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的不同解释及其意义
(2013-06-11 08:51:25)分类: 国学讲堂 |
《中庸》的不同解释及其意义
本文转载自攸子牛《《中庸》的不同解释及其意义》
《中庸》的不同解释及其意义
——郑、孔、吕、朱诸家注疏的比较研究
冯达文
一 《中庸》之作为“经典”
汉唐时期,儒者和官学更重“六经”之研习,这是尽人皆知的。
“六经”之性质,依王阳明所说:“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其意谓,“六经”是记述、论究三代之“事”的,然论“事”之中,体现了先王先圣治“事”的普遍真理。故“事即道,道即事,”则“史”亦“经”,“经”亦“史”。
然而,从宋明时期“四书”被置于“六经”之上的角度看,阳明子所提示的,便不是“经”与“史”的联系与区别,而在于,“六经”作为探究治“事”之“道”它的基本倾向性:它实属于儒家的“外王”学,或它以外在社会的合理建构为着力点。
“四书”中,《论语》在《汉书·艺文志》是被列于“六艺略”之后,《孟子》则被列于“诸子略”之中的。可见其地位无法与“六经”相比。《大学》、《中庸》便仅属于《礼记》中之两篇传记性的文章而已。
《中庸》最早受到关切并以单篇列出,大概可以追溯到南朝时期。《梁书·武帝本纪》记述,梁武帝肖衍撰有《中庸讲疏》一卷。《隋书·经籍志》则记,此前刘宋时期之戴顒撰有《礼记中庸传》二卷。然这都是个别性的事件,并未发生多大影响。及至唐代,李翱所撰《复性书》,直以阐发《中庸》为主题,始对宋学有开启作用。入于宋初,“宋初三先生”之一的胡瑗,撰有《中庸议》一卷,且以之授徒讲学。司马光撰有《中庸大学广义》。张载初见范仲淹,范氏劝张载读《中庸》。《中庸》一文开始受到普遍关注。终于有“以《大学》、《语》、《孟》、《中庸》为标指,而达于六经”的小程(颐)学问,和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之丰硕成果。程、朱所谓用力于“四书,”而及乎“五经”者,如果说“五经”主论“事”而开“外王”,则“四书”实主论“心”(与“性”)而求“内圣”。“心”(与“性”)之为学,本为《论》、《孟》所特显。然《论》、《孟》尚未来得及将“心”、“性”与“天”、“命”相契接,即未能将“心”作为主体确认的道德内容赋予客观、绝对与普遍的意义。而《中庸》首句“天命之谓性”作为儒学系统的古典思想资源,正好满足了儒学发展的这一内在需要。由是,《中庸》之被从《礼记》中单独提出而列入“四书”,并被朱子判认为“四书”中最“微妙”的一书,绝不是随意之举。
《中庸》虽以贯通“天”、“命”、“性”、“心”,从而使主体与客体得以契接为特色而备受儒者关注。然而儒家各派对二者内容意义及其如何契接的理解与疏说,是有差别的。下面,我们仅就作为《礼记》中的一篇的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和北宋吕大临之《中庸解》,以及南宋朱子之《中庸章句集注》,作一些比较,来探讨这种差别及其思想史意义。
二 关于“命”与“性”
这里涉及的是宇宙论或本体论的问题。
《中庸》首句的提法是:“天命之谓性”。这是以人物各别之“性”得之于“天命”,而使“天”与“人”、“客”与“主”得以贯通的。各家对这种贯通是如何理解的呢?
汉郑玄、唐孔颖达的解释框架,明显地是取之于当时流行的宇宙论或气本论。郑玄谓:
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孝经》说,曰性者生之质;命,人所禀受,度也。
孔颖达疏:
天命之谓性者,天本无体,亦无言语之名。但人感自然而生,有贤愚吉凶,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故云天命。老子云:道本无名,强名之曰道。但人自然感生,有刚柔好恶或仁或义或礼或知或信,是天性自然,故云谓之性。
按,郑、孔此间所谓“天命”,无非是指阳气五行之气化,由气化而有人人物物各别之性。就人而言,其各别之性或仁或义,是天然生成的,是谓“命”。“性”之或仁或义,若依当今的看法是主体的、价值的,然在汉唐时期,却被认作为自然性的、存在的。就是说,郑、孔之辈,是通过将价值信念的自然化、存在化,而贯通“天”与“人”、“命”与“性”的。
宋吕大临原师从张载,张载去世后转从二程。按陈晋民的考证,其《礼记解》当属师从张载时之作品。《礼记解》中之《中庸》篇,若干提法曾受程颢质疑,然而晚年吕大临在将其删减独立成篇时,所持观点并未有多大改变。吕子之师张载偏重宇宙论。吕子之释《中庸》,显然地亦凭借宇宙论。吕子论“命”与“性”称:
性者,生生之所固有也。
“天命之谓性”,即所谓中;“修道之谓教”,即所谓庸。……盖中者,天道也、天德也,降而在人,人禀而受之,是之谓性。
显见,吕子此亦从“生生”而论“性”。何谓“生生”?吕子于释“故至诚无息”章称:
天地运行而不息,故四时变化而无敝;日月相从而不已,故晦朔生明而无敝,此之谓“不息则久”。四时变化而无敝,故有生生之验;晦朔生明而无敝,故有照临之验。此之谓“久则征”。生生也,照临也,苟日新而有征,则可以继继其长,至于无穷矣,……天之所以为天,不已其命而已。圣人之所以为圣,不已其德而已。其为天人德命则异,其所以不已则一。故圣人之道,可以配天者,如此而已。
于《易章句》中,吕子更称:
大气本一,所以为阴阳者,阖闢而已。开阖二机,无时止息,则阴阳二气,安得而离:阴极则阳生,阳极则阴复,消长凌夺,无俄顷之间,此天道所以运行而不息。入于地道则为刚柔,入于人道则为仁义。才虽三而道则一,体虽两而用则一。
吕大临于此即以“大气本一”,阴阳开阖而论“生生”,这种见解与汉唐之宇宙观相似。所不同者,在于汉唐人强调气本源对于人物之性的给定性,而吕子却不强调本源对于人物在性状上的这种给定性。吕子虽亦有“天命之谓性,即所谓中”一说,然此“中”却只是状态描述,并无确定的道德含蕴,关于这一点,我们后面再讨论。依上述引文,吕子既以阴阳称天道,以刚柔称地道,以仁义称人道,是即确认三道在内容上是不同的,“仁义”之为道特就“人性”论。“天之所以为天,不已其命而已。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不已其德而已。”圣人之德性,并不是由天直接给定而成,乃由其效象天生生不已的伟大功能得以证成。吕子此说无疑就来源于张载。张子在释《易·系辞上》“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句称:
老子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此是也;“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此则异也。圣人岂有不仁?所患者不仁也。天地则可意于仁?鼓万物而已。
此即认“天”、“人”有别:“天”为一自然存在,无意于使“人”为“仁”,以“仁”成“性”。张载又称:
天之化也运诸气,人之化也顺夫时。非化非时,则化之名何有?化之实何施?《中庸》曰“至诚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阴阳,与天地同流而无不通也。
此所谓“人之化也顺夫时”,即又以为人需借效天法地而立德,“以其德合阴阳”,而求与天地贯通。吕大临之见解显然与其师说是一致的。可以认为,他们师徒是借将自然存在的价值化,而实现“命”与“性”的贯通的。
再看朱熹所说。朱子于《中庸章句》中解“天命之谓性”句称:
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盖人之所以为人,道之所以为道,圣人之所以为教,原其所自,无一不本于天而备于我。
在释“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句又称:
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所以不可须臾离也。若其可离,则为外物而非道矣。是此君子之心常存敬畏,虽不见闻,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离于须臾之顷也。
依朱子此说,作为人物之“性”之“理,”均为“天”所命定。此“性”之“理”的内容,依朱子的说法,为仁义礼知之四德。此为价值的。然则,朱子实又重新回到了汉唐人的做法:把主体价值予以外在化、存在化(朱子所谓“天理之本然”者)。与汉唐郑、孔诸氏有别的是:在郑、孔那里,可以给“性”以“命”的“天”为本源性的存在,而在朱子这里,给“性”以“命”的“天”为表征客观必然性的理则。因而,“理”与“性”的关系构成为共、殊关系。然则,在朱子这里,“命”与“性”的贯通,是借具有知识理性意义的共、殊关系而实现的。
三 关于“性”与“心”
这里涉及的,是人作为主体,如何可以把“性”之“德”(理)实现、呈显出来的问题。
按《中庸》本文,只有“性”的概念,没有“心”的概念。《中庸》所谓“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所谓“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以及“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等,都关切到“心”,但《中庸》不以“心”论。依“自诚明,谓之性”说,“心”是被涵摄于“性”中的。孟子有“尽心”、“知性”说,《中庸》于此无说,这是很奇怪的。
郑玄、孔颖达之注疏亦不论“心”。郑玄注“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句,只作文字讲解,未掺入个人觉见。孔疏谓:
“率性之谓道”,率,循也;道者,通物之名。言依循性之所感而行,不令违越,是是之曰道。感仁行仁,感义行义之属,不失其常,合于道理,使得通达,是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谓人君在上,修行此道,以教于下,是“修道之谓教”也。
依孔氏所说,仁义之德为气禀所“命”;不同之人,气禀不同,于是有不同之德“性”;人之德性的实现,只不过是“循性所感而行”,“感仁行仁”,“感义行义”,如此而已;修道以为教,甚至只属“人君”之事;依此所说,实际上汉唐时人,强调的是先天禀赋,并无真正之成德论。汉唐儒者未及论“心”,正由于此。
吕大临作《礼记解》释《中庸》,乃有援入“心”的概念疏论其中之“性”的概念者。吕子称:
性与天道,本无有异,但人虽受天地之中以生,而梏于蕞然之形体,常有私意小知,挠乎其间,故与天地不相似,所发遂至于出入不齐,而不中节,如使所得于天不丧,则何患不中节乎?故良心所发,莫非道也。在我者,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皆道也;在彼者,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亦道也。在物之分,则有彼我之殊;在性之分,则合乎内外,一体而已;是皆人心所同然,乃吾性所固有。
在释“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下之化育”句又称:
大经,天理也,所谓庸也。大本,天心也,所谓中也。化育,天用也所谓化也。……理之所自出而不可易者,是为中,赤子之心是已。尊其所自出而不丧,则其立至矣。
按,吕子此所谓“性与天道,本无有异”者,即“天命之谓性”;人之“德性”为天所“命”,所显示的是“德性”的先验性;所谓“良心所发,莫非道也”,此指“良心”之绝对性;“良心”之得以有发而无不是(道)的绝对性,又因“良心”即为具先验意义的内在“德性”。所谓“是皆人心所同然,乃吾性之所固有”,此所确认的,则是“心”与“性”(德性)之同一性。所谓“理之所自出而不可离者,是为中,赤子之心是已”,此所确认的,便是“心”与“理”的同一性。如是,“心”与“理”、“良知”与“德性”的同一,所揭示的意义即为:“理、”“德性”既为先验的,“心”、“良知”与之同一,则此“心”、此“良知”亦是先验的;“心”、“良知”本指一种“觉知”性,“理”、“德性”与之同一,便不构成为外在客观之对象,此又使“心”、“良知”作为一种“觉知”之体具有绝对性。“心”、“良知”的先验性与绝对性,确保了德性的信仰性及其功夫进路亦具先验性。
朱熹之《中庸章句》亦兼论“性”与“心”,然对“性”与“心”二者关系的见解却与吕大临有别。朱子于《中庸章句序》中谓:
盖尝论之: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以为有人心、道心之异者,则以其或生于形气之私,或原于性命之正,而所以为知觉者不同,是以或危殆而不安,或微妙而难见耳。然人莫不有是形,故虽上智不能无人心,亦莫不有足性,故虽下愚不能无道心。……精则察夫二者之间而不杂也,一则守其本心之正而不离也。从事于斯,无少间断,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则危者安、微者著,而动静云为自无过不及之差矣。
朱子此说不同于吕子的是,他把“心”掰开为两片,一片为“道心”,一片为“人心”,以为“道心”“原于性命之正”,才具先验性与绝对性;“人心”“生于形气之私”,都不免是经验的与相对的。因而人的修持亦要分开两路,一路为“尊德性,”另一路为“道问学”:
德性者,吾所受于天之正理。……尊德性者,所以存心而极乎道体之大也。道问学,所以致知而尽乎道体之细也。二者修德凝道之大端也。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意自累,涵泳乎其所已知,敦笃乎其所已能,此皆存心之属也。析理则不使毫厘之差,处事则不使有过不及之谬,理义则曰知其所未知,节文则曰谨其所未谨,此皆致知之属也。
所谓“尊德性所以存心而极乎道体之大者”,属“涵泳乎其所已知,敦笃其所已能”者,此无疑是在认“性”即“心”,“心”即“觉”;所谓“道问学所以致知而尽乎道体之细者”,属“理义则曰知其所未知,节文则曰谨其所未谨”者,此又显然以为“性”与“心”有分。在“性”、“心”有分的情况下,“性”为存在的、待知的,“心”为觉知的、能知的。然而,每个个人的存在不免带有殊相性,不免受“形气之私”的拘限,借“尊德性”一路成德是很困难的,故朱子于日常教授中实际上更多地强调“心”、“性”二分,强调“致知””,即“道问学”一路。《朱子语类》记朱子语:
灵处只是心,不是性。性只是理。
所觉者,心之理也;能觉者,气之灵也。
心与性自有分别。灵底是心,实底是性。灵便是那知觉的。如向父母则有那孝出来,向君则有那忠出来,这便是性。如知道事亲要孝,事君要忠,这便是心。
此间,朱子均已“心”、“性”二分为言。在二分的情况下,“性”被存在化了,“心”则只具经验觉知的意义。
四 关于“心”与“天”
这里涉及的,是主体之“心”成就的德性境界和此种境界与外在世界的关系问题。
在《中庸》本文中,涉及这一问题的,主要见于下列提法: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诚者,非自诚已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二,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中庸》的这类提法,大意均指唯成“德”(至仁、至诚)方可成“物”(赞天地之化育);又唯成“物”,才完成此成“德”。
我们看郑玄、孔颖达的有关注疏。在释“致中和”句时,孔氏称: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言人属所能至极中和,使阴阳不错,则天地得其正位焉。生成得理,故万物其养育焉。
在疏“(天道)其为物不二,其生物不测”句时,孔氏又称:
言圣人行至诚接待于物,不有差二,以此之故,能生殖众物,不可测量,故郑玄云:言多无数也。
依孔氏的说法,圣人(人君)之行事如果可以做到“致中和”,即使阴阳调和,则可以引致天地阴阳之调和;天地阴阳调和,则可使百物顺利地生成长养,人由是得以与天地参。此间,连通人(圣人、人君)与天地的,仍为汉唐人信守的宇宙论:依此宇宙论,人与天地万物同为阴阳二气所化生,故具有气的通感性;天地万物的任何变化,固然会成为人事变化的某种征兆,人事(特别是人君)的所作所为,也会引致天地万物的应合性。此中,人的心智、德性被存在化、自然化后,自然界、存在界同时也是属灵化了的。
再看吕大临的解释。吕子在释“致中和”句时称:
人者与天地并立而为三。尽人之性,则人道立;人道立,则经纶天地之大经,而天尊地卑,上下定矣。人道下立,则经不正;经不正,则颠倒逆施,天地安得而位诸。尽物之性,则昆虫草木,与吾同生者也。不合围,不揜群,至于不麛不卵,不杀胎,不覆巢,此虽赞天地之化育,就政事之所及,而至诚上达,与天地同流,化育万物者,致中和之效也。
吕大临此所谓“尽人之性则人道立”者,即从人的内在德性开显作为外在社会建构的治国之道。依上所述,在吕子看来,人的德性不是由宇宙本源先天给定的,不是存在性与实然性的,而是人在敬仰天地宇宙生化的伟大功能中产生,由人自己认定的,应然性的,故,借此开显的社会建构与外王之道,便亦具应然性。这是以德性笼罩社会事相。所谓由“尽人之性”而“尽物之性”者,吕子直以人-主体的同情心(“不合围,不 群”等)开出,由同情心而关切万物之长养,而成就万物之生生,而“赞天地之化育”。这依然是以道德本心笼罩外在世界。
吕大临对“成己,仁也;成物,知也”一段话解释,重申了这一取向:
诚虽自诚也,道虽自道也,非有我之得私也,与天不同之而已。故思成已,必思所以成物,所谓仁知之具也。性之所固有,合内外而无间者也。夫天大无外,造化发育,皆在其间,自无内外之别。人有是形,而为形所梏,故有内外生焉。内外一生,则物自物,已自己,与天地不相似矣、反乎性之德,则安有物我之异,内外之别哉?故具仁与知,无己无物,诚一以贯之,合天德而施化育,故能时措之宜也。
此所谓“天大无外,造化发育,皆在其间,自无内外之别”者,所依据的,仍为宇宙论;由宇宙生化之无别无私,而体证到人应由成己而成物;借成己成物,人得以“合天德而施化育”。
再看朱熹的《中庸章句》。朱子释“唯天下至诚,唯能尽其性”句称:
人物之性,亦我之性,但以所赋形气不同而有异耳。能尽之者,谓知之无不明而处之无不当也。
此以“知之无不明而处之无不当”释“尽性”,显然是把“尽性”看作“认知”事而非“德性”扩充事。
朱子于释“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句又谓,
天下之物,皆实理之所为,故心得是理,然后有是物。所得之理既尽,则是物亦尽而无有矣。
此即以“理”、“物”为共、殊关系。在朱子看来,“物”作为“殊相”是受“理”这种“共相”支配、涵盖的。故只要“心”把捉到“理”,则亦必提到“物”。此所谓“尽物”。朱子于《大学章句》补“格物致知”传称:
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朱子此正将在“德性”(诚)上的“尽性”(心)—“尽物”说,作“知性”上的“尽理”(公共的)—“尽心”(殊相的)论。
五 价值评议
依上所述,在对《中庸》的解释上,汉唐时期之郑玄、孔颖达,北宋之吕大临,南宋之朱熹,各有差别。这些差别归结起来,人们大体上可以说,郑、孔二氏与吕子,所取的解释框架都是古典之“气”论,而朱子所取的为“理”论,这是郑、孔、吕三氏之学所不同于朱子者;然,于“气”论中,郑、孔二氏更多地夹带有汉唐时代流行的带有神秘经验色彩的通感说,这是吕子所未予接收的。就吕子(与其师张载)明确认定气化宇宙为一无目的性的自然过程而然,吕子的解释亦可以说是趋向“理性化”而近于朱子的。然吕子所重的为带有信仰性的价值理性,朱子由于致力于把主体的价值认定赋予在认知上、在学理上可以接受的意义,是已更趋向于知识理性化了。
必须指出的是,对《中庸》的如上三种不同的解释,决不可以说越往后,由于“理性”的份量越重而体现了“思想的发展”或“思想的成熟”。实际上,不同的思想进路,表征着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的生存境遇、生存方式与思想信仰,它们提供着各自不同的价值意义。
就汉唐时期郑玄至孔颖达所信从的“气”论而言,它所凸显的为先天才情。从董仲舒之“性三品”说,刘劭的《人物志》,到韩愈的《原性》论,所认允的,都是这种先天命赋的才情。这种先天才情作为自然气化的产物,纯出于偶然性,王充《论衡》之“命偶”说,代表了汉唐人对个人遭际先天决定论的通常见解。“命偶”不免为神秘的,故汉唐时代巫术也很兴盛。然承认先天禀赋的所营造的文化生态,便是个人气质、个人才情、个人品格。这种重个人禀赋、个人才情的风尚,见诸于公共事业的建树上,便铸造了英雄人格;见诸于个人的生命情调上,便引发了具浪漫主义色彩的“魏晋风度”。在“气”论的笼罩下,汉唐有如此盛世与如许人物,又岂可以因无法用“理性”予以范围而轻忽之?
两宋之后,以程、朱为代表,推重“理”论。“理”论所强调的,本是先验理性。在程、朱力求将之置于在认知的层面上可以接受的情况下,亦可作知识理性看。“理”论或“理”性所关切的,是公共的秩序与规则。在程、朱赋予“理”以形上意义之时,“公共”的东西具有绝对置上性。个人禀赋、个人才情被视为“形气之私”。故每个个人必须“变化气质,”由是而成贤成圣。显然,“理”论更看重圣贤气象。圣贤追求,作为个人的内在精神追求,无疑具有很高的价值。这一点,牟宗三先生等辈,有充分的肯定。然而,当着这种追求被赋予公共意义时,它毕竟忽略了“殊相”与个性;当着这种公共的东西被赋予知识的、从而是定然性的意义时,它甚至变为死板、划一的,外在强制性的东西了。
在与郑、孔二氏和程、朱二子的不同解释框架及其开显的不同意义的比较中,吕大临(暨其师张载)的注疏便显得有其独特处。如上所说,吕子亦取“气”论,然毋予于“气”论带出的神秘的感通论。他关切的是“气”论所认可的气化宇宙的流动性与变动性(所谓“生生不已”)。由流动的暂驻而有“中”。吕大临称“‘天命之谓性,’即所谓中”,“(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中者,性与天道也”,即指此。此“中”为“性”,有别于以“理”为“性”者,“理”是定然如此的,不处变动中的;“中”却是指称一种存在状态,它是不定的,可变动的。故吕大临又以“时”论“中”而称“时中”。“时中”的概念是与具体性、生成性和历史性相联系的。所谓具体性、生成性是指的,道德(精神追求)问题不是一个悬空的“理”的问题,而是一件一件该做的“事”的问题;在把道德问题归结为“理”的情况下,它变成了确定不变的准则,而在把它看作为一件一件该做的“事”的情况下,它是日新日日新的,即不断生成的。正是借这种“生成”性,我们才可以理解《中庸》“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与天地参矣”这类非知识性话语。依此可见,吕大临的《礼记解·中庸》,显然更接近《中庸》原意。所谓历史性则是指的,既然在宇宙大化中任何一种存在状态以及它的确当性都是具体的、与时间相联系的,而非超越时间定然如此的,此即意谓可以容纳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以往的东西作新的解释。这一点所表明的,是吕大临以“中”论“性”凸显“时中”,其实更具解释学的意义。当然,吕大临杂于张载关学与二程洛学之间,不少提法自有不一处。吕子之《中庸解》,亦在为朱子所吸纳与消化之后,被遮盖了。然而,吕子疏解之独特价值,却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