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二娘卖人肉说明了什么
在《水浒传》中,有两个地方,读了后让人感到恶心。一个是杨雄的老婆潘巧云的死,这个妇人因为淫荡被石秀捉了奸,结果告之杨雄,被杨雄骗之山上,剥光了衣服,五花大绑在树上,折磨而死。观后让人直倒胃口。另一个就是孙二娘赚骗过往客人,用麻药麻翻,然后肥的做馒头馅,瘦的做水牛肉卖。几次看到这儿,都忍不住跳了过去。但是,又总想翻到这儿再看。
后来,想了一想,这个人物为什么让我们记住了她。正是她与人肉的关系。孙二娘第一次在小说中出现,是出自鲁智深的口。花和尚鲁智深自从打死了郑屠以后,就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后来,因为在野猪林救了林冲,自此又与高俅结下了冤仇。越发不能过光明正大的生活,只能在树林子里等等地方,东躲西藏。后来在松树林里遇到了杨志,一来二去,两个人打了一架,不打不相交,熟悉了。于是英雄相见恨晚,坐下聊天,鲁智深就谈到了自己近些日子来的遭遇。其中就说到了有关孙二娘的一段:
来到孟州十字坡过,险些儿被个酒店妇人害了性命∶把酒家着蒙药麻翻了;得他的丈夫归来得早,见了酒家这般模样又见了俺的禅杖戒刀吃惊,连忙把解药救俺醒来,因问起酒家名字,留住俺过了几日,结义酒家做了弟兄。那人夫妻两个亦是江湖上好汉有名的∶都叫他做菜园子张青;其妻母夜叉孙二娘,甚是好义气。(第17回)
这一段话中,有一个地方,甚是让人好奇。你看花和尚明明是被孙二娘麻翻了,“扛入在作坊里,正要动手开剥”(第27回)。如果不是张青赶回来及时的话,早就被当作黄牛肉卖了。然而,他对杨志说起孙二娘夫妻时,还着重在最后说起孙二娘,“甚是好义气”,说明他对孙二娘有好感,至少对他的脾气。
那么,我就搞不明白,一个专门做人肉生意的女人,到底好在哪里?她为什么要以卖人肉为业呢?小说着意刻画这个孙二娘,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告诉读者呢?
这个问题,也许我们看了武松到十字坡,遇到了孙二娘后,与张青夫妇的一番交往,可以看得一二出来。
这一天,武松因为犯了杀人的罪,被刺配到边境,远远地走得渴了,三个人一路上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吃点喝点。一走就来到了孟州道,向过路人一打听,那人说:“这岭是孟州道。岭前面大树林边,便是有名的十字坡。”好生蹊跷。十字坡,见上帝的地方也。“十”字,佛语应是合杀的意思。
这就是说,这个十字坡,当时名声已是很坏的地方了,至于什么事情,常在江湖上走的人,大概都是知道的,要不然,那汉子不可能说出那样的话来。那么,武松知不知道呢?知道。从他后面的语言中我们完全可以推测。
结果三人就来到了这十字坡。一看店门前坐了一个女子,“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第26回,下同。)“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纽。”这就有点在卖色相了,一个女子,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露出胸部,这在历史上,除了唐朝以外,其余朝代像是没有这般习俗。因此,这里就不是个一般的店了。当然,这大都是为了招揽生意而来。有些版本的小说中,还用了这样一般话来写孙二娘——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轳般蠢坌腰肢,棒锤似粗莽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攃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金钏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
如果从这里来说,这孙二娘当然是一点美都说上了。(顺便说一句,新版水浒电视剧里,在这个地方,还特意安排了两个公人,一见到孙二娘,像是猫见到了鱼,还戏弄了一番,没有道理。大热天的,走了那么多的路,渴得不得了,饿得不得了,前后都是山路,哪里还有心思调戏妇女。况且,在这个地方,做这种生意的女子,哪能会有什么好水色。电视剧纯粹是瞎搞。)三个人坐下,就问有没有酒肉,孙二娘着意点了一句,还有好大的馒头,实际上是在暗示,因为馒头有馅呢!
两个公人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抓起就吃就喝。武松倒是警惕,开了一句玩笑,“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这就说明武松是知道这么个地方的,十字坡,江湖上走的人,当然知道了。也就是说,十字坡,孙二娘做的这一买卖,只能专门对付那些初出道的人,当然更多的是犯人。
可是我就搞不明白,一个女人,怎么就和人肉弄在了一起。按照现在的说法,这活人要是见到了死人,还不吓得七魂出窍啊。你看小说中有个地方,写到了这种血淋淋的场面,“张青便引武松到人肉作坊里;看时,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见那两个公人,一颠一倒,挺着在剥人凳上。”足可见得,孙二娘做这事已经习惯了,习惯了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
那么,孙二娘因何如此呢?张青的话道出了真谛——
忽一日,有个老儿挑担子过来,小人欺负他老,抢出去和他厮并,斗了二十馀合,被那老儿一匾担打翻。原来那老儿年纪小时专一剪径,因见小人手脚活便,带小人归去到城里,教了许多本事,又把这个女儿招赘小人做了女婿。城里怎地住得,只得依旧来此间盖些草屋,卖酒为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些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卖。……俺这浑家姓孙,全学得他父亲本事,人都唤他做母夜叉孙二娘。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孙二娘做这事,还是祖上传下来的。其父就是做这等事的,不仅如此,而且还把这种生活的路子,教给了自己的女儿。可想而知,在这种家境里生活下来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人。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她走上了这一条靠人肉生存的路子呢?包括她的父亲。不要说,社会坏到了一定的地步了。老百姓没得吃了,要靠“人吃人”才能活下去的地步了。所以,在孙二娘的身上,小说的意思绝对不可能,把孙二娘当作英雄来描写的。不可能,这一点,我们从小说中对其它的妇女的描写,也可以看出一点端倪来。写一个妇女为了生活,不得不父女两代靠做人肉生意生存,只能说明社会黑暗到了极点,物质生产力极其低下,统治阶级统治下的国家,已经名存实亡。
孙二娘父女两人都是强盗,包括张青在内,都是一样。(张青“为因一时争些小事,性起,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放把火烧做白地;後来也没对头,官司也不来问。小人只在此大树坡下剪径。”边远地方杀人都没有问,说明了什么问题?)只是他们并不是完全失去人性的强盗,在做着人肉生意的同时,还恪守着一些做人的基本原则,比如,张青对孙二娘规定的三条:“三等人不可坏他:第一是云游僧道,他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第二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们是冲州撞府,逢场作戏,陪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第三是各处犯罪流配的人,中间多有好汉在里头。”看这三种人,就可以知道,是一种出自人的生命本能的惺惺相惜。三种人,一是出家之人,二是妓女,三是犯人。都是和他们自己差不多的身份的人,都是社会的下层人民,值得同情,因此张青让不害他们。从中,可以看出,孙二娘与张青,实际上,对他们所在的社会有一种自然本能的对抗,一种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反抗。而他们遇到了鲁智深和武松后,因为他们两人符合他们自己定下的买卖规则,才得已避免一场劫难,而后来之所以又能走到一起,则是因为他们的出身有太多的相同点,同是社会下层人士,同是天涯沦落,同是身在江湖不得已而为之。
那么,后来,他们跑到一起,上梁山共聚大义,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一种朴素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然,这一点,按照晁盖的心思,是做不到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只要我们看看时迁落陷祝家庄时,杨雄与石秀想让梁山好汉下山救助时,晁盖的态度就可以知道。晁盖的出身与后来上梁山的好多好汉们不是一个阶层的,既然不是一个阶层,自然不属于一个阶级。怎么可能走到一起呢?没有共同语言和共同志向吗?这其实就是梁山的悲剧,我们后面再分析。
而宋江完全是在一种不得已的情况下,上梁山的,他和林冲,实际上是一样的,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不像晁盖等先前上山的七个人,一种单纯的想活得更好的心理,宋江是一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社会的史治黑暗的人。但只能说是一种乌托邦!事实上根本做不到,因为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人,还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思想统一。
那么孙二娘等人是在一种什么样的情况下,上梁山的呢?自愿行为。驱动力在哪里呢?活得更好,对自己所从事的生意的厌倦。实际上,想一想这他妈的能叫生意吗?完全是一种生活无着情况下的自救,实则是自焚!如果自己不去这样做,就只能是死路一条,所以,在一种简单的自私心理作用下,选择了通过牺牲他人生命来满足自己生存的办法,而这个办法至所以行得通,且行得了,完全是因为官府的不作为。第一,官府不管这个地方,应该是天高皇帝远三不管的地带;第二,官府恶整人的地方,对于犯罪的人,一般要发配边境,必然会从此过;第三,与临国生意往来必经的地方,因为可以逃避官府的骚扰。这才让孙二娘父女两代可以据此生存。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孙二娘一伙人,代表的是社会的下下层。社会的下下层都想到上梁山,共聚大义,然后揭竿而起,再一次说明朝廷名存实亡。
也就是说,写孙二娘卖人肉,并不是为了表现孙二娘是多么的了不起,是一个女英雄,而是从另一个层面,告诉读者,第一,老百姓活不下去了,而且已经很长时间了,两代人了;第二,梁山好汉们后来能够聚到一起,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各阶层(已经包括社会的最下层)因为对朝廷的不满,而自愿走到一起,想改善自身生活的自发选择,人之常情,
遗憾的是,晁盖看不出这一点,宋江同样没有看出来。这才导致梁山后来的悲剧!此系后话,再议。
20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