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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而民生生,动皆之死地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实)有三;死之徒,十(实)有三。而民生生,动皆之死地。夫何故也?以其生生也。盖闻善执生者,陆行不避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揣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也?以其无死地焉。
-- 砚池堂本《老子》第十三章(50)
【释要】
这一章老子讲的是治道者当守三实。三实又称三急,人类和万物一样,是秉受天地阴阳中和而生,需要饮食、需要雌雄交配繁衍后代、需要蔽形遮体的穿戴(在植物为枝叶,在动物为毛羽鳞甲,在人则为衣物)这三实/三急,才能生存和发展。这是为道之根本。而此外奢侈浮华之物,声色宴乐之享,则为不实/不急,动皆至死地。圣人能守本固根,去奢敛欲,故能去凶得吉,无死地焉。
【通解】
出入进退,生死变化。人们通往长久相生之路,是实有三(饮食、男女与穿戴);通往绝灭死亡之路,也是实有三。而人们生而死、死而生,相继不絶,活着就是走在通往死亡的路上。这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人类要生殖延续下去。听说善于执守生命的人,在陆地上行走不用躲避犀牛和猛虎,进入军中不用准备盔甲兵器。兕牛用不上它的角,猛虎用不上它的爪,甲兵用不上它的刃。这又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善于执生的人能守本固根,没有死地。
【消逝的字符】
今本《老子》第50章文字为:"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砚池堂将今本此章中"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一句,校订为"而民生生,动皆之死地"。其一,依帛书本将"人之生"复原成"而民生生";其二,去掉了"亦十有三"四字。笔者认为,此四字是后人不解老子行文中"十"为"实"之故,为凑齐这"十"而私自补入的。
帛书本"盖闻善执生者",通行本把执字改成了摄字。其实,执字在此,更精准些。
最后一句,帛书本作"夫何故也?以其无死地焉。"通行本去掉了也和焉,依然是追求骈文化所致。
"出生入死"。
对此四字,坊间注家流行的观点很多,主要有三:(1)韩非,"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始之谓出,卒之谓入,故曰'出生入死'"。以始卒为生死;(2)吴澄,"出则生,入则死。出谓自无而见于有,入谓自有而归于无,故曰'出生入死'"。以有无为生死;(3)蒋锡昌,"此言人出于世为生,入于地为死"。以出世入土为生死。
笔者认为,所谓"生"、"死"、"出"、"入",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与阴阳、变化并立的概念。《列子·周穆王》"造化之所始,阴阳之所变者,谓之生,谓之死。"《吴子兵法》"内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矣"。可见"出"、"入"表示运动,"生"、"死"表示结果。
"生之徒,十(实)有三;死之徒,十(实)有三"。
围着这"十有三",历来的解说者都在打架。最主要的说法有二派:其一,以"十之三"为解者,首倡以王弼;其二,以"十又三"为解者,首倡以韩非。是十分之三,还是十三,争不清楚。
其实,以"十之三"为解者,大谬也。不解先秦计数之惯例。《尚书·洪范》曰"惟十有三祀",指的是 "(周文王)十三年",祀即年。但此处的"十有三",真的是韩非子所言的四肢加九窍(四肢全、九窍通,则生;四肢僵硬、九窍不同,则死矣)吗? "十之三"派批韩非、河上公等人以四肢九窍为十三,涉嫌附会,难道没有一点道理?
据笔者考证,"十有三"的"十",或为"实"之误,或通"实"。"十有三"即为"实有三"。《老子》此章,是东汉时期形成的道教经典《太平经》中"守三实法"的源头。三实,又称三急,指的是饮食、男女与穿戴,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需求。"守此三行者,与天地中和相得,失此三而多端者,悉被凶害也。"(详见《太平经》之"守三实法"、"三急吉凶法")
搞清了"十"是"实",可知通行本中出现三个"十有三",应为后人以凑足十数,对老子原文以误改误,实大误也。在"而民生生动皆之死地"后,画蛇添足地补入"亦十有三", 以致让经文失其本真,玄秘难解。
【砚池堂夜话】
蒂皮和她的野生动物朋友
《韩非子·解老》中有一段是解"祸莫大于不知足"的。但在笔者看来,亦是解"守三实"--
"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欲利之心不除,其身之忧也。故圣人衣足以犯寒,食足以充虚,则不忧矣。众人则不然,大为诸侯,小余千金之资,其欲得之忧不除也。胥靡有免,死罪时活,今不知足者之忧终身不解。故曰:'祸莫大于不知足。'"
人身上不长兽毛鸟羽,所以不穿衣服就不能御寒;人生天地间,以肠胃作为生命的根本,不吃不喝就不能过活。因此就不免有贪欲得利之心。贪欲得利之心不除去,其身堪忧。所以,圣人着衣只求够御寒,饮食只求能充饥。这样就不会有什么可烦忧的。一般的人却不是这样,大的做了诸侯,小的积有千金资财,但其贪欲得利的烦忧不能断也。囚犯有被释放的一天,犯死罪的人有时也能得活,但是今天不知足的人其烦忧终身不得解脱。所以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
法国小女孩蒂皮,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长大,与野象相亲,同鸵鸟共舞,变色龙、牛蛙、豹子、狮子、狒狒 一个个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至皮肉之苦,最终都成为她最好的朋友。
小蒂皮10岁时回到巴黎,将自己与非洲各种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的动人故事写成了一本小书,配上她父母现场拍摄下的130多幅难得的图片。这就是当年风靡全球的《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以下,是丛林小公主蒂皮在书中的语录:
所有我认识的女孩子都是家养的,只有我例外。我是野生的。我生活在非洲丛林、野生动物就象我家里人一样。
我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我会跟动物说话、用眼睛跟动物交流。
我们人类当中有一些人很凶恶、凶得一点道理也没有、仅仅是从中取乐。这些人来自坏蛋堆里。我看呀、动物都来自好人这一边、而不会来自坏蛋堆。
辨认猎豹很容易。猎豹的眼睛两边有又粗又黑的毛、象两行泪水、样子挺伤心的。它们不象豹子那么凶、甚至还可以驯服。
我了解大自然、我认得路。我知道自己去哪儿、我从不迷路。
小蒂皮的故事,就是现代真人版的"陆行不避兕虎","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她和她的野生动物朋友,可以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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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之亡地而后存,陷入死地而后生。
(《孙子兵法·九地》)
人之身三百六十节,四肢、九窍其大具也。四肢九窍十有三者,十有三者之动静尽属于生焉。属之谓徒也,故曰:生之徒也十有三者。至死也,十有三具者皆还而属之于死,死之徒亦有十三。故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
(《韩非子·解老》)
夫当其生也,不以利欲乱其心,不以厚养伤其性,安于澹然,顺其冲和,则神守于形,气保于神,志和于气,心寂于志,静其于心。如此,则不求延生,生自延矣;不求于进道,道自至矣。
(唐·杜光庭)
善摄生者,形全精复,与天为一,其天守全,其神无却,潜行不窒,蹈火不热,行乎万物之上而不慄,故忤物而不慴,物莫之能伤也。《易》曰:通乎昼夜之道,而出入於死生之机者,物莫不然。知死生之说,而超然通乎物之所造,其惟至人乎?
(宋徽宗赵佶)
天地大道生人,本以十分为率,因譬云或过三分,故号十有三生者。既言生,忽便云十有三死者,此死者即是前生之徒十有三。所以言者何?盖为人生於世,谓贪取养生之物多,是致取非其道,用非其理,反为所伤是也。何以见之?曰酒色财气,无病医药过剂,及有病不医,饮食衣服不节,思欲过度,妄造妖言奸邪犯宪,冒险失身,不畏鬼神,不孝不悌,於此数事,人未尝有能免者。或云除奸邪冒险、不畏鬼神及不孝不悌外,余皆善终,何以见非理也?曰:以尔所云,此其所以往往多死非命者为此也。因不知大理何如,故被物欲之善杀也。即动之死地十有三,非此者何?
(明太祖朱元璋)
人所以我相太深、争竞纷扰的原因,无非是因为有这身、有这生命,就要吃要穿要住,并且要吃好饭穿好衣住好房屋。再风花雪月的、使这身娱乐;讲究精细卫生,使这身永年。不知道这样养生,必养到死地去。怎么说呢?试看那小孩,饿了就吃饭,冷了就穿衣。没有也不打算,有了就用,也不知存留。至于养生卫生,更是不懂的。宜量该死了,他反倒能生长。生长大了,知道谋衣谋食、养生卫生,求生长的快乐,反倒养成老年,上了死地去。足见这样养生是不行的了。不惟这样的不行,就是讲求坐功、研究丹经的,要是超出一身之外还可,若只在肉身上用工夫,也是不行的。因为人的身,自幼而壮,壮而老,凡有生的,必然有死。无论活的年纪大小,皆是脱不了。所以圣人看开这道理,不在肉身上求生,向性身上求生。不怕肉身死,只怕性身死。像老子说:吾身既无,吾有何患。 肉身有形有质,有受死之地,所以有生就有死;性身无体无方,无可死之地,所以不生也不灭。人何必为养数十年的肉身,至死了万古常存的真性呢?
(民国·江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