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雪松发展罚单落地,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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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证券诉讼快车公众号消息,雪松发展(002485)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6号)。公司违规源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但希努尔(公司前称)将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子公司诸城松旅收到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上述资金将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为51.29%;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4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
信息披露制度是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制度,然而公司的财务数据严重注水,对投资者造成严重误判,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可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主张索赔诉讼。
【索赔条件】在2019年4月16日到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002485),且在2021年4月2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可主张索赔。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于2010年10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集中高档西服、衬衫和服饰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企业,主要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以直营店和特许加盟店为主、团体订购、贴牌和网上直销为有效补充的生产销售模式,设计、生产和销售希努尔品牌的西装、衬衫及其它服饰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