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贪官,执行死刑

标签:
闲言碎语 |
分类: 人间的百态 |
惩治贪官太轻,建议对贪官限10万起判死刑,我敢说,人民绝对拍手叫好、贪官也就少了。原广东海丰县委书记王仲受贿6万多元于1983年1月被执行死刑。王仲1927年出生天津蓟县,13岁入伍即1939年参加革命,1976年2月,王仲被派往广东,先后担任海丰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委革委会主任、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等职。王仲对比眼下被抓的贪官仅是小弟弟,值得深思!
前一篇:2023年11月13日
后一篇: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