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验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2013-03-20 15:20:09)分类: 【规章制度】 |
河南省实验小学
徐艳霞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
管理细则
为加快我校骨干教师的培养,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一批具有学科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群体,学校从河南省实验小学、河南省实验学校鑫苑外国语小学、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小学选择部分有水平、有影响、有经验的特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组建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发挥优秀教师的学科辐射作用,为下一步在全省积极推行名师工作室提供经验。为规范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室成员专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根据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的规律和工作室成员的认定条件,结合小学语文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第一条
本名师工作室是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河南省实验小学领导的关注下,由学校语文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集教学、科研、培训等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第二条
本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专业引领,以小学语文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相互合作为方式,以语文本真教学研究为载体,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创设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适应河南省实验小学应有地位需要的高素质名师队伍,打造一支在全省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第二章
第三条
(一)工作室设导师、主持人和研究员
“名师工作室”由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协调、指导工作室业务活动的开展,导师负责全面管理,主持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2.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3.在全省语文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且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教师。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三)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1.在语文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第四条
(一)过程管理动态制。遵循“规范认定、责权统一、奖惩并举”原则,每年固定时间组织专家组进行相关评估,实施“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名师工作室动态管理机制。
(二)业务档案跟踪制。建立动态业务档案,跟踪、记载各工作室的研究业务及成长历程、阶段成果。业务档案包括:工作室教研活动记录表、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具体情况,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学术论文、课题立项以及工作室网络、网页更新和互动情况等。
(三)会议制度。
1. 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示范课展示和专题讲座内容。
2. 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 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末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检查并解决工作室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
第五条
(一)工作室活动内容:
1.开展课题研究: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本真语文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2.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名师工作室要结合课改的实施,根据语文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名师工作室要建立交流网站,办好空中课堂,通过互动交流,使之成为动态发布、成果推广和资源整合的中心,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3. 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以论文、专著、专题讲座、公开课、研讨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介绍、推广。
4. 注重实践探究:定期开展灵活有效的研讨活动,如校本教研、课例研究、教材分析、专题学习和教学反思等形式,针对探索本真语文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提出有效策略和改进方法。
(二)工作室活动形式
1.名师工作室在名师所在学校挂牌。名师、学员可采用网络交流、讲课、专题研究、课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开展研讨活动。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要与“本真求是、和谐共生”的生态课堂教学改革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名师自身优势,积极推进本真语文教学研究的深入开展。
2.成员“互助制”。工作室成员要按照“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指导”的基本思路,不断总结提炼自己的教学理念、模式及研究成果。工作室成员搭建互助平台,积极交流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经验,相互虚心接受指导、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
3.成员“分享制”。本工作室将定期开展各类教学观摩、专题报告等研讨活动,研讨中使成员之间实现充分的知识分享,在潜移默化之中提升成员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本真语文教学的把握。组织成员共同参与读书沙龙活动,并针对当前突出话题或教学中的困惑展开讨论,通过不同观点的碰撞和补充,促进成员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专业水平。
第六条
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负责督导“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过程管理。
1.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发展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
2.聘请专家和专职教育科研人员担任专家指导小组,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业务指导。
3.组织和选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相关成员参加培训学习或参观交流。
4.审查名师工作室网站运行情况,跟踪管理和掌握名师的发展情况。
5.审核我校名师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对名师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评价。
6.负责落实、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保障。
第七条
1.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合作交流,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学科教师共同成长。
2.制定本名师工作室章程或管理条例;制定本名师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工作室总结;督促指导本室的研究人员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提交研修总结。
3.管理与协调名师工作室网站、空中课堂等日常事务,详细登记工作室成员的学习、出勤和科研任务完成情况。
5.不断钻研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理论,每学期组织或参与一次读书会、名师论坛、专题研讨等活动。广泛阅读各种书籍,每学期至少研读1本以上教育教学专著,完成1篇以上读书笔记。
6.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一学期至少听课30节;经常写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札记,一学年至少发表1篇文章,或者公开交流优秀论文1篇,三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公开发表。
7.围绕本真语文教学,积极研究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一个周期内参与完成一项课题研究。
8.建立名师工作室档案并跟踪管理。建立名师档案,记录名师成长以及培养青年教师情况,不断促进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成长。
9. 建立名师工作室网站并及时更新,把网站建成名师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资源生成站和成果推广站。
10.总结、宣传和推广名师的研究成果。收集我校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及时总结并汇编成集。
第八条
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向名师学习,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研究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2.遵守名师工作室章程或管理条例;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按时提交学年研修总结。
3. 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向全校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传播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4. 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校内进行1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1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或开设专题讲座1次以上。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5.不断钻研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理论,每学期参与一次读书会、名师论坛、专题研讨等活动。广泛阅读各种书籍,每学期至少研读1本以上教育教学专著,完成1篇以上读书笔记。
6.积极参加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一学期至少听课30节;经常写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札记,一学年至少撰写、发表1篇文章,或者公开交流优秀论文1篇,三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公开发表。
7.围绕本真语文教学,积极研究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一个周期内参与完成一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8.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实行师徒结对制,每名工作室成员必须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经常听青年教师上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9.协助维护名师工作室网站的运行,为名师工作室网站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经验;辅助主持人建设工作室教育教学资源库。
10.每位成员承担一项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协助主持人及时整理工作室活动记录、成果业绩档案资料,以及总结、整理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改革经验。
第四章
第九条
学校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校长、书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分管学校领导为成员,负责名师工作室的命名,组织专家小组对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进行考核,审核和下拨名师工作室的经费。
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名师工作室工作的指导管理。
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名师工作室专家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和学员培养方案的审核,具体负责对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第十条
名师工作室经费主要由河南省教育厅专项拨付,经费财务单列,专款专用,不足部分可由所在学校补贴。
名师工作室的经费开支由校务委员会审批,使用权归名师。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资料;研究性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名师出版专业论著的资助费等。活动启动后,名师凭学校审批过的活动开支正规票据到财务室报支费用和领取补贴。
第十一条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专用的活动场所,配备信息化办公设施硬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书籍材料和现代化学习手段。并为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各项研修活动,做好任课工作的调整、交通接送的保障。
第五章
学校组建专家团队,对的考核,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进行工作周期内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考核不合格将摘牌停止运行。每学年末,名师工作室全体成员按要求填写学年工作情况登记表,学校根据各成员年度绩效考核、上岗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一)工作室的建设情况。
1.工作室发展规划
2.工作室管理制度
3.工作室档案建设
(1)示范课或讲座材料。
(2)指导学科教研活动。
(3)课题研究。
(4)撰写或发表论文(著)。
(5)听课记录及评课稿。
(二)指导和培养骨干教师情况。
1.
2.
3.
(三)课题研究情况。
1.
2.
第十五条
(一)师德修养(导师评语;一票否决制)
工作室成员如有违反师德,从事有偿补课,有损教师形象,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一票否决。
(二)出勤情况
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方案中各项活动,每次活动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个人学习研究资料:
1.个人三年发展规划;个人学年专业发展研修计划。
2.研修活动记录;学年研修总结。
3.每学期完成读书笔记1篇以上。
4.三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5.每学年提交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1份以上。
6.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的学习记录。
(四)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情况
1.每学年本人教学展示和指导青年教师做公开课1次以上。
2.指导青年教师1—2名,听青年教师上课、评课10节。
(五)网站建设
每学期上传较高质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课例、论文或随笔)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