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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密与查阅

(2015-03-25 13:08:24)
标签:

底稿

审计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审计过程

分类: 注册会计师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它形成于审计过程,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下面看一下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密与查阅: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密

  为了维护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底稿保密制度。但由于下列两种情况需要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泄密情形:

  1、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委派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检查。

  2、法院、检察院及国家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必要手续。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查阅

  由于审计工作的需要,并经过委托人同意,在下列情况下,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1、联合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相互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2、被审计单位的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3、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合理的其他情况。

  4、审计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可以查阅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

  从一般意义上讲,审计档案的所有权应属于执业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审计工作底稿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其他部门或单位依法查阅时,应给予密切的协助,讲明查阅要求和限制,对于查阅人要求复印或外携审计工作底稿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性质以及影响。根据有关档案法的规定,由于查阅人悉知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而泄密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拥有审计工作底稿所有权的会计师事务所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源于:东奥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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