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动态】兴源环境收预罚单,投资者索赔已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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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兴源环境(300266)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被处罚200万元。
2016年-2022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
据证监会调查发现,兴源环境相关子公司于
2016 年、2017 年在
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 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
修复工程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
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
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符合以下条件有望主张损失。
【兴源环境索赔条件】在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一股兴源环境(300266)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联系柯律师团队18516682479(微信同号)参与。
资料显示,兴源环境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杭州,2011年在深圳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15.54亿元。具体业务涉及环保装备、储能与双碳、环境综合治理三大领域。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此前承担了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温馨提示:以上索赔条件及胜诉与否,最终以法院定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