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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征集】广州浪奇拟更名“红棉股份”,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2023-12-01 11:30:47)
标签:

证券诉讼

股票索赔

广州浪奇

广州浪奇(000523)于今年915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意味着公司离正式更名“红棉股份”或已不远。 

年报存虚假记载

根据证监会查明,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值得注意的是,仅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234,322,859.99元,虚增营业成本6,023,835,603.98元,虚增利润210,487,256.0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8.07% 

在存货方面,为美化报表,公司将部分虚增的预付账款调整为虚增的存货。通过上述方式,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金额为956,423,831.44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5.84%、披露总资产的13.54%、披露净资产的50.53%。《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金额为 1,082,231,342.91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8.58%、披露总资产的12.17%、披露净资产的 56.83%

此外,公司还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如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最终公司被处以450万元罚款。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广州浪奇作为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任性违法违规披露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根据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索赔条件】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在2019430日至20209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9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广州浪奇(000523)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联系柯律师团队18516682479(微信同号)参与。 

更名不影响索赔

公司如后续更名是否影响索赔?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第二款,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意味着公司更名不影响债权债务的承继,投资者仍然可主张索赔。  

 

【索赔征集】广州浪奇拟更名“红棉股份”,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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