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动态】泉为科技虚增收入拟被罚200万,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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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泉为科技(300716)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部门拟对公司处以200万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分别拟处以80万、60万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拟处以50万罚款。
1年多虚增收入近9亿元
经证监会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子公司开展以船运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贸易业务,其供应商和客户存在明显异常关系,明知相关交易多个环节明显异常,仍将上述业务按照内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全额确认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泉为科技将上述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6,924,983.89元、营业成本552,210,788.51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3,787,557.02元、营业成本340,388,234.9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的28.97%、30.33%。
【索赔条件】在2020年4月27日至2022年8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8月29日卖出或继续持有一股泉为科技(300716)投资者可主张索赔,如符合可联系柯律师团队18516682479(可加微信)参与。
(温馨提示:上述索赔条件及胜诉与否,最终以法院定论为准)
诉讼材料准备:
索赔流程:
成功获赔一般流程(仅供参考):符合索赔条件—准备起诉材料→→立案→→一审、二审→→获赔(最后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