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取 消公务和业务招待费势在必行

(2015-07-03 10:53:46)
标签:

   取 消公务和业务招待费势在必行

 

       有两则新闻放在一起读,可以从某个方面便于说明,取消公务和业务招待费的必要性.

       一则是:近期,湖南省两有纪委严肃查处了永州市"4.29"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导致一个人非正常死亡问题.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向曙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免去其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6月27日<新京报>)

       另一则是:国家审计署6月28日发布的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记情况显示,被审计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14家中央企业,除普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内部管理混乱等方面的问题之外,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其中,中电投集团下属企业竟然花费1753.66万元购买高档酒.(据6月29日人民网)

      你看,都是公务或业务招待费惹的祸!前一则因为公务接待导致一人陪酒身死.并且这种悲剧时有发生,此前就有报道称,安徽祁门县警察朱璘也是因陪酒身亡.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还把朱璘的死当作"因公牺牲",一次性补偿130万中,70万元为因公牺牲的抚恤补偿,纳税人的钱也用得太冤枉了吧?后一则仅业务招待的高档酒就花掉1700多万元,如果再加上其它的业多招待费,这个数目不用说,一定是惊人的天文数字.国有企业,故名思义,是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按理,这些国有企业无权大手大脚地支配如此高昂的所谓业务招待费的,把国有企业当作"私家银行",任意挥霍,做为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国资委,应当站出来承担管理监督责任,查查监管漏在那里,与时倶进,认真研究,切实织密\织牢监管网;审计部门必须主动出击,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担当起审计监察责任,做好审计工作.

       实践证明, 要防止公务或业务招待费所引发的各种腐败问题,釆取什么监管措施都是收效甚微,甚至是徒劳的,不管用的,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会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采取各种对付办法,如中央八项规定出来以后不照样出现上面的情况吗?还不如来个釜底抽薪,彻底地取消公务或业务招待费呢!不要再让它成为腐败的温床,继续滋生腐败,祸国殃民,成为"唐僧肉",继续任人宰割,败坏社会风气,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实际上.公务或业务招待费的设立就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它所带来的危害是显然易见的,除了成为各种腐败的温床以外,还败坏了党风\民风,吃坏了胃,喝死了人.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比如,下级单位和部门为了迎接上级单位和部门的检查考核,不脚踏实地的在做好工作上下功夫,而是弄虚作假,想方设法地掩盖事实真相,着力点只放在如何招待好,保证能吃好\喝好上,走时,还得奉送土特产,甚至现金.总之,要使上级单位和部门能心满意足,满载而归.让他们"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好说什么,正所谓"工作好坏,看招待"是也.为什么有时检查人员前脚迈出,后脚就发生如安全等问题呢?,以"招待好坏论英雄",是有很大系的,也可以说,这就是"招待费惹的祸".

        再者,设立公务或业务招待费也没有必要.因为公务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出门在外公干,除了正常的工资收入以外,还有数额不等的出差费\各种津贴,足以保证公务或业务需要,如果级别比较高的公务员或管理人员,不仅保证各种正常支出,而且还会绰绰有余,成外工资以外的一笔可观收入,"当官不发财都不行",这是体制\特权范畴,另当别论了.更何况,各级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不应该拿了"主人"的工资和各种津贴以外,还要额外再拿"主人"的钱,增加"主人"的其它负担,这是很没道理的.并且,公务往来也是公务员们的工作范畴,职责所在,也不应再拿"主人"的钱来"吃吃喝喝",甚至喝出人命来,让"主人"成了"冤大头"啊!笔者孤陋寡闻,不知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能像我们国家的"主人"那样大方?实际上,不是大方,"主人"并不富有,应该是出于无奈吧!

       既然,靠"吃吃喝喝,是搞不好工作的",只能滋生各种腐败,那么为什么不借时下的反腐败东风,取消公务和业务招待费呢?

       我认为,要想彻底铲出腐败,就必须先铲出腐败滋生的土壤,无疑,公务和业务招待费就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取消公务和业务招待费势在必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