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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15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2014-05-06 1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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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邮资封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北京专用邮资图

分类: PF普通邮资(专用邮资图)封
PF-15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PF-15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153(2005-12)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2005.08.01发行          全套1枚          邮资所属:北京

   (1-1) 80分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售价1.20元)

邮票规格:55×28mm            版别:胶版       设计者:阎炳武

信封规格:230×120mm          印刷厂:北京邮票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员组成,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在北京长安街南侧、东交民巷27号,由办公楼、法庭楼和业务楼连体构成其中业务楼为新建办公楼、法庭楼为改造。2005年5月改建完成,现有地下 2层,地上7一9层,总建筑面积5 .4万平方米,其中法庭楼内设一个大法庭、一个中法庭和六个小法庭为一座集办公室、审判法庭、会议室及地下车库等设施于一体的综合性智能化建筑成为全国法院的通讯中心、图像处理中心、信息处理中心、网络管理中心和网络安全中心。形象庄严、雄伟,建筑由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筑工程设计研究所设计,智能化系统工程由北京玛斯特公司承建。已成为东长安街南侧的一处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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