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继承的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杭州婚姻知名律师帮解答!

标签:
杭州杭州离婚律师婚姻情感离婚离婚律师 |
分类: 婚姻家事干货 |
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离婚时,继承的保险金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如果被继承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那么该保险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当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确,保险金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处理。如果继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并且没有遗嘱表明保险金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这笔继承的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一方的亲属去世,保险金作为遗产由夫妻一方继承,没有其他特殊说明的情况下,这部分保险金在离婚时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三、如果遗嘱中明确指定保险金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该保险金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保险金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比如可以通过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等方式。
离婚案件涉及保险问题,会涉及《保险法》与《民法典》交叉适用,建议委托婚姻家事专业律师解决。
作者介绍:李晓娟律师,杭州知名婚姻家事专业律师,专注于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及家族财富规划领域,执业以来处理数百例婚姻家事案件,尤其擅长保险金、股权等复杂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