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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创杰教育诉说施工工程项目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2024-09-25 16:31:4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石家庄创杰教育明白自己一心想致力于成为中国教育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建造师行业第一的教育品牌,石家庄创杰教育哪怕用5年,10年,更久的时间只专注于做一件事情那就是为大众服务的职业在线培训教育,石家庄创杰教育从体验标准化到用户服务优质化,借助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全力打造新时代下新型在线教育平台,公司集研发、教学、就业方向指导和职业发展于一体的立体化人才增值新模式的企业。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人及以 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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