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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份,家住北京的刘先生给在莘县的侄女快递了一台iPad,不料快递在寄送途中竟然“消失”了。快递公司以未保价为由只赔偿1000元,这让小刘难以接受。
23日,莘县市民小刘告诉记者,8月份,叔叔给她买了一台iPad,并通过申通快递邮寄给她。8月7号快递自北京发出,8号到达济南,从济南发往莘县 的途中,快递便“消失”了。连日来,小刘一直与申通快递联系,申通快递一开始说帮她找找,后来承认快递丢失了,但却以未保价为由,拒绝赔偿全款,只愿意出 1000元钱了事。
“叔叔买的那款iPad价值3000多元钱,申通快递只赔1000元我觉得亏大了。”小刘告诉记者,虽然她没有保价,但支付给快递公司的运费相当于购买了快递公司的一种服务,他们没尽到责任,就应该赔偿。
根据小刘提供的订单号,记者查询了解到,2014年8月7日,快件自北京方庄公司出发,先后到了北京中转部、山东济南中转部,2014年8月8日,快 件自山东济南航空部发往山东莘县公司,此后便查询不到快件的任何记录。小刘说,只到今天她还没有收到,并且因为双方协商不一致,申通快递一直拖延不给解 决。
24日至28日,记者多次致电申通客服热线、北京分公司客服电话、济南分公司客服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聊城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他建议协商一直未果的情况下,小刘可向北京或者济南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自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