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语文界加强文言文教学、加大教科书文言文所占比重的呼声日高,不少有识之士开始付诸行动。教科版小学语文教材也有了文言文的一席之地,注意了第三、四学段教学内容的相互联系,又适应了儿童认知螺旋上升的需求,这是令人可喜的现象。
2001年颁布的语文新课标在总目标中提出小学生要“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提出文言文教学的总目标是“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显然这一目标是针对7—9年级而提,因为在阶段性目标中,只在7—9年的目标中对应这一要求,作了“.阅读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基本内容”的表述。在5—6年级的阶段目标中,也有“诵读优秀诗文,注意通过诗文的声调、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但这一要求是把“诗”和“文”放在一块儿讲的,而且不难看出声调、节奏等特点,更多体现在诗中。小学阶段的文言文教学目标的不明确致使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与中学教学混为一谈,任意拔高;另一种是以文解文,浮光掠影。遵循课标的要求,在全面解读教材的基础上联系学生的原有经验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就显得非常必要。大体上,我们要坚持三个原则。一要让学生初步感受文言文的语言,了解我国悠久灿烂的语言文化,认识到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丰厚博大;二要培养学生学习文言文的兴趣,播下喜欢阅读的种子,激发他们热爱祖国语言文学的情感,为初中学习文学文作好过渡。三要借助注释及教师的点拨,能理解大意,熟读成诵,积累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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