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捷报】中潜股份投资者索赔迎一审胜诉,索赔时效已不足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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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潜股份(300526)投资者索赔一案迎来利好,法院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诉讼时效将于今年9月到期,意味着投资者索赔窗口期已不足5个月时间。
三大违法行为
经查明,中潜股份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728.7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万元,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二是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三是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行为。其关于“大唐存储也是国内少数掌握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公司”的描述,夸大了标的公司大唐存储的技术优势,严重影响投资者对收购事项及标的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趋势的判断,构成误导性陈述。
一审对索赔条件进行了认定
经一审法院认定,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2020年3月13日,揭露日为2020年10月20日,基准日为2020年12月1日。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鉴于一审审理结果已经下来,后续索赔进程会加快,由于时效已不多,尚未主张索赔投资者需及时主张索赔。
已被索赔金额达9366万
公开资料显示,中潜股份截止2023年10月16日,累计收到174名自然人投资者诉讼,累计诉讼金额 93,663,059.57 元;已和解49名,已和解金额5,617,783.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