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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女”部

(2014-05-05 11: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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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芸

小学生写字指导研究

说文解字“女”部

分类: 教学论文

浅谈《说文解字》中的女部字

                       范芸

一、“女”

“女”字是排列在《文》“女”部的第一慎解释为:“女,人也,象形。”但他并有具体明体了女性哪方面的特征。“女”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形体分别为 女,形体十分相似,字形上看象臂交叉、屈膝跪跽之形。当今流行的一种说法是,交叉的手乃是女子操持家的象形,屈膝欲跪象征女子自守、事人。观点听起来颇有道理,但仔推敲,屈膝跪象征女子的自守事人应该入封建社之后“女”字形体特征的认识,并不是“女”字最原始的构形意,因在人之初,女子并不从属地位。李孝定先生:“夫男女之于文字之形体上殊表示,故就男女工作之差异以为区别,女象而手有所操作之形,女之事多在室。男以力田意,男耕女有所司,故制字以见义。”李先生的观点也是很有道理的。和“女”字相对应的“男”字,在《文》中这样:“男,丈夫也,力,言男子用力于田也。”由此可,男子的分工在于耕,那么“女”字所象之形应是操持家务时跪跽并且手有所作。这两个字只单纯的反映了人在字形所记载代男女性的分工,至于后的解,不免都打上了社形式的烙印。

二、女部字的分类及其文化内涵

前面我提到了王甜先生女部字的分,下面就以此分类对类别行文化意的分析。

1.与“姓”有的字

在母系氏族社,人们按母系血分成若干氏族,每氏族都以图腾或居住地形成互相区别族号这个族号就是“姓”。 文·女部》:“姓,人所生也。女,生。”甲骨文的“姓”,“生”字象草木萌,象征生育繁衍,“女”表示人生之所由,意,意思是“姓”明人由所生,即母系氏族社,由一女性所繁衍的后代,换个说法就是,作相同姓氏的后代子,他可以上溯到由同一女人所生,因此可以,姓是一种血标记姓的含最初与女性生子相关,姓是区别出身的,而出身是女性决定的,也就是所“因生以“天子因生以姓。”。《说文·女部》所收姓氏用字(除了“姓”)有姜、姬、姞、嬴、姚、、妘、姺、女然、丑女、娸,共11个些古代的姓氏皆因女子的生活域而得名,其后皆因女人所生,以女旁姓,如“姜”姓,神居姜水以姓,女,羊声;“姬姓,帝居姬水以姓,女ji;“姚”姓,虞舜居姚,因以姓,女,兆……古只知其父不知其母的母系氏族社遗迹,反映了早期社会女子是婚姻的体,担负着繁衍后代的任,并且于中心地位的事。另外,还可以看出一个事实这11个姓(除了女然、丑女、娸是常人之姓)非是三皇五帝和侯之姓,所以在上古社,平民和奴几乎都有姓,只有王公贵族才有。这种现象,实质上是早起种族奴制的延伸。《尚书·尧典》:“九族即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孔安国传:“百姓,百官也”郑玄注:“百姓,群臣之父子兄弟。”《诗·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遍为尔德。”毛亨传:“百姓,百官族姓也。”因此,我们可以推断,百姓最早应是“百官”。后,平民也有了出自父系血的姓氏,“百姓”一才被用表示一般的平民。明代高启 《赋得乌衣巷送赵丞子将》中就有“春风三月满京华,肯入寻常百姓家。”两句。

2.关于婚姻家庭的女部字     

      《说文》中收录的此类字,有些反映了古代婚姻俗,并折射出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角色和地位。代表性的字有“婚、娶,姻、嫁,妻、”。其中“婚”、“娶”、“妻”三字反映了人类婚姻制度中经历过“劫夺婚”制。所谓“劫夺婚制”是指男性在经济社会地位提高后,对先前以女性为中心的婚姻形式产生了不满,凭借自己强于女子的力量,用武力把女子抢到自己家中,强行结为婚姻,使女子归向自己。“婚”是结亲时女子一方的代称。“婚”本作“昏”,在《说文》中加上女字旁,并释为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也,故曰婚”,因为女子是属阴的,夜晚也属阴,所以定在黄昏,这是阴阳观念流行以后的观点,但是黄昏时娶亲早在阴阳观念流行之前,因为黄昏时天色已暗,人们“日落而息”,抢婚比较容易成功。 “娶”在古代写作“取”。“取”字在甲骨文中作形近用手取耳朵。古代战争中用割取人的耳朵来计数报功,所以“取”字的本义为取”。《说文》:“娶,取妇也。”王力先生认为:“取、娶本同一,后人特为取妇造娶字。”所以“娶”本义为夺取妇妻,就像在战场上大全胜一。由此可以看出,娶字不仅反映了掠夺婚制,而且也反映了女子偶的不能自主,其主动权完全掌握在男方手里。“妻”在甲骨文里,像以手抓取女子头发,这是劫夺婚的最好明证。“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因”在甲骨文中作,表示人睡在席子上,有所凭借的意思。所因,即可以理解为所就,也可称趋就、依靠。 “姻”是男子一方的代,因女子因就男方,所以男家“姻”。可,去了男方家必依附于丈夫家才意味有了宿。“嫁,女适人也,女家 王力先生认为古人以为妇女出嫁才算有家,故“嫁”“家”同源。《孟子·滕文公卜》:“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 “姻”“嫁”集中反映了当时女子夫家的依性,正是因为这样,才衍生出后的“三四德”,而且女子稍有不慎,恐怕就有“七去”之了。

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和地位可以“妻”“妾”和“”字加以考察。《说文》:“妻,与夫者也。女,中,又。又,持事妻职也。”意思是妻子是和丈夫肩而立的,同妻子的职责是操持事,看起似乎妻子的地位是很高的。其实不然,“妻”字所反映的劫夺婚制本来就是女性地位低下的表现,而且关于“齐”的含,也应该进一步加以考察。桂馥在《说文解字义证》中引蔡邑《月令答》:“妻者,也。惟一适人妻,其余皆妾,位最在下,是以不得言妻也。”原,所与夫肩乃是相于其它小妾而言的。可,即使在妻妾群中位于最尊之位,跟丈夫比仍然法相提并论。《史》中记载起为了获得鲁国国君的信任“妻取”的故事更能明女性在“为人之妻”后的悲。妻且如此,妾何以堪?《说文》曰:“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春秋云:女为人妾。妾,不娉也。”男子纳妾不行娉礼,可见妾在家庭生活中更是处于夫与正妻的双重压迫之下。《说文》:“,服也。女持帚,洒也。”很明,妻子职责之一是夫做洒扫之类的家活。“”在甲骨文中,左上方是一把用黍穗扎成的笤帚,右是一跪跽的女人。女子地的然于上。另据《白虎通义》:“嫁娶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可,妻子的另一大职责是服侍公婆,服侍丈夫。女在家庭中任重大和地位低下形成烈反差。  

 3.关于容貌品行的女部字      

王甜先生统计《说文》中此字共计169个,占总数71.4%,其中贬义词的有67个,占总数28.1%。   

1)形容女子容貌体的女部字   

含褒的57个,如下分类:整体上形容女子美貌的:媄、嫷、姝、嬮、、嬽、娧、嫙、婜、媛、、姼、妴、等等;从细节上形容女子美貌、好的体的有:媌(目好)、娃(圆深目)、嫢(腰细)、姛(直)、娙(好)、婐(柔媚)、好)、嬥(直好)、媱(曲肩行,舞姿)、媕(眉目情貌)、嫣()、娑(舞姿)、姽(体态娴静)、婧(恭敬站立)、肃静貌)、娕(小心慎)等等。 贬义的7个,如下: 概括貌丑的: 姡、 具体描貌丑的:(女黑色)、孈(愚憨多态)、窡(短脸)、嫳(性急易怒)等等。   

2)形容女子品行的女部字   

含褒的14个:表忠的有娹、瑼、;表顺从的有娓、婉、如、、委;含贬义60个:婺(不顺从)、媾(重婚),媟、、嫚(傲慢)、婪()、娿(不懂事理)、娆(不仁)、诽谤)、奸和奸(犯淫)、妒(妒夫)等等。   

纵观贬这两类女部字,其中有一个鲜明:义类中有容貌的占大多而有品性的极少,贬义类却正好相反。陈枫等老师认为,含褒的字完全强调男性的需要,比如说女性的顺从的一面,所家从父、出家从夫,只要符合常和男性的美取向,都是值得称赞的,正反映了先民造字的角,即男人的于女子,在男子眼中其容貌是第一位的,品性其次。但是从审美的角度讲,有关容貌体态的褒义词多于贬义词,它实质也反映了先民在感性层面上对女子的赞美大于贬低 ,而品行上贬义词多于褒义词,则说明了先民对女子的道德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眼中的好女子应该是“婠”即身体和道德都很美好。因此可以说,虽然某些标准是迎合着男性,但这种对女性的评价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理性,也不失为一种进步。

4.关亲属称谓的女部字 

      这类字里,我们点放在与“母”意关的称谓上探究女性在整家族系中所的地位。这类字有“、姐、姁、姑、威、妣”,其中这个“威”字集中体现了女人地位的重性,《说文》曰:“威,姑也,女,戎声。”金文的“威”字是在女上增加一把斧形工具,像女子肩扛兵器之形,是“女”“戎”的意,“女”字原本指母,表示母亲对儿女的教导训斥或是惩罚。后,“女”也表示姑,即丈夫的母,根据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引申“有威可畏”,《说文》又曰:“律曰,告威姑”。即法律定妻子有什么事情就告丈夫的母是封建社重“孝”道的折射,实质上是夫的延伸,女人可以管教子女,但更要顺从丈夫,要顺从有了儿子而显贵的婆婆,正所女人因男人而顺从或是被顺从当然也有学者认为这个“威”字取象于手的女子,面一把肆意戮的斧所感受到的严重威,“威”与“畏”同一音系。意与我们提到的母管教子女的意相照,似乎女性的地位巧好相反,一是震,一是被震。但事上,母种震力也是儿子所予的,所以无论哪种意,女性都是强压之下的。

5.表示女性生育、生理特征的字

这类字有妊、娠、娩、姅。等。“妊”,《文》解:“妊,孕也”,“孕”字《文》释为:“孕,怀子也。”,与“身”字同源同构。《·大雅·大明》:“大任(妊)有身,生此文王。”毛亨传释为:“身,重也。”:“重怀孕也。”明“妊”就是“身孕”之意,表示怀孕。 “娠”在《文》中释为“女妊身也”,段玉裁:“凡辰字皆有意,震、振是也。”“娠”就是胎的意思。另外,“娩”字表示孕后而免身,即胎儿母体中分离。字反映了女性怀孕到分娩的程。又如“姅”字,《文》:“姅,人污也,女,半律曰:‘,不得侍祠’。”段玉裁注曰:“月事及免身及孕皆是也。”《广韵》曰:“姅,孕也,孕者,怀子也”。《文》中下引《律》“不得侍祠”是女月生育期禁忌的,段玉裁的有揭示了方面的系。“按,如今俗忌人产妇房也。不可以侍祭祀,《内则》曰:夫斋则不人室之,正此意。《律》与《周》相表里” 女性月生育不洁,立种种禁忌,反映出在古人的思想念里,女性的种生理象是一种神秘的力量,由此而生敬畏的心理。      

            

 文解字》的女部字如一面子,子可以清晰地照出古代姓氏、婚姻家庭、亲属称谓、审美、性别特征等方面的文化涵,并个侧面看到了与古代女性社地位的变迁相伴随的社会观念的转变,而这些文化内涵与社会观念又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社会观念是从文化内涵中提炼出的,而社会观念正是文化内涵的反应,因此说,我们应以一种文化思维方式和文化心理从整体上把握民族语言在纷繁外表之下的文化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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