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散文汉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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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出 版 社:汕头大学出版社
C i p分类:H315.9I046
C i p核准号:2018061158
主 题 词:英语-散文-文学翻译-研究
出版时间: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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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秀明,天津工业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中国当代翻译理论家”收入《中国当代翻译家词典》,兼任天津师范大学翻译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央文献翻译研究基地研究员。已出版学术专著十三部,于《中国翻译》、《外语教学与》及《译林》等发表学术论文及译文九十余篇,主持国家、教育部及天津市社科项目十一项。
内容提要:
服膺严复“信达雅”标准,但认为严复理论是文章学翻译思想,而提出文学翻译标准“韵味”说。翻译研究注重文史哲融通,并主张继承传统翻译理论,融汇外域思想与现代学理,创建具有民族风格的理论体系。由此倡导建立译学评论,将其与翻译理论、翻译史、翻译批评和翻译鉴赏共同构成完整的翻译学体系。
编辑推荐:
本书是专论英语散文汉译的专著,是作者长期从事散文翻译教学与研究的结晶。本书认为散文在语言和艺术性以及广阔的用途性上的特征,成为翻译学习与研究的根本。因此,无论是学习翻译,还是研究翻译,从散文开始,都是一条最佳的途径。但我国目前的翻译教程及翻译实践研究之类的书籍,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为此,本书作者撰写此书,以供学习与研究翻译者们的参考。
目
引 论 001
第一章 英、汉散文概述
007
第一节 英、汉散文的题材与风貌
008
第二节 英、汉散文概念与散文发展
013
第二章 散文及其翻译的类型与风格
027
第一节 散文的类型
027
第二节 散文风格
049
第三章 散文的审美特征
057
第一节 散文之美
058
第二节 散文美的价值尺度
068
第四章 散文翻译意境论
072
第一节 意境的理论背景及其诞生
073
第二节 散文意境的审美要素
081
第三节 散文意境的艺术特征
084
第四节 西方美学中的意象与典型
092
第五章 散文意境翻译的美学策略与品类
103
第一节 散文意境翻译的美学策略
104
第二节 “出神入化”、“一味和合”——意境论的美学意蕴
117
第六章 散文翻译的意境追求
120
第一节 原汁原味的异国情调
120
第二节 地地道道的现代汉语
125
第三节 散文意境翻译实现的途径
133
第七章 散文意境翻译的情、境、思
139
第一节 散文翻译的情
140
第二节 散文翻译的境
151
第三节 散文翻译的思
154
第八章 散文翻译鉴赏
162
第一节 散文翻译鉴赏的意义
162
第二节 散文翻译鉴赏的方法
166
第三节 散文翻译鉴赏的原则及内容
171
第九章 散文翻译批评
176
第一节 散文翻译批评的对象
176
第二节 散文翻译批评的内容
189
第三节 散文翻译批评的原则与标准
194
第四节 散文翻译批评的角度
200
第五节 散文翻译批评的模式
207
结 语
224
后 记
235
参考书目
237
文
第一章 英、汉散文概述
散文在英、汉文学史中都是重要的一支文学部类。但也由于英、汉文化及文学传统的差异,各自所走过的发展道路与文学地位也不尽相同。在英、美及西方,以古希腊、罗马为发端的西方文学,重视的是诗歌、戏剧。尽管在某一历史时期,散文体裁里某一门类也曾繁荣过,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其散文地位和成就远不如诗歌、小说和戏剧,这同我国文学传统构成鲜明的反差和对照。中国是一个对散文、散文成就重视度特别高的国度。在古代散文又称“文章”或“古文”。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反映了中国文人对散文的重视程度及散文在中国文学中的地位。即使是诗这样的文学正宗,也要次于散文。钱钟书说:“诗本来是‘古文’的余事,品类(genre)较低,目的仅在乎发表主观的感情——‘言志’,没有文那样大的使命。”(《中国新文学的源流》)这个说法揭示了散文在我国文学中源远流长,长盛不衰,群星灿烂,成就辉煌等多种原因。即使在五四以后,英美小说和戏剧日益受到重视,但“散文小品的成功,几乎在小说戏曲诗歌之上”(鲁迅《小品文的危机》)。
第一节 英、汉散文的题材与风貌
散文是一种最灵活、最随意的文学样式,这是英、汉学者的共识。鲁迅说:“散文的体裁,其实是大可以随便的,有破绽也不妨。”(《怎么写》)就是这个意思,因此它具有其独特的文体美特征。这一特征集中体现它的短小、丰赡和灵便。短小指的篇幅,丰赡指的是内容,灵便指的是形式。纵观古今英、汉散文,佳作珍品大多篇什短小,结构轻盈,而含不尽之意于言外。
一、英语散文题材与风貌
英语散文往往具有“散”、“短”、“丰”的特征。如朗费罗(Henry Wadsworthy Longfellow)的散文《初雪》(The First Snow),短小之极,却给读者留下了一幅清晰明净的原野初雪图,让人久久回味。又如散文家亚伯拉罕·考利(Abraham Cowley)的随笔《论贪婪》(Of Avarice)一文旨谈贫富问题,表明自己的社会良知。作者认为应该尊重穷人,并在文章结尾还通过现身说法,再次证明了一个真理:物质过剩反而使人完全枯竭。文章语言清通流畅,笔调真纯自然,全篇议论振笔直书,开卷了然,笔致工稳而曲折盘旋,析理入微而指陈利害,可谓虚实并用,言简意深,犹如度世金针,足资龟鉴。正如约翰逊博士在《考利传》里称其随笔所言“毫无费解或雕琢之处”。虽然他每每引用诗文典故,也多有曲喻,但读者倘若不知本事,也可大致回意。另如Henry David Thoreau的Autumn以及E.B.White的The Essay and the Essayist等等,都是篇幅短小的经典杰作。这是因为散文的篇幅是由其所表现的内容决定的,它不表现情节的发展变化,即使是其因素,也大多是场面、细节的刻画,重点不是故事的展开,因而很少鸿篇巨制。
在语言风格上,英语散文一直存在着两类风格:华丽与简洁。华丽者源于拉丁传统,这是因为英语散文自早期昂格鲁萨克逊时代至18世纪,由于翻译的背景,呈现的是一种拉丁风格。当时的文人学士说拉丁语,写拉丁文,有的还认为拉丁语是一切作品都应使用的语言,甚至到了17世纪,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还担心作者们会把英语丢在脑后(English would“play bankrupt”with authors),并决计将其作品中最优秀之作用拉丁文写作。即使在18世纪,拉丁语仍然处于支配地位。对此,17世纪的散文作者约翰洛克(John Locke)批评道:“既然英语是英国绅士始终要使用的,那么他们的教养也就应放在英语上,并将人部分精力用于其风格的修饰与完美。”(And since'tis English that an English Gentleman willhave constant use of,that is the Language he should chiefly cultivate,and wherein mostCare should be taken to polish and perfect his style.)但他接着又承认这是难以实现的,认为“如果我们有人能比母语的通俗性更熟练而纯洁,那应当功于机遇或天才,或是教育以外的素质,甚或是老师的关照”(If any one of us have a Facility orPurity more than ordinary in his Mother Tongue, it is owing to Chance, or his Gemus, oranything rather than to his Education,or any Care of his Teacher.)。简洁者注重本族语韵律。如阿尔弗雷德人帝《编年史》的作者们始终以朴直的文风写作。朴直的散文比华丽的散文更风行,其行文节奏一如现代散文。因此,尽管《编年史》是在阿尔弗雷德时期编辑的,但此书在他死后仍流行了两个半世纪,在诺曼征服(NormanConquest)后还持续了几乎一个世纪。有时人们觉得英国散文己随着诺曼征服的结束而消失,其实不然。真正消失的是阿尔弗里克(Altrick)那种刻意雕饰与矫揉造作的散文,有生命力的是简洁自然的散文,如皮特巴洛僧人的散文一直持续至1145年。
15世纪在卡克斯顿印刷的书籍中,马洛里(Thomas Malory)从法语译出的《亚瑟王之死》(Morte D'arur),语言明晰,遣词造句流畅优美。紧接马洛里之后,伯纳斯(Lord Berners)翻译了弗洛瓦萨(Froissart)的《编年史》(Chronicles),给这一时期的散文带来了生机。他的描写生动真实,明晰简洁,语气坚定,题材范围也比马洛里要宽,也更少古色古香之气。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伯纳斯的翻译,揭开了英国现代散文的序幕。16世纪的宗教冲突中诞生了一位杰出的散文家胡克尔(Richard Hooker),他的《宗教制度法规》(Laws of Ecclesiastical Policy)一书,在宗教冲突寻求一条中间道路,同时也在散文风格中找到了一条中间道路,即一条介于英语与拉丁文之间的道路,融合二者明晰和庄重的优长,再加上英语的和谐。贺林希德(Raphael Holinshed)的《编年史》(Chronicles,1577),比不上诺斯语言的与优美,但他的语言明晰,主题明朗,人物鲜明,因此他为英国提供了背景。而哈克卢特(Hakluty,1553-1616)为国人带来现代意识,他的写作具有力量,字里行间不时透露出一种让人久久同味的美。
17世纪初期伟人的散文家是培根(Francis Bacon),他的人部分著作是拉丁文。他的《论文集》(Essays)曾于1612年和1625年两度再版,1597年再版时发表《论读书》,向青年们讲述了他的奋斗历程。1612年,他的题材范围愈加宽广,涉及政治领域。第三版中的“论园林”,建议废除退休制。培根的散文,风格简洁得几乎是格言式,句法整齐,形象生动,已成了英语传统的一部分。其议论严谨而有条理,正如科学家那样,在这一点上又与蒙田(Montaigne)散文的得体和随意形成鲜明对照。同时期布朗(Sir Thomas Browne)的散文,像《海塞里奥塔菲亚》(Hydriotaphia),文笔庄重而又富于想象力。他的《一位医生的宗教信仰》(Religio Medici),风格多样,很少有人能写出这样的长句而又如此和谐,其措辞多是拉丁语言,而且朗朗上口。此时的杰里泰勒(Jeremy Taylor)是一位善辩的牧师,他因其《神圣的生活》(HolyLiving)与《神圣的死亡》(Holy Dying)而名噪一时。米尔顿(John Milton)的散文也人多是用拉丁文写作,其中两本小册子是《论教育》(Tractate on Education)和《论出版自由》(Areopagitica)。他的散文不是很平易,但他的拉丁句法很熟悉,即使精雕细刻也能条理清晰。他没有注意到英语在一个句子中使用太多的从句而不含混这个事实。他那些迷宫式的句子(Labyrinthine Sentences)也不能全怪罪于拉丁文,因为他自己那精细微妙的思想与每一个句子都是那样妥帖地融合在一起的,因此他的每一个思想都可以在经济法案中用有限的从句展开成细则,而同样影响其明晰。他散文的另一面是,在激烈的争论中,他可以用强烈粗俗的时尚字眼跟对手交锋。还有沃尔顿(Izzak Walton)的《垂钓全书》(Compleat Angler),对垂钓及英国乡村不无赞扬,深受读者喜爱。
1660年王政复辟(Restoration)时期,英国散文发生了新的变化,清晰受到重视。英语散文一直重视清晰性,一如《圣经》所显示,但17世纪初期讲究辞藻的作者,不在于清晰,而看重华丽。现在发生了变化,并非因为有意模仿法语散文,而是因为英语散文作家看准了法语中的平易和融洽感。泰勒的散文具有一种行列仪式书体,它不可能派上多种用途。布朗的散文圣典化,难以用于谈话风。因此此时的变化可谓是人的,因为王政复辟时期的部分作者显得僵硬沉闷。散文的情感性降低了,人部分兴趣走向科学与哲理,导致散文的精确性和空洞。这种探索精神走进了文学与哲学。德莱顿(John Dryden)是这时期的代表人物,他在散文带有一种古老的风格,而有时也能将散文的和谐与平易融合起来,创造一种平易的气氛,使读者参与其对话。而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散文语言清晰,语带讥刺而不失优美。洛克(JohnLocke)散文明晰,但缺乏魅力,其《论人类的知识》(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Understanding)是英国哲学中一部伟人的著作,具有典型的英国气质,语言清晰,对欧洲人陆产生了广泛影响。王政复辟前,很少能听到个人的声音,即使偶尔听到,也只能是在重人或公众场合。而现在,英国散文中第一次能见作者讨论个人生活的细微末节。如17世纪后期著名的散文作家佩皮斯(Samuel Pepys),叙述的都是平常人生活,都是自己的喜怒哀乐。
至18世纪以来,英语散文变得具有适应性和适用性。吉本(Edward Gibbon)的散文技巧纯熟,即使离开上下文,每一句仍然是那样优美和谐。正是其风格使其作品具有了完整性。如他的《罗马帝国的灭亡》(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Empire)即是如此。如潘恩(Thomas Paine)的《人权》(The Rights of Men),文字平易朴实,实现了他要使“几乎无阅读能力的人也能看懂”的目的,因而文章写得“像字母那样简单明了”。他的不少警句式格言也具有这样的风格和效果:语言确实平易、清楚、有力,比喻都来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但又常常有意想不到的妙笔,如“夏季的士兵”和“晴天的爱国者”,只有两个简单的形容词就充分表达了这些人是顺利时的战友、逆境中的逃兵。再如兰姆(Charles Lamb)的《伊利亚随笔》(Essays of Elia),其情感、其风格都有着独特的兰姆味道。那就是地道的书面体英语,明白、具体且耐人同味。他的论文尤其写得跌宕生动,即使不同意他的看法的人也往往为其文字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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