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律师:离婚时怎么能不分婚后还贷及增值?

2022-05-13 09:28:31
标签: 杭州 婚姻 离婚 离婚财产 离婚律师

我们平时所说的婚后还贷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基础是,婚后还贷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用个人财产还贷或者有约定,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缔结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下,也可能存在一方或双方有自己婚前个人财产的情况。

如果婚内还贷用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或者是父母帮忙还款,就不能认为购房款包含夫妻共同的投入,也就排除了房屋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可见,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考量的还是夫妻对房屋的出资贡献问题,结婚前没有出首付款,结婚后也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一起还贷,那么房产就没有共有的部分,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当然,婚后还贷部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产权登记一方主张婚后用的是个人财产还贷,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

一般而言,实务中认定是否满足“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会从两个方面考虑:

首先是从还贷时间看,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般认定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然后,如果想排除非登记一方的分割权,需要有证明能证明以下任意一点就可以:

1、能证明是用个人财产还贷或者父母帮助还贷。

2、你们之间有约定,婚后实行分别财产制,这个时候你用自己的收入还贷,也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3、虽然你们实行的是共同财产制,但你们约定了该房屋的婚后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法院也会尊重你们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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