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进展】已超百位投资者诉金正大索赔,涉案金额达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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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002470)投资者索赔一案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公司今年8月底信披数据。已有117位投资者起诉公司索赔,总涉案金额达4.2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家索赔金额高达2.92亿元。
累计虚增收入230亿元
证监会查明,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45.06万元,虚增成本 2,108,384.88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98,960.18万元。其造假数据之大,令人咋舌。
此外,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以及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金正大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通过包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等四家银行向临沂凡高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等7 家参与前述虚构贸易业务的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累计金额 10.2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经青岛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公司需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4月29日当日仍持有一股金正大(002470)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公众号参与。
中介机构难逃其咎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审计机构大信所对金正大2015年-2017年报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未发现贸易数据造假,作为“守门人”失守难逃其咎,法院综合考虑大信所的过错程度,酌定其在10%的范围内对原告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