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婚前父母应如何为子女购买年金保险

作者:梁冰律师
保险因为具有隐蔽性,越来越多的父母选择婚前为孩子购买保险,作为财富传承及隔离风险的一种方式,本文详细介绍婚前如何为子女购买保险。
1.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是保险合同当事人。
2.投保人,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具有缴纳保费的义务,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投保人对(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配偶子女父母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五)除此之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保险利益。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认可保险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具有投保利益,祖父母是否能为孙子女投保需要具体咨询保险公司。只有父母作为投保人时,才可以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子女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是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
3.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标的,一般是重疾险保险金的恒定受益人,重疾险保险金受益人特殊情况下可指定为配偶父母子女。
4.年金受益人,以生存为条件的保险金受益人。
5.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是指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
二、各个主体所对应的权利
1.保险人(保险公司)的权利
(1)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2)有限度解除保单的权利
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档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期限六十日未支付档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自合同效力终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的权利
(1)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2)系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人
(3)利用保单进行贷款的权利
(4) 有限度指定年金受益人和身故金受益人的权利
指定年金受益人和身故金受益人的权利。
4.受益人的权利
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数人。
三、各个主体的可变更性
四、如何确定保单架构
因而仅以父母、孩子作为保险人以外的保单主体时,最佳保单结构应为:
投保人父母、被保险人子女、年金受益人父母、身故受益人父母的保单结构。
次之应为:
投保人父母、被保险人子女、年金受益人子女、身故受益人父母的保单结构。
五、保单架构下应配备的其他法律文件
3.子女作为年金受益人时,应立遗嘱明确年金只由父母继承;
4.子女作为年金受益人领取年金时,应另行开卡领取,注意避免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
六、小提示
1.子女婚后仍可为其购买年金险,注意保险架构和配备相关法律文件即可;
2.相关法律文件尽可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