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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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四周的朋友中,常看见一些年轻人因母亲控制过严而心生不满,但又因孝顺的缘故,不忍伤母亲的心,终致放弃自身想追求的幸福(特别是在婚姻上),顺从母亲的意愿,结果悒郁寡欢,终日痛苦。
其实这种情形在英国文学中有最具代表性的描写. 劳伦斯于一九一三年出版的半自传式小说《儿子与情人》。此书的大意是:一个母亲因自身的婚姻不美满,转而把儿子当成爱的对象,在这种抚育之下,这些儿子成年后,次子(指劳伦斯)在遇到异性对象后,也因母亲对女孩的不满而痛苦,最后放弃女孩,回到母亲身边,母亲病故后,他独自一人孤独的面对虚空无望的未来。
在这本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母亲如何使用感情勒索来影响儿子的感受,甚至于他的决定。书中主角保罗在与玛莉安相交数年的过程中,屡次遭受母亲的阻挠:玛莉安来访时,母亲冷眼以对;保罗在外滞留,夜归时间太晚时,母亲怨玛莉安耽误了保罗睡眠的时间;儿子回家时,母亲故意在火炉前忧郁独坐,制造儿子的罪恶感;更有甚者,母亲在儿子面前哀泣自身的婚姻不美满,引发儿子的同情,与母亲热烈拥抱等等。这一些情节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听到的,只不过中国的母亲更有权威,可以查儿子的信,偷看儿子的日记,控制儿子的经济来源,或禁止儿子外出,甚至以死相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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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选择对象方面,书中母亲最忌讳可能与她成为有力竞争对手的女性。玛莉安与保罗在心灵上契合,直追他和母亲之间的感情,因此母亲痛恨玛莉安。保罗与玛莉安分手后,与一已婚女人克莱拉密切来往,甚至发生性关系,母亲反而不太反对,因为她知道儿子在克莱拉身上得到的只是肉体上的满足而已,不会影响到她对儿子的控制。由此可见,有些母亲在为儿子选择对象时并未以儿子为本位,只不过打着“我还不是一切都为了你好”的旗号而已。
在现实世界中,有许多母亲是书中母亲的翻版。她们左手举着“爱心”的大旗,右手拿着“孝顺”的宝剑,事事替儿子作主,处处要插手意见,全然忘了儿子已是成年人,有犯错误的权利,更有为自己作决定的义务;作为母亲的,应只能客观地发表意见作为参考,绝不可用感情勒索的方式强加己意。不管儿子的对象是否合适,婚姻是否幸福,他必须自己去发现,自己去做结论,自己去负责任,这是他作为成年人的最基本条件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