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中国石化600028务工转正
(2015-11-18 07:51:34)
中原油田的劳务工是怎么产生的呢?那要追述到1991年。由于当时油田人员紧张正用着很大的一批当地协议工,但是这些协议工的素质良莠不齐,所以当时油田领导就把我们这一些油田子女招为代培工(当时的局长曾许诺为三年转正,后来换了个局长此事无人过问了。听说新局长把代培工转正的指标卖了)。按规矩,代培工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是要转正的!中原油田的领导他们不想给代培工转正!怎么办呢?他们就想到了劳务工这个名词.然后,拿着这些代培工的档案,去省劳动部门以代培工的名义要正式工名额,回来后一部分分给他七姑八姨,一部分做空头工资从中套取现金!代培工就着样在1996年变成了劳务工。九三届中原油田技校生本来是最后一批包分配的,由于局长把指标卖了,也成了劳务工。随着油田的不断改革,中原油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不招全民合同工的原因,现在油田内部招的大都是劳务合同工,主要由中原油田属下的中友、中原劳务公司招聘。
劳务工都在从事油田生产一线最危险、最艰苦、最脏最累的工作。许多劳务工在同一个单位、同一个岗位一干就是十几年!这些岗位都是油田生产主营业务、长期并伴随油田共存亡的岗位。在生产中劳务工是绝对主力!全中原油田1万8千名劳务工在各个岗位撑起了中石化中原油田这片天空!
劳务工是工作中的主力,然而在工资和福利待遇上和正式的全民制合同工天差地别,工资是全民制合同工的一半到三分之二,医疗保险只报销全民制合同工的一半,退休后退休金也是全民制合同工的一半!
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这是一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同时也是一部保护弱者的法律。而中石化中原油田是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呢?它们将中友、中原劳务公司独立出来,让原来属于中原油田的劳务工再与中友、中原劳务公司签合同。今后劳务工就与油田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劳务工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被中原油田抛弃了!!!!!在中石化中原油田连续工作十几年的工龄就这样作废了!!!!中石化中原油田就这样规避《劳动合同法》!!!!!
劳务工们继承了父辈们兢兢业业不畏艰险的工作作风来支援油田建设,在平凡而艰苦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七八年,由当时青年变成了中年人。在这十来年中干的是最辛苦的活,拿的是最低的薪水。在前线干了十七年的劳务工每个月工资600-800,合同工1200-1500,一般干部年薪5-10万,科级以上几十万不等!!!曾经一度被那些正式职工称为“廉价劳动力”!说真的劳务工们连那些农民工都不如,他们家里还有地,劳务工有吗?如今劳务工正值“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极大。工资水平处在很低的水平,尤其是在这物价飞速上涨的阶段,我们连最起码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生活已让劳务工们很疲惫。十七大的召开以及“新劳动法”的实施,让劳务工们内心十分激动,也看见了一丝曙光,终于等到了出头的日子,可是油田非但不按“新劳动法”执行,反而将两个劳务公司
独立了,现在我们成了莫名其妙的“派遣工”。为了逃避“劳动法”和他们的利益中石化的领导想此办法,真的是太聪明了。
如今劳务工们更没有保障了,干了今天不知明天会到哪里去。
2楼:xl6942 2009-07-07
中原油田的分配制度是肥了少数人,坑了大多数。油田的高新阶层掌控油田分配大权,随意将科,处级以上干部纳入年薪,每年几十万收入,岂不知国有资产通过劳动者的汗水挣来的利润大都进了这些人的腰包,真正的劳动者(包括劳务工)的收入低的令人吃惊,差距都在数倍乃至数十倍,职工(包括劳务工)岂能长期容忍!由劳动法在,联合起来,以法律为武器,向油田讨要公道!劳动者一定会胜利!那些“寄生虫”早晚会被“铜臭”淹死,那是劳动者的血汗,那是国家的资产!
3楼:xingjzs 2009-11-26
近日,中原油田下发了《引进高技能人才试行办法》的通知,这个文件对于在岗劳务工无异于是件天大的喜事,所有劳务工都为之欢欣鼓舞。细读文件之后,我发现文件对引进范围做出了严格规定,对引进人才的条件更是苛刻。
在油田连续务工5年以上的劳务工必须符合六个条件之一方可引进,笔者认为确定的引进范围和条件均为不平等。引进范围限定在油气主业和石油工程单位主体工种从业的劳务工和在油田主要一线队伍担任基层领导职务的劳务工。油田的主体工种固然重要,难道生产辅助单位和后勤保障单位的工种就是次要的吗?没有生产辅助单位的有力配合,没有后勤保障单位的支持,油气主业工作如何进行?油田离开这些单位能够正常运转吗?
身处生产辅助单位和后勤保障单位的劳务工虽然没有油气主业和石油工程单位的劳务工辛苦,难道就可以说他们不辛苦吗?举一个例子:油田的油气主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中,劳务工占了大多数。他们为了油气上产不辞辛劳、披星戴月奔波在百里油区,夏天一身汗、冬天一身霜。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他们勇往直前、敢于斗争,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保卫着油田的财产,油田的一位领导曾经说过,中原油田的油一半是产出来,一半是保卫人员保出来的。如果没有过硬的素质,如果没有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如果没有对企业的忠诚,他们无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青春年华书写油区治安稳定的华丽篇章。他们优秀吗?他们很优秀!他们是人才吗?他们肯定是人才!
环卫劳务工用自己的汗水美化着油田的每条街道和每个小区;
幼教劳务工甘愿做“花下肥泥巴”滋养祖国的花朵;
110巡警劳务工用自己的忠诚守卫着油城的平安;
交警劳务工用透支健康换来了道路的畅通;
厨师劳务工用高超的厨艺为大家加工可口饭菜;
司机劳务工每天奔波在油田生产的各个站点,为油田的发展做着贡献;
保安劳务工用自己辛勤的付出换来了千家万户的平安;……难道他们都不辛苦?难道他们不是人才?难道他们就不该引进?
在引进条件上更是将绝大多数劳务工拒之门外。每年油田评选“油田劳动模范”时,只是适当考虑劳务工的比例,十几年来,劳务工当选油田劳动模范”者屈指可数;获得“五一”劳动奖章更是无从谈起;获得集团公司(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和技术比赛获得金、银、铜牌或者规定奖励名次的又有几人;取得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少之又少、条件之六:连续在队长、副队长,书记、副书记、技术主办岗位工作满三年者。请问油田领导,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油田不就曾经下发过文件,明确指出了劳务工不得在管理岗和关键性技术岗位工作。现在又把这个作为一个条件,是不是有故意之嫌呢?本人曾经在基层担任了近六年的队长职务,就是因为08年的一纸文件就将我解聘,因为是劳务工的原因,我在任职期内不能正常评定职称,管你有多大能力就是不给评,这公平吗?
劳务工,这个令我恨之入骨的名称,十几年前,我们93级技校生被油田时任领导强加于身的耻辱称号。就因为我们是劳务工,我们处处受到限制,处处低正式工三等,工资,福利自不必说,年底评先的时候也仅仅是适当考虑劳务工的比例。可悲啊!可气啊!难道劳务工不是人吗?油田的两万名劳务工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油田的建设和发展贡献着自己的青春,贡献着自己的智慧,挥洒汗水努力工作,毫不夸张的说,中原油田的一大半是劳务工建设起来的,但是他们又是油田的最底层,公理何在?!
这次劳务工可以转正了,油田领导应该从全油田来考虑问题,不应该把目光就局限在油气主业和石油工程单位上,如果劳务工都转正了,他们的干劲将是多么的足,油田将多么和谐,职劳务工和他们的家属将如何对你歌功颂德,劳务工将感激你们一生。我们93级技校生毕业的时候没有分配,我们给父母增加了多少负担,增加了多少忧愁,增加了多少痛苦;我们自己到现在还想不通,到现在还在痛恨着那个众矢之的,天天都在诅咒他,网上诅咒他的帖子何其多。
请油田领导全盘考虑,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睦、稳定、和谐,我们油田才能更稳定、更和谐,油田的建设和发展才能更有力。
劳务工都在从事油田生产一线最危险、最艰苦、最脏最累的工作。许多劳务工在同一个单位、同一个岗位一干就是十几年!这些岗位都是油田生产主营业务、长期并伴随油田共存亡的岗位。在生产中劳务工是绝对主力!全中原油田1万8千名劳务工在各个岗位撑起了中石化中原油田这片天空!
劳务工是工作中的主力,然而在工资和福利待遇上和正式的全民制合同工天差地别,工资是全民制合同工的一半到三分之二,医疗保险只报销全民制合同工的一半,退休后退休金也是全民制合同工的一半!
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这是一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同时也是一部保护弱者的法律。而中石化中原油田是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呢?它们将中友、中原劳务公司独立出来,让原来属于中原油田的劳务工再与中友、中原劳务公司签合同。今后劳务工就与油田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劳务工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被中原油田抛弃了!!!!!在中石化中原油田连续工作十几年的工龄就这样作废了!!!!中石化中原油田就这样规避《劳动合同法》!!!!!
劳务工们继承了父辈们兢兢业业不畏艰险的工作作风来支援油田建设,在平凡而艰苦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七八年,由当时青年变成了中年人。在这十来年中干的是最辛苦的活,拿的是最低的薪水。在前线干了十七年的劳务工每个月工资600-800,合同工1200-1500,一般干部年薪5-10万,科级以上几十万不等!!!曾经一度被那些正式职工称为“廉价劳动力”!说真的劳务工们连那些农民工都不如,他们家里还有地,劳务工有吗?如今劳务工正值“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极大。工资水平处在很低的水平,尤其是在这物价飞速上涨的阶段,我们连最起码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生活已让劳务工们很疲惫。十七大的召开以及“新劳动法”的实施,让劳务工们内心十分激动,也看见了一丝曙光,终于等到了出头的日子,可是油田非但不按“新劳动法”执行,反而将两个劳务公司
独立了,现在我们成了莫名其妙的“派遣工”。为了逃避“劳动法”和他们的利益中石化的领导想此办法,真的是太聪明了。
如今劳务工们更没有保障了,干了今天不知明天会到哪里去。
2楼:xl6942 2009-07-07
中原油田的分配制度是肥了少数人,坑了大多数。油田的高新阶层掌控油田分配大权,随意将科,处级以上干部纳入年薪,每年几十万收入,岂不知国有资产通过劳动者的汗水挣来的利润大都进了这些人的腰包,真正的劳动者(包括劳务工)的收入低的令人吃惊,差距都在数倍乃至数十倍,职工(包括劳务工)岂能长期容忍!由劳动法在,联合起来,以法律为武器,向油田讨要公道!劳动者一定会胜利!那些“寄生虫”早晚会被“铜臭”淹死,那是劳动者的血汗,那是国家的资产!
3楼:xingjzs 2009-11-26
近日,中原油田下发了《引进高技能人才试行办法》的通知,这个文件对于在岗劳务工无异于是件天大的喜事,所有劳务工都为之欢欣鼓舞。细读文件之后,我发现文件对引进范围做出了严格规定,对引进人才的条件更是苛刻。
在油田连续务工5年以上的劳务工必须符合六个条件之一方可引进,笔者认为确定的引进范围和条件均为不平等。引进范围限定在油气主业和石油工程单位主体工种从业的劳务工和在油田主要一线队伍担任基层领导职务的劳务工。油田的主体工种固然重要,难道生产辅助单位和后勤保障单位的工种就是次要的吗?没有生产辅助单位的有力配合,没有后勤保障单位的支持,油气主业工作如何进行?油田离开这些单位能够正常运转吗?
身处生产辅助单位和后勤保障单位的劳务工虽然没有油气主业和石油工程单位的劳务工辛苦,难道就可以说他们不辛苦吗?举一个例子:油田的油气主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中,劳务工占了大多数。他们为了油气上产不辞辛劳、披星戴月奔波在百里油区,夏天一身汗、冬天一身霜。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他们勇往直前、敢于斗争,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保卫着油田的财产,油田的一位领导曾经说过,中原油田的油一半是产出来,一半是保卫人员保出来的。如果没有过硬的素质,如果没有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如果没有对企业的忠诚,他们无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青春年华书写油区治安稳定的华丽篇章。他们优秀吗?他们很优秀!他们是人才吗?他们肯定是人才!
环卫劳务工用自己的汗水美化着油田的每条街道和每个小区;
幼教劳务工甘愿做“花下肥泥巴”滋养祖国的花朵;
110巡警劳务工用自己的忠诚守卫着油城的平安;
交警劳务工用透支健康换来了道路的畅通;
厨师劳务工用高超的厨艺为大家加工可口饭菜;
司机劳务工每天奔波在油田生产的各个站点,为油田的发展做着贡献;
保安劳务工用自己辛勤的付出换来了千家万户的平安;……难道他们都不辛苦?难道他们不是人才?难道他们就不该引进?
在引进条件上更是将绝大多数劳务工拒之门外。每年油田评选“油田劳动模范”时,只是适当考虑劳务工的比例,十几年来,劳务工当选油田劳动模范”者屈指可数;获得“五一”劳动奖章更是无从谈起;获得集团公司(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和技术比赛获得金、银、铜牌或者规定奖励名次的又有几人;取得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少之又少、条件之六:连续在队长、副队长,书记、副书记、技术主办岗位工作满三年者。请问油田领导,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油田不就曾经下发过文件,明确指出了劳务工不得在管理岗和关键性技术岗位工作。现在又把这个作为一个条件,是不是有故意之嫌呢?本人曾经在基层担任了近六年的队长职务,就是因为08年的一纸文件就将我解聘,因为是劳务工的原因,我在任职期内不能正常评定职称,管你有多大能力就是不给评,这公平吗?
劳务工,这个令我恨之入骨的名称,十几年前,我们93级技校生被油田时任领导强加于身的耻辱称号。就因为我们是劳务工,我们处处受到限制,处处低正式工三等,工资,福利自不必说,年底评先的时候也仅仅是适当考虑劳务工的比例。可悲啊!可气啊!难道劳务工不是人吗?油田的两万名劳务工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油田的建设和发展贡献着自己的青春,贡献着自己的智慧,挥洒汗水努力工作,毫不夸张的说,中原油田的一大半是劳务工建设起来的,但是他们又是油田的最底层,公理何在?!
这次劳务工可以转正了,油田领导应该从全油田来考虑问题,不应该把目光就局限在油气主业和石油工程单位上,如果劳务工都转正了,他们的干劲将是多么的足,油田将多么和谐,职劳务工和他们的家属将如何对你歌功颂德,劳务工将感激你们一生。我们93级技校生毕业的时候没有分配,我们给父母增加了多少负担,增加了多少忧愁,增加了多少痛苦;我们自己到现在还想不通,到现在还在痛恨着那个众矢之的,天天都在诅咒他,网上诅咒他的帖子何其多。
请油田领导全盘考虑,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睦、稳定、和谐,我们油田才能更稳定、更和谐,油田的建设和发展才能更有力。
前一篇:欢迎您在新浪博客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