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夫妻离婚须知:国外使领馆办理要点大揭秘!杭州资深婚姻律师帮解答!

标签:
杭州杭州离婚律师离婚离婚律师婚姻情感 |
分类: 婚姻家事干货 |
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夫妻都是中国人,定居国外,想在使领馆办理离婚,应该如何操作?今天,李律师来告诉你,办理使领馆离婚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首先,确认是否符合适用条件。要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双方都保持中国国籍,结婚证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的,所在国必须承认中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手续(例如,德国就不承认这种手续),而且双方必须亲自到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
接下来,你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在前往使领馆之前,双方需要提前商定并准备好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记住,这份协议必须双方共同签署,并提交给使领馆。
然后,记得预约并经历冷静期。离婚手续需要提前预约,并且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段时间内,你们可以重新考虑是否最终决定离婚。如果在冷静期结束后,你们依然决定离婚,就可以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使领馆快速办理离婚手续,这是一个相对便捷的方式,避免了国内离婚程序的繁琐。然而,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你所在的国家不承认使领馆的离婚手续,你们就需要选择其他的离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