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音乐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
一、 工作理念
组建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团队,全体成员秉承
“热爱音乐爱生律己”工作理念,遵守制度,尊敬同事,真诚互助,刻苦学习,吃苦耐劳,愿意为工作室共同的目标和愿景而坚持奋斗。
二、成员组成:
1、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均可自主申报核心成员或成员。
2、组成:主持人1名、核心成员3名、成员12-14名,成1-3-12梯队组建模式。每位核心成员负责管理和指导本项目团队4-5名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工作时限为三年一个周期。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及成员须制订三年规划和每年每学期工作计划。
2、成立三个项目组:课堂教学、音乐基本功、合唱器乐。每位核心成员必选1项,每位成员可选1-2项开展工作。
3、课堂教学含授课、教案、反思、评课等;基本功按教育部规定含音乐知识与鉴赏、声乐、键盘、舞蹈或器乐、合唱指挥和自弹自唱;器乐在陶笛、竖笛和口风琴中选1项。器乐和合唱教学开设校本课程,选择合唱教学的成员必须组建校合唱社团。
4、团队建设:集体和自我读书学习,外派观摩学习,参加课题研究,根据项目定负责人、定成员、定学习和工作具体内容,着力提升人文素养和专业能力。
5、主持人、核心成员每学期必须在市教育网发表总结体会1篇,成员发表2篇教学反思或总结体会,参加课堂或校本教学的成员还需发表高质量的教案2篇。主持人、核心成员及成员每年至少在市教育网或《克拉玛依教育》以上级别杂志刊发1篇论文。所有文章质量要高。超出篇幅的可在评优时予以奖励。
四、成员任务:
1、主持人:对名师工作室负全责、接受市教育局年度考核、每学期考核核心成员、参与指导各项目成员、市教育网发表总结论文和转发各成员教学论文反思总结。
2、核心成员:接受主持人及全体成员每学期考核,承担本项目工作、管理好本项目组、指导成员教师成长、市教育网发表体会总结反思或论文。可根据项目发展需求,推荐或选择不同专业倾向或基础的教师共同参与本项目活动。
3、成员:接受核心成员考核,承担本项目工作、努力学习艰苦实践、市教育网发表教案、体会总结、反思或论文,实施课题研究,开展校本课程或艺术社团训练。
4、每位核心成员和成员自定专业发展目标:教学竞赛获奖、教学荣誉(能手新秀)、中高级职称评选、竞聘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最多可报2-3项。
五、评价制度
1、市教育局对主持人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主持人对核心成员每学期考核一次,核心成员对普通成员每学期进行评价考核。
2、评价考核分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两种。客观评价以参加工作室活动、教学展示或汇报、反思论文的次数和奖次等数据为依据;主观标准由主持人、核心成员对成员工作进行统一评分的成绩为依据。
3、奖励标准:以工作室现有经费为基础,每学年工作室评选优秀项目组1个(其核心成员自动评为优秀)、每项目评选优秀成员1名,其他为合格成员。未达标的成员,主持人、核心成员和其他项目成员一起帮助该成员在下学期达标,直到合格为止;
奖励等级为三级:优秀项目组为最高级;优秀核心成员与优秀成员为第二级;主持人、核心成员和合格成员为第三级;核心成员和优秀成员优先外派学习。奖励方式及外派学习资格以个人工作成绩和全体成员民主投票为依据。
4、主持人、核心成员和成员的三年规划和学年学期计划及活动次数、教学论文反思、授课、展示、考核报告等内容次数和荣誉奖项等信息在市教研网艺术栏公示。
5、工作室成果形式:每学期或每学年课堂教学展示、合唱社团和器乐校本汇报展示、专业基本功汇报;反思论文集、课题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竞赛一二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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