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动态】红相股份实控人自愿承担8000万赔偿,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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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红相股份(300427)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公告内容为公司实控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代承担金额为8000万,并且该金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向上市公司追偿。此外,实控人还将所持公司的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履约保障。
连续5年财务虚假记载
根据证监会查明,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7,538.42万元;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 325.44
万元。
欺诈发行
监管部门还调查发现,红相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欺诈发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欺诈发行以及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欺诈发行。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鉴于红相股份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符合以下条件有望主张损失。
【红相股份索赔条件】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一股红相股份(300427)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联系柯律师团队18516682479(微信同号)参与。
公司与实控人共被罚款4801万
鉴于红相股份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2513万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处以2288万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厦门监管局还决定对实控人杨成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