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基地建设方案
(2015-12-04 16:38:55)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湛江奋勇高新区
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案
一、实践基地的管理体系框架及组织机构
为加强基地的组织管理,建立由法政学院和奋勇高新区领导组成的实践基地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的领导、协调工作;建立由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法学系、历史系、管理系四个教学系系主任及奋勇高新区管辖的对口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人事管理部门、办公室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协商推进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突出“双主体”管理效能。
二、实践基地的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
学院与奋勇高新区共同成立实践基地领导小组,由法政学院党委副书记全柱同志和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副书记邓世亮任组长,对合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决策,全面领导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2、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实践基地建设的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2)负责统筹落实基地的建设内容和计划,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基地建设进展情况。
(3)负责学生思想及实践教学期间的纪律、安全、日常管理等。
3、工作小组
由学院各教学系(思政系、历史系、法学系、管理系)系主任及奋勇高新区管辖的对口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人事管理部门、办公室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
(1)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各项建设工作,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具体落实基地建设的各项任务;
(2)共同制定基地实践教学的教学计划、教材建设及管理、审定教学大纲、监督教学过程、制定考核办法等;
(3)负责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聘任、培训,落实校外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培训计划及实施等;
(4)组织开展本专业各类实践教学课程,把握学生见习、实习的总体水平和实践教学计划实施进度;
(5)负责实践教学质量跟踪、监督、评价。
(二)、实践基地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计划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项目进展情况;
(2)资金的使用情况;
(3)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实践基地验收
实践基地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期满需要接受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1、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
2、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经验分析;
3、项目管理情况;
4、资金使用情况。
三、基地的实践条件
加强实践基地的硬件建设与投入,由奋勇高新区为学校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提供相应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其他办公条件及实践教学条件。同时,根据奋勇高新区现有能够提供的设施条件进行添加或调整,建设一批能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所需的设备、场地、设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开放与维护,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基地的实践条件建设包括学校校内配套的相关实验、实践设施等实践条件建设。最终建成具有真实工作环境和职业氛围,集教学、实习、技能培训与考核于一体,多功能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
四、基地的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1、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推进校地合作共建,探索校企合作办学,促进高校社会服务,发挥协同创新效应,推进我院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
2、结合法政学院的学科专业情况和湛江市奋勇高新区管委会管辖企业、事业单位类别、结构情况,双方共同建设兼顾多个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大力推进师范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法学、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人才的联合培养工作。
3、通过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现合作双方优势互补、共同管理、共同培养、共建团队、共建共享、共同维护,使学生能够早参加实践、早入岗位,缩短就业适应期,使教师、学生的科研创新工作能够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紧密相结合,实现高校、企业或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三赢”局面。
(二)、建设计划
建设阶段 |
建设时间 |
具体内容 |
1 |
2014.03-2014-06 |
成立组织管理机构,调研并完善建设方案。 |
2 |
2014.07-2015.02 |
规范增补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实践基础规章制度,基地组织双方共同修订各专业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方案,开始双方师资培训、聘任,组织实施学生实践教学。 |
3 |
2015.03-2015.10 |
全面实施相关专业教学实践实施方案及措施。 |
4 |
2015.11-2016.03 |
完善健全相关组织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平台、师资队伍的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阶段性交流、总结。 |
5 |
2016.04-2016.07 |
全面总结、完善、推广基地建设的成果。 |
(三)、实践专业
实践专业包括法学、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六个本科专业。
(四)、实践内容
实践内容主要有寒暑假社会实践、见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实践教育教学内容。
五、基地建设与运行的保障条件
(一)、经费保障
为保障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学院将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建设需要,并积极争取获得地方财政专项支持,确保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取得成效。依托单位作为湛江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非常重视与我院的合作,除了在实践的各个环节提供支持以外,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基地的建设,保证基地正常运作,真正实现学校与社会的双赢。
(二)、制度保障
法政学院非常重视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学院不断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历届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坚持教育主体地位,始终将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来抓;在教学环节中,重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学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制订了相应政策和措施,明确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了实践教学的作用;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实践教学,激励教师教书育人。适当给予参与学生社会实践实习的指导教师一定的工作量和津贴,并完善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指导作用。对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院将全力支持,在制度管理方面予以保障。依托单位湛江奋勇高新区管辖企事业单位,也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区内事务的管理范畴,有专人负责协调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地的运行。
(三)、教学质量保障
健全基地教学质量管理监控制度建设,促进教学实施过程精细化。结合法政学院六个本科专业的具体情况及实践教学要求,建立专业负责人职责、课程负责人职责、实习基地管理规定等教学文件,保证教学活动严格在各项管理制度约束下进行。对于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实践教学课程,不仅定期组织校内外相关专业教师和专业人员进行研究探讨,每年还邀请组织校外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与实践课程教学内容方法进行商榷和论证。在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健全基地实践教学的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授课态度、备课质量、授课方法及授课效果进行评价;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师、实践课程教学的意见;做好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基地的的教学质量。
(四)、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专兼结合,长短相辅”的原则,优先聘请有企事业工作经历的专兼职教师进行授课或指导学生进行各类社会实践。学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形成理论和实践水平高的师资队伍。
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实行“双导师制”,建立一支由我院相关专业教师和奋勇高新区下辖对口企事业单位专家、专业人员共同组成的实践指导教师队伍,为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或学生小组配备2名导师,法政学院和奋勇高新区各1名。建立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和奋勇高新区下辖对口企事业单位专家、专业人员经验交流制度。定期召开基地实践教学工作会议,研讨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管理措施和教学方法。由双方的指导教师共同制定学生实践实习大纲,共同商定实践课程设置及开设方式,共同制定课程的考核办法,共同确定考核方式及学分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