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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因果关系的认定

(2013-03-20 17:19:21)
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

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D.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考点:意外事件、因果关系的认定

解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认定,客观方面需表现为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得故意。因此,在仅处于殴打的意图而无伤害故意的情况下,造成他人伤害的,不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结合本题,A项中“成立故意伤害罪”的表述错误,故A项错误。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不能预见是指根据当时各方面的情况,行为人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本题中,甲在客观上造成了崔某病发死亡,但并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因为不能预见,所以应认定为意外事件。故B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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