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湘潭大学疑案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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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湘潭大学疑案12年
周玉衡,1997年从湖南省衡山县考进湘大,2001年,被保送到该校机械工程学院硕博连读。
李霞,1999年考入湘大,2003级保研,从大二就开始与周玉衡恋爱,后来两人感情出现危机。
曾爱云,1977年出生于湖南省邵东县,2001年从湘大毕业后进入衡阳铁路机械厂工作,2003年考上母校研究生,10月与研究生同学李霞产生恋情,周玉衡得知后,将自己听说到的“曾爱云以前品行不端”的情况告知李霞,引起曾的强烈不满。
曾向同院2001级在读研究生陈华章提出“要教训周玉衡”,因同门的周玉衡受到导师器重,心怀嫉妒的陈华章表示了同意。
2003年10月22日至27日,陈华章多次到湘潭市中心医院、湘潭大学医院、湘潭市市立医院购得大量安定片。10月27日傍晚,陈华章来到与周玉衡共同学习的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将事先准备好的安定片捣碎并溶解、过滤后投放于周玉衡的茶杯中,周玉衡来到308室饮用后出现药物反应。当晚19时28分许,曾爱云通过电话约周玉衡在湘潭大学图书馆前见面。19时50分许,服药后头晕乏力的周玉衡在陈华章的搀扶下与曾爱云、李某见面,随后陈华章以周玉衡身体不舒服为由将周玉衡扶回宿舍。21时许,陈华章又以到308室听歌为由将周玉衡带到308室。10时28分,用一根棕绳将头晕无力的周玉衡勒死,陈华章用一块绿色抹布简单清理了现场,并将抹布藏匿在该室南面墙的一壁柜内,将周玉衡的手机藏到电脑桌抽屉中。23时30分许,陈华章用周玉衡的手机卡分别给曾爱云、李某及周玉衡的室友发送了手机短信,事毕将周玉衡的手机卡连同剩余安定片丢弃。23时40分许,周玉衡的尸体被发现。
2004年6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以曾爱云、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湘潭中院分别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以故意杀人罪三次作出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的判决,湖南高院维持过一次死刑裁定,但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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