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乐生命学/书法||《中国书法史》:东汉,碑刻的演变和形制
标签:
林家乐生命学书法 |
林家乐生命学/书法
|| 《中国书法史》:东汉,碑刻的演变和形制
原创谈艺录
本篇开始,我们开始讨论东汉的碑刻(附砖文),因为东汉碑刻对中国书法史影响巨大(特别是隶书),所以,我们会说得比较细一些。
东汉时期,由于统治者提倡名节孝道,崇扬儒学,私学授受经学更为兴盛,到中后期,地主士大夫、外戚和宦官等集团之间的斗争日益尖锐,社会上树碑立石、崇丧厚葬蔚为风气,各种碑刻门类几乎齐全。
只是此时佛教尚未在中土兴起,因此,除造像记和佛教刻经尚未有之外,其他如碑碣、墓志、摩崖、石阙、画像石题字、石经以及其他类型杂刻在东汉尽皆大备,碑刻的数量多得难以估计。由此,给社会带来了沉得的负担,既靡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又增长了虚伪掩饰的风气。
(东汉碑刻的形制种类)
立碑刻石最盛者,当属山东、河南、四川等地为盛。
汉献帝建安十年(205),曹操以天下凋敝,不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立碑的风气于是稍稍煞住,到魏文帝曹丕在洛阳天渊池建九化殿,殿基全用洛中故碑累叠起来。又加后来历代兵燹灾厄,造桥筑路、牧竖毁损、亡佚镵(chán,刺、凿)灭,又不知凡几,而今考古从地下不断有所发现,存世两汉碑刻或刻石已毁佚而拓本幸存者,共约四百余种,其中绝大多数是东汉碑刻,尤其集中在东汉中后期。
现存汉代碑刻最多的地区是山东、四川、河北、河南、陕西等省。此外,北京、山西、江苏、安徽、浙江、湖北、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地也有保存和出土。
古人对汉代书法的了解和对隶书的研习,其主要依据就是东汉的碑刻。因此,汉代碑刻非常重要。
本文主要说说碑刻的演变和形制。因为内容较多,只谈碑和墓志,其余几项,放在下篇讨论。
一、碑。
东汉刘熙《释名·释典艺》:“碑,被也。此本葬时所设也,施鹿卢以绳被其上,引以下棺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上,后人因焉。无故(毕沅曰:无故即物故)建于道陌之头显见之处,名其文就谓之碑。”所以说,碑,在古代本是竖立有墓圹前后或两边的大木,两碑之间有辘轳,引棺的绳索绕在辘轳上,将棺徐徐下入圹中。
陕西凤翔境内1986年发掘清理完毕的秦公大墓内,在土圹南北两侧各有一通高1.7-2米、直径0.4米的木柱,这就是早期的“碑”。
(秦公墓碑:最早的碑,不是石头的)
后来,碑改为石制,上面书刻文字,为墓主纪功述德。所以,这个“碑”,跟秦《泰山刻石》之类的“碑”,有区别。
东汉的碑,有一类型如琬圭形者,圆首,正中或偏上方有一圆孔,名曰“穿”,穿上部往往数道弧形凹痕,称作“晕”。其中,“穿”是意味着引绳索下棺装辘轳用,而“晕”,则意味着绳索在碑上磨勒出的痕迹,以存古制。
(左为圭,右为东汉《仙人唐公房碑》)
碑还有立于宫室宗庙者。《仪礼·聘礼》郑玄注云:“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也。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宫庙以石,窆(bin,墓室)用木。”显然,古时墓圹用碑,皆是用木,而宫室用碑,才用石料,如图:
(东汉延熹五年《仓颉庙碑》)
这种立于宫室宗庙的碑多半作圭形,尖首,也有穿,宫室的碑用以测日影,以知季节时辰,而宗庙之碑,则以系屠宰前的牺牲。
典型的碑,有碑额,在碑正上方,上面刻碑铭题署。“穿”在碑额上,或在碑额下面。碑之正面称碑阳,背面称碑阴,两侧称碑侧。碑下有座,以起稳固作用,称为趺,趺多作长方形。
(明代的螭首龟趺碑)
前人以为碑要到六朝时才作螭首龟趺,其实东汉光和六年(183)四月立的王舍人碑,和建安十年(205)三月立的樊敏碑,均作螭首龟趺。可见这种形制起源于东汉。
汉碑较朴素,大多不加纹饰。
汉碑碑阳一般刻正文,记事颂德,如《乙瑛碑》《礼器碑》等。
(《乙瑛碑》)
墓碑列墓主名讳、里贯、履历。必妄引古之名人以为荣,叙述事迹也多夸饰,如《曹全碑》称全为周曹叔振铎、汉曹参之后;《张迁碑》称迁为周张仲、汉张良之后,又引张释之、张骞事。而张良、张释之、张骞这几个人籍里明显不是一地。
(东汉《张迁碑》)
正文如碑阳刻不下,则连续刻于碑阴。人之生前死后皆可立碑,立碑者除子女外,还有门生、故吏。碑阴一般列门生故吏姓名及出钱数目,碑阴写不下有写于碑侧者。非门生故吏而出钱者,谓之义士。
汉代各类碑刻中,以碑上所书刻的文字较为庄重、讲究,行列整齐,有些碑还划有棋坪方格书写。碑阴和碑侧的字相对于碑阳,要活泼、随意些。
2、墓志
墓志,是将墓主姓名,有的还附有爵里、卒葬年月、生平事迹及其他有关内容、写刻于砖、石(后世也有以木、瓷等为载体者)而设于圹中者。
汉代的墓志形式不固定,后人所加的名称也多不同,有葬砖、墓志、柩(椁)铭、墓室题记等。直到南北朝时期,墓志才发展为单设方形或扁(长)方形,尤其是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设立墓志的风气大盛,墓志也作成盖、志两石相合的形式,并有了墓志或墓志铭这一正式名称,遂为永制。
在墓中形成设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早在周代就有了类似于墓志的“明旌”。“明旌”为丧具之一,二字急读,径称曰“铭”。明旌是出丧时作为幡信在棺前举扬,入葬后则覆盖在棺上。明旌作为丧具,一直没用至近现代。当然,使用明旌与设立墓志,用意不尽一样,所以周秦两汉的明旌,并不能看作是墓志。
但是汉代人往往在石棺、石椁上刻了类似的文字。比如20世纪30年代陕北出土的东汉郭仲理、郭季妃石椁,分别刻有“故雁门阴馆丞西河圜阳郭仲理之椁”、如图:
(东汉郭仲理石椁)
“西河圜阳郭季妃之椁”,如图:
(东汉《郭季妃石椁铭》)
这种棺铭、椁铭到西晋时就成了单设的墓志,这就是后来书法史上较重要的墓志资料,由此可见,早期有些单设墓志是从明旌、棺铭发展而来的。
西汉后期,墓室建造逐渐讲究,开始精致化,尤其到了东汉,盛行在墓室中刻人物、鸟兽、花木、建筑、神怪、故事等画像,有时会在墓室中刻上墓主姓名、官职里贯、卒葬年月或简单事迹、哀悼祈愿等内容的文字。
陕西绥德出土的东汉《杨孟元画像石墓题记》,如图:
(《杨孟元画像石墓题记》)
隶书,文字为“西河太守行长史事离石守长杨君孟元舍,永元八年三月廿一日作。”刻于墓中石柱上。
《郭稚文墓门画像石题记》,左面为“圜阳西乡榆里郭稚文万岁室宅”,右面为“永元十五年三月十九日造作居”,分别刻于画像石门框上。如图:
(《郭稚文墓门画像石题记》)
与这些中原地区官吏、地主的豪华墓室题记不同,四川地区发现的大量东汉时期的崖墓、墓室石壁上往往刻有死者姓名,有的崖墓不止葬有一人。崖墓石壁一般不加雕饰,偶尔有简单的纹饰图案,石壁稍加整凿,就刻上题记,记年月,姓名,造墓大小、价值等。有许多仅刻死者姓名,崖墓题记比其他刻石显得简朴、粗率,有很强烈的地方书风特色。
单设的墓志,现在所知最早的是1979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西侧赵背户村发现的秦代刑徒瓦文。年代在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六国时到秦二世二年之间,志文都是用刀直接刻在筒瓦上的,字体属小篆,很草率,格式不统一,内容也极简单,少的只有三字(地各、人名),多的九至十字(有地名、刑名、爵名、人名)。
这些瓦文墓志是某些刑徒给死去的伙伴埋置的,作为记识,以便迁葬收取尸骨时能认领,这也是设立墓志的最早用意。
西汉时期的刑徒墓葬中还未发现墓志。东汉刑徒墓葬中大多都有葬砖,葬砖上刻有部属、职别、狱名或郡县名、刑名、姓名、死亡日期等,刑徒墓坑中原来都有棺材,葬砖放在棺上,有少数还附刻“官不负”的字。“官不负”,即刑徒的死葬,官方不负责任。
在东汉,凡死去的刑徒大多是官方负责埋葬的,葬砖也是官方规定放置的,有大致统一的格式,记录也详细,这和秦代有所不同。葬砖是利用残缺废弃的砖块,把砖面磨平,先用朱笔写后再刻,有时正背面都刻字,刻后再用朱描字,字体均是隶书阴刻。
(东汉刑徒砖)
这些“表识姓名”的葬砖一般有两块,可能是一块放在圹中,一块放在圹上,这样一块就相当于墓碑,而另一块是墓志。也有可能两块都放在圹中,这是为了防止葬砖在土中找不到而不能辨认棺木。
(刑徒砖拓文)
在汉代,贵族、官僚和地主、士人也有在墓中放设单块墓志的。能见到的单设石质墓志最早实物,是东汉延平元年(106)九月十日葬之《贾武仲妻马姜墓记》。志文约一百八十多字,散文,所记内容形式似同时期的墓碑碑文。如图:
(贾武仲妻马姜墓记)
这类墓志数量极少,且无固定形制。
东汉各类碑刻中,属于墓志性质的刻石数量甚多,而形式最杂,书刻也往往因形式不一而各具特色。刑徒葬砖、石棺石椁铭、墓室题记等,汉代以后渐渐消失。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