。质中之命谓之性。亦不容以言命者言性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七)。
作为一个性善论者,王夫之也不能回避实际上存在的性有善恶的问题。宋儒开始把人性分解为“天理之性”与“气质之性”,将前者与“善”联系起来,而“恶”则归结到后者。王夫之不同意如此贬抑“气质之性”,他认为气质之性不能同天理之性根本对立起来,这与他的不离气言理的世界观是一致的。正如不能离气以言理一样,亦不能离“气质”之性言天理之性。“质者,气之府也;性者,气之纪也;气者,质之充而习之所能御者也。然而气效于习,以生化乎质,而与性为体,故可言气质中之性,而非本然之性以外别有一气质之性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七)。“气质之偏,则善隐而不易发,微而不克昌者有之矣,未有杂恶于其中者也。何也?天下固无恶也,志于仁则知之”,“言性之善,言其无恶也。既无有恶,则粹然一善而已矣”。“尽性以至于命。至于命,而后知性之善也。天下之疑,皆允乎人心者也。天下之变,皆顺乎物则者也。何善如之哉!测性于一区,似性于一时,所言者皆非性也,恶知善!”。“有善者,性之体也。无恶者,性之用也”(《思问录·内篇》)。“是以君子自强不息……以养性也。……有生以后,日生之性益善而无有恶焉”(《四书训义》卷三)。至于恶的产生,乃是由于“人有所不继,则恶兴焉”(《周易外传》卷五)。
王夫之“继善成性”说在理论上解决了什么问题呢?给人性奠定了一个自然的基础,此其一;为修养论张了目,性日生日成,实际上主张渐修渐悟渐成,在人性论上批判了禅宗佛学与陆王心学,此其二;在人性论学说方面对他一向服膺的张载有所突破,比起程朱理学来,王夫之给人类实践找出了更大的意义──成就人性的意义,此其三。有此三者,王夫之称得上是在中国古代关于天人关系、人性论方面最为光彩照人的思想家之一。
“天理”与“人欲”
如果说王夫之在自然观方面主宗张载之学的话,那么在理欲观方面却也兼踵朱熹及湖湘学派胡宏、张栻的步武。
他一再引述胡宏关于“天理人欲同行而异情”的命题,并称许“能合颜孟之学而一原者,其斯言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八)。他也有同样的议论,如“天理、人欲,虽异情而亦同行”(同上卷十);“阳主性而阴主形,理自性生,欲以形开。其或冀夫欲尽而理乃孤行,亦似矣。然天理人欲同行而异情,异情者异其变化之几,同行者同其形色之实,则非彼所能知也”(《周易外传》卷五)。他还称赞“孟子之学,深造乎天理人欲同行异情之条理”(《四书训义》卷二十六)。
王夫之相信人欲中有天理,他不至于否认如果没有人的最基本的欲望,人类就无法维持个体与种群的生存。“欲”既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它必来自天,这是“继天受命”的应有之义,所以他说:“人之有情有欲,亦莫非天理之宜然者”(《周易内传》卷四),“甘食悦色,天地之化机也”,“天之使人甘食悦色,天之仁也”(《思问录·内篇》)。如,“饥则食,寒则衣,天也;食各有所甘,衣亦各有所好,人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四),这大概可以作为天理人欲同行而异情的例证:饥则食,寒则衣,是人欲也是天理,更确切地说是“在人之天道”,这是天理
与人欲同行;天无心,而人于食有所嗜,于衣有所好,这是天理与人欲异情。那么,欲中见理,正如性中见道,“私欲之中,天理所寓”(同上卷二),“随处见人欲,即随处见天理”,“礼虽纯为天理之节文,而必寓于人欲以见,虽居静而为感通之则,然因乎变合以章其用。唯然,故终不离人而别有天,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离欲而别为理,其惟释氏为然。盖厌弃物则,而废人之大伦矣”(同上卷八)。对佛教将“人欲”与“天理”对立起来的禁欲主义的极端态度,王夫之作了一定的批判。
王夫之在人性论上主张理欲合性说,他说:“极总之要者知声色臭味之则与仁义礼智之体合一于当然之理”(《张子正蒙注》卷三)。他坚持“理不离欲”,正是他的“理不离气”的观点与方法在理欲观上的贯彻。他说:“气质者,气成质而质还生气也。气成质,则气凝滞而局于形,取资于物以滋其质;质生气,则同异攻取各从其类。故耳目口鼻之气与声色臭味相取,亦自然而不可拂违……盖性者,生之理也”。“均是人也,则此与生俱有之理,未尝或异,故仁义礼智之理,下愚所不能灭,而声色臭味之欲,上智所不能废,俱可谓之性”(同上),他不同意宋儒对“气质之性”的贬抑,认为“即此气质之性,如其受命之则而不过,勿放其心以徇小体之攻取,而仁义之良能自不可掩”(同上)。按照他不离气言理的理论逻辑,没有“气质”以外“天理之性”,如果说有所谓“天理之性”,应该是“气质中之性”。王夫之在思辩理性上本已迈出这一步,但在价值理性上却恪守陈说,他的理欲观与程朱并无根本的不同。
象程朱一样,王夫之主张遏欲存理,他说:“遏欲存理,偏废则两皆非据。欲不遏而欲存理,则其于理也虽得复失。非存理而以遏欲,或强禁之,将如隔日虐之未发,抑空守之,必入于异端之三唤主人,认空空洞洞地作无位真人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将遏欲与存理的关系说得很精妙,有如“渐修”与“顿悟”,但到底与二程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并无本质的区别。王夫之没有一贯坚持“理不离欲”论,也时而将天理人欲对立起来,认为“只理便谓之天,只欲便谓之人”(同上卷四),“理,天也;意欲,人也。天理不行于人欲之中,人欲有时而逾乎理,天人异用也”(《张子正蒙注》卷三)。“有公理,无公欲。私欲净尽,天理
流行,则公矣”(《思问录·内篇》)。他还称颂朱熹关于“须先教心直得无欲”的说教“推勘得精严”(《读四书大全说》卷六)。
尽管王夫之也谈到“欲即理”,但并不是意味着他承认凡人的欲就是天理,而是特指“圣人”。他一再说:“若圣人,则欲即理也”(同上卷四),“圣人有欲,其欲即天之理”(同上)。理与欲的对立统一,正是天与人的对立统一在价值观上的体现,王夫之抬出一个圣人来解决理欲矛盾,化解对立,以达到天理与人欲的同一。其实质,这种理欲同一是天理吞噬掉了人欲,圣人仅是天理的化身。这种体现在圣人身上的理欲同一,只不过是想当然的独断而已。王夫之指出所谓“大人”与“小人”的分际:“物身者,以身为物而为道所用,所谓以小体从大体而为大人也。不以道用其耳目口体之能而从嗜欲以沉溺不反,从记诵以玩物丧志,心尽于形器之中,小人之所以卑也”(《张子正蒙注》卷二)。如果说“小人”役于物,固然未必就能获得人性的完善,但“大人”役于所谓“道”,则“物身”即“以身为物”本身就意味着人性的丧失,“小人”的役于“物”与“大人”的役于“道”,同样是人的本质的异化。
在理欲观上,王夫之的学说尽管比较精致,但终究不离正统理学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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