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动态】沙钢股份年报涉虚假记载,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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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违法事项
经证监会查明,主要涉以下违法事项:一是沙钢集团隐瞒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二是沙钢股份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是沙钢集团持股比例减少百分之一未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
控股股东拟被罚250万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沙钢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此外,对锦麟丰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沙钢集团董事长沈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投资者可索赔
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索赔条件】在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11月2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仍持有一股沙钢股份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公众号 证券诉讼快车
参与。
去年净利润11.12亿元
4月初,沙钢股份公布了2021年年报,公司业绩增长显著。营业收入逾184亿元,同比增长28.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11.12亿元,同比增长71.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亿元,同比增长60.38%。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前身是国有控股企业为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经重大资产重组变更为沙钢股份。注册资本22.07亿元,主要经营以黑色金属产品的开发、冶炼、加工及销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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