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路过县城北边的公园一号售楼部,广告词里赫然出现了“钜献”一次,回想起来,好多与商品展买有关的广告词里多次出现过。出于职业原因,我脑子里霎时掠过了“巨献”一次,顿时心生疑惑,这个词应该不对呀,怎么会被广泛使用呢?
回到家,我急忙拿出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迫不及待的查出“巨”和“钜”字,粗略的了解到,“巨”,象形字,是“大”的意思,是第一个义项。“巨款、巨轮、巨幅画像”等词中均使用此义项。而“钜”,则为形声字,《说文解字》中:“大刚也”,可见其本意为“坚硬的铁”。又“大”也,同“巨”,通假字。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异体字表》,把“巨”和“钜”列为异体字,“巨”为规范字,“钜”应停止使用。因此,“巨献”是规范词语,“钜献”则为错误用法。
之所以,好多商品展销会上使用了“钜献”一次,完全是广告制作人员的一种求新求变的心理,抱有一种商业目的,在特殊语境下才使用的。
看到如此随性的用字习惯,笔者真是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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