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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秦风·蒹葭》
一、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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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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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本详析
四、思考题思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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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者的生平及创作情况
《诗经》305篇作品,代表着2500年前约500多年间的诗歌创作成就。《诗经》分作风、雅、颂三个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合称十五国风,共160篇,多数是民歌。
雅分《小雅》和《大雅》,共105篇,都是西周王朝政治中心地带的诗歌,从风格内容、音乐性质看,多数是朝廷官吏、公卿大夫的作品。颂分《周颂》、《鲁颂》和《商颂》,共40篇。大多是西周和鲁国、宋国的最高统治者用于祭祀或其他重大典礼的乐歌。因此,颂就是歌颂、赞美之意。
因为《诗经》是入乐的诗歌,所以其分类也是以音乐的性质为标准加以划分的。而汉代学者对《诗经》提出“六义”之说,如《毛诗序》曰:“《诗》有六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实际上,风、雅、颂是指《诗经》类别而言,既与内容文字相关,更与音乐相系。所谓风,是指许多诸侯国家或地区的民间歌谣;雅,是指朝廷官吏的作品,犹言“中原正声”;颂,多是朝廷庙堂、王侯公卿举行祭祀或其它重大典礼时专用的乐歌。可见风、雅、颂三类诗的内容,虽有相同之处,但却有较大的差异。《风》诗的作者主要是民间诗人,所写多是“小夫贱隶、妇人女子之言”、“俚巷歌谣”之诗;《雅》、《颂》的作者主要是贵族文人,即所谓“贤人君子”、“圣人之徒”,所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词。这些诗无论相同或有异却都以具体的形象反映商、周社会,特别是周代的人文历史状况。可以说《诗经》是商、周社会的风俗画,形象史,百科全书,具有史诗的价值和意义。
赋、比、兴是指《诗经》的艺术手法而言。明人谢榛在《四溟诗话》中,对《诗经》所用赋、比、兴的次数频率,做过详细的统计,他说《诗经》中用“赋,七百二十;兴,三百七十;比,一百一十”。朱熹也做过类似的统计,其结果也大同小异。那么,赋、比、兴的含义是什么呢?按朱熹的说法,“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虽然古今学者对赋、比、兴的解释分歧颇多,但朱熹的说法,基本上反映了赋、比、兴的艺术本质。
从艺术实践中的具体作用来看,赋是铺陈叙事、描摹景物、状写情态、借以抒情议论的艺术手法,因而用途最为普遍。比,就是打比喻,是一种渲染事物,突出特征,强化形象的艺术手法,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抒情手段。兴,是发端起兴之意。诗人往往先见他物,忽然触动了早已潜伏于头脑中的某种思绪,感情波澜起伏,很自然地唱出自己的心声。这样的诗往往具有渲染气氛,衬托意境,耐人寻味的艺术效果。
《诗经》的艺术成就,还表现在它的章法句式和韵律方面。《诗经》的多数篇章以四言句式为典型句式,以“二二”节拍为基本节奏。但是为了抒情的需要,叙事的联贯,也常常突破四言格式,而运用一、二、三言等句式。
《诗经》的章法也颇具特色。诗人喜欢运用民歌常用的重章叠句的结构形式,使章节回环复沓,来强化诗歌的音乐美,增强表情达意的审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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