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创作作品权益是否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杭州婚姻继承律师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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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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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创作的作品权益是否可以分割,首先看创作时间。
如果作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的,那么该作品产生的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例如,夫妻双方结婚后,一方在婚姻期间写了一部小说,无论是在婚姻期间还是离婚后获得的小说稿费、版权转让收入等收益,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对于婚前创作的作品,重点看婚后是否对作品进行了共同管理、运营或者是否因为夫妻共同行为使得作品产生新的收益。如果婚前创作的作品在婚后没有任何新的投入(如推广、再创作等),只是自然增值,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不可分割;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推广,如通过共同的人脉关系为作品争取演出机会(对于音乐作品等)或出版机会等,使得作品产生的收益增加,这部分增值收益可以分割。
另外,可以从创作资源上看。
如果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如用夫妻共同的积蓄购买创作设备(电脑、乐器等)、素材(书籍、软件等),那么作品权益可能涉及分割。例如,夫妻一方用共同存款购买了高级绘画工具用于创作绘画作品,该作品产生的收益可能需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