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征集】中信国安扭亏,投资者索赔持续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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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000839)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15.19亿元,同比增长1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8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从今年一季度起,净利润开始扭亏,业绩逐渐向好。
投资者索赔案重启
此前因公司重整,法院对投资者索赔案程序中止。现公司重整程序已经完毕,法院已开始启动审理此案。目前我们正在推进该案,相信不久会有进展。尚未主张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
2009—2015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6月3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为完成当年10亿元销售目标,通过预售方式完成业绩,从中虚构货物的销售合同、出库单等资料虚增收入,在账面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月底将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进行对冲核销。在2009—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达10.12亿元。
此外,中信国安通过两次股权转让将手中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同时确认了2015 年1月至6月该股权对应产生的投资收益。由于子公司此前虚增收入、少记财务费用,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790.09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投资者仍可主张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最新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条件】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至少持有一股中信国安(000839)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关注公众号“证券诉讼快车”参与。
相关责任人被罚5~30万不等
根据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孙亚雷、李宏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处以5到10万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孙亚雷在2008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青海中信国安董事长,全面负责青海中信国安管理工作,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证监会认为其应承担主要责任。
(温馨提示:上述索赔条件及胜诉与否,最终以法院定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