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动态】罗普特连续两年虚增收入累计达3.24亿,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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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罗普特(688619)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2020年至2022年财报虚假记载。其中2020年、2021年虚增收入累计达3.24亿元。目前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连续3年财务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查明,2020年、2021年,罗普特涉嫌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3,950,182.01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115,311.45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81.21% ;虚增 2021年营业收入111,729,560.55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5.42% ,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 20,747,357.66 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 ;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
【索赔条件】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8日卖出或继续持有一股罗普特(688619)投资者可主张索赔,如符合可联系柯律师团队18516682479参与。
罗普特连续3年涉财务虚假记载,证监会根据其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公司拟处以400万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及总经理分别拟处以300万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拟处以75万至200万不等处罚,总罚款金额累计达14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