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动态】证通电子、先河环保罚单落地,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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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通电子(002197)、先河环保(300137)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有了新的进展,两家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违法事实被坐实。目前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报存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查明,2015年,证通电子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广州云硕通过虚构业务,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 12,564,102.56 元,虚增利润 5,077,406.87 元 ;2019 年虚增营业收入 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 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证通电子2017年、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先河环保2022年年报存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调查,2022 年初,先河环保将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河北正茂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的2021 年年终奖,于 2022 年计提并跨期计入 2022 年的成本费用。2022 年末,先河环保在未对 2021 年年终奖跨期计提问题进行更正的情况下,又将母公司及上述 6 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 2022 年年终奖计入 2022 年成本费用。2023 年 4 月 26 日,先河环保公告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先河环保上述将 2021 年、2022 年年终奖均在 2022 年计提并计入 2022 年成 本费用的行为虚增 2022 年成本费用 4,380.40 万元,虚减 2022 年利润总额 4,380.40 万元,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31.89%,导致先河环保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符合以下条件有望主张损失。
【证通电子索赔条件】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5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证通电子(002197)投资者可索赔。
【先河环保索赔条件】在2022年4月6日至2024年6月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6月5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先河环保(300137)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联系柯律师团队18516682479(微信同号)参与。
分别被罚400万、190万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上述公司违法违规,监管部门决定对证通电子处以400万罚款,对先河环保处以190万罚款。柯律师表示,上述两家面临的行政处罚金额不高,犹如隔墙瘙痒,难以产生震慑作用。投资者可积极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维护合法权益。(以上索赔条件及胜诉与否,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