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材料的准备
(2018-10-25 20:23:41)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材料的准备
望江初中
(因为经常帮同仁看职称材料,自己总结了一些经验,仅供大家参考,不作为任何评价的依据)
本《要求》依据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6]13号)的精神制定。【建议:这个要求是根据权威文件制定的,所以应按此要求准备材料】
第三章
高级教师(中小学教师系列)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具体要求:无论什么学历,都需要取得XX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X年,才能有资格申报。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而且取得本科学历以后,还要在中级岗位上聘任5周年才能申报高级职称。聘任年限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受聘年限从获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计算到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当年的12月31日(至少提供一个基本任期内的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书)。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具体要求:提供校级及以上相关表彰证书、教学活动、教书育人成果等佐证材料。
1.思想道德教育
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体现出有一定见解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总结。师德表彰证书及相关材料平时体现思想道德教育相关材料。本人撰写、学校验证。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具体要求:撰写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必须为本人原创,紧扣申报学科、有一定理论深度、形成一定特色、不少于3000字,并经学校验证。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具体要求:提供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度完整的、原始的备课笔记,也可打印;基本任期内学校总课表、分课表、原始授课计划表;所在学校出具基本任期内学科教师数、班级数和人均工作量证明;兼任中层及以上需任命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学校一般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参照中层管理干部执行);单位派出参训证明(视为满工作量),需提供相关培训佐证材料。
2.学科教学材料
3.工作量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具体要求:学校出具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的证明。经学校验证的班主任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2000字),近1年完整的班主任(任现职以来)工作实录,内容包括班级日志、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等不少于四项相关记录;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近3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其他佐证材料,且须经学校验证。
4.兼职工作(班主任工作)
经验介绍材料(担任班主任,团队、课外活动小组、中层处室、学校负责人均可)。从教以来,集体或本人受到学校以上表彰的证明。学校验证,提供原始的兼职工作实录(笔记)。兼职工作证明。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具体要求:提供基本任期内经学校验证的听课笔记或主持研讨笔记(研讨人员签名);校内公开课、校际示范课文件或通知、教学设计、课后座谈评价(3人及以上签名)。
提供指导青年教师或与青年教师结对校级文件或证明,与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材料,所辅导教师优质课或学科教学评比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三等奖)以上等佐证材料。
5.辅导青年教师材料
学校青蓝工程材料。任现职以来,辅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以上部门取得一等奖以上成绩(原始材料、证书等)。
6.校本培训报告册
听课记录(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每学期校内公课不少1次,基本任期内校际公开课不少2次。)其他教研活动材料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具体要求: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考评课优秀等次为85分及以上,良好等次为75分及以上;低于75分取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7.考评课
申报时所教学科教学设计一份考评结果为市级考评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具体要求:提供支教期间的支教教案、出勤证明、年度工作考核表或挂职文件;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或薄弱学校证明。
在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标准条件中,没有要求支教是在任期内,即从教以来有过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经历的均视作符合此条件;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不作支教要求。
8.乡村从教经历(城镇教师)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具体要求:获乡村学校从教30年(或20年)教师荣誉证书,由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学能手、教坛新星、教研先进个人等称号具有同等效力。国培等业务培训所获优秀学员证书属于继续教育培训类,不能等同。
1.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规定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表彰证书或文件。教坛新星除证书外还应提供参评教案或教学设计。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2.班级获奖
教师个人获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和经验总结,班级(团队)获奖,仅对班主任和团队负责人有效。班级(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或少先队)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和学校验证的工作实录、个案分析材料和学校出具的申报教师担任获奖班级班主任(团队负责人)的证明,证明上必须有校长本人签名。班主任实录内容包括:家访札记、班会、集体活动、家长座谈会、学生获奖等情况(乡村教师为县级即可)。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乡村教师为三等奖)以上。
3.教学成果
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课题、科研报告、论文、经验总结等)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三等奖)(提供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乡村教师县级) 课题、科研报告、论文、经验总结等原件材料。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
具体要求:多媒体软件制作包括文字、动画、视频及其综合性课件。
“一师一优课”、多媒体大赛(信息化大赛)活动是为了提升广大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丰富可共享可借鉴的优质教学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不断融合的有效举措,与省级优质课比赛不是一类的活动,不能相互等同。
4.教学比赛
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优质课、示范课等)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提供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原件,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比赛教学设计等材料。
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具体要求:省级以及同级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参照执行。
5.指导学生获奖
指导学生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提供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活动原始材料(学校证明、学生名册等)
6.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具体要求:所提供材料须是任现职以来经学校验证。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提供材料。如: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由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提供。如:考核的主体是学校(村小、教学点,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材料应由学校提供花名册,名次要3次列前五分之一;或提供3个年度的考核优秀证书或年度考核表;2、绩效考核提供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结果名次正式文件;3、年度考核提供学校验证的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年度考核结果正式文件及当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3项材料可以累加计算。
6.教育教学综合测评及考评课
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原始证明材料和学校证明等。当年考评优秀等次。
7.主持并完成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具体要求:必须是主持且完成课题,提供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的立项通知、课题申报表、研究小组名单和结题证书等佐证材料。
7.市级以上课题
课题的相关材料。必须是已结题并获奖。
8.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2次以上。
具体要求:教研、电教活动指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教学研究、论文、“一师一优课”等属于教研活动,微课、多媒体大赛、课件、课例、学科主体社区等属于电教活动),须提供教育部门开展活动的正式文件或获奖结果文件和获奖证书。对于获奖等次没有明确的获奖,“优秀”等次按同等级别的“二等奖”认定,“良好”等次按同等级别的“三等奖”认定。
8.县级以上教研比赛
比赛活动通知。教案或课件。获奖证书(县城教师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
9.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具体要求:必须是教师本人获奖。
9.艺体比赛
本人参加比赛获市级比赛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活动比赛通知。获奖证书等。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总结1篇。
具体要求:论文内容必须是本学科教育教学方面的,由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撰写人;学术期刊要求是正刊,不包括报纸、论文集、副刊、增刊。
农村教师提供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总结必须是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1.发表论文:
高中教师省级2篇,初中和小学教师省级1篇或市级2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供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1篇。论文原件
2.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4万字以上。
2.学术著作
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参与合著撰写4万字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3.课改成果
参与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提供文件或证书相关原始材料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具体要求:必须提供开展论文评选或公布评选结果的文件、论文原件和获奖证书;必须是教研、电教部门组织开展的,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无效。
所提供材料不能与业绩条件第8条重复使用。
4.教学获奖: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论文、课件获省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组织活动文件获奖证书原件课件、论文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