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捷报】新纶科技投资者一审获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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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收到了深圳中院关于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一案一审胜诉判决。从判决金额来看,法院支持投资者损失的赔付比例可达七八成。
虚构收入7.37亿元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新纶科技在2016年至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达7.37亿元。此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担保,涉案金额巨大。证监会最终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名称变更不影响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起由“新纶科技”变为“新纶新材”。其目的为清晰准确反映公司经营范围和战略定位。柯律师表示,虽然公司变更名称,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索赔。后续投资者仍可主张。
【索赔条件】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前买入并在该期间至少持有一股新纶科技(002341)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公众号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