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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女教师杀害学生案  一直正常工作的教师竟鉴定成精神病  太龌蹉!!

(2013-10-07 11:27:57)
标签:

校园

女教师

杀害学生

被精神病

疑点重重

分类: 江苏校园杀童女教师被精神病

江苏常州女教师杀害学生案  一直正常工作的教师竟鉴定成精神病  太龌蹉!!

20121212(周三)上午8时许,金坛市城西小学美术教师吴丽青(女)在该校美术室(1),以画画为由将女同事史的儿子,该校六(1)班学生王楷元诱骗至该美术室内,趁王楷元调颜料时,用绳子扼勒其颈部致死,而后关好门逃离现场。事发当时其他美术教师离校出外开会。

人民的女教师为何如此残忍下得了毒手呢?事情追溯于2010年,受害人母亲史某评职称,有关个人荣誉证书的重要材料丢失,种种迹象显示吴拿走了那些材料,气愤之极,史某及办公室同事当面不点名咒骂羞辱了吴并将情况汇报校长。不久,同办公室另一同事的当面质询,吴确知了被大家认定偷材料是其所为,表示大不了鱼死网破并扬言报复。因此事,同事对吴都敬而远之,吴在城西小学被彻底孤立。而吴丽青本身性格心胸褊狭,爱说谎,好记仇,没有知心朋友。偷同事职称评定的重要材料,在职场中的性质是非常卑鄙恶劣的,此事的曝光,让吴丽青在学校难以立足。吴丽青连和自己的婆婆为一点琐事争执了,都一直想报复,何况与同事史萍的重大矛盾。

成功杀害小孩后,这个一直正常教学,案发前几天还上了公开课的女教师,竟然在多方面的作用下“被精神病”,拿到了免死金牌。依据竟是凶手为推卸责任、隐瞒真正动机的谎言—— “被害人母亲将她的情感隐私公布于众,而怀恨报复”。司法机关不调查核实真正动机,导致鉴定建立在空中楼阁上。

吴丽青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因琐事与同事积怨,即产生报复杀小孩的恶念,有预谋,有准备,等待时机实施报复行为,作案之前经过了预谋准备。如,其①有预谋:早就准备好了合适的绳索并藏于手提包、精妙地选择时机;②对作案环境辨认很好:她将被害人带离教室并多叫一个学生作掩护、精心安排布置作案地点等;在案发后当日和次日的口供中能够正确详述其行为经过;③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作案后逃离现场,被捕后千方百计地编织谎言为自己辩护:隐瞒真相,掩盖真正作案动机;她主动说出自己患有“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后期翻供,又描述成毫无预谋的过激杀人,还编造受幻听指令杀人,及对案情选择性失忆,诈病表现明显。④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她知道杀人要负刑事责任,表示行为是错误的,报复小孩子不应该,愿意负担经济赔偿。总之,很明显,吴丽青对自己的作案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是完整的。

奇怪的是,吴丽青隐瞒真相(隐瞒“偷材料事件”矛盾,诈病行为和大量谎言等)的一系列拙劣行为,竟然如愿以偿地影响了鉴定人对于事实的逻辑判断。

司法机关对有明显证据的核心现实矛盾怠于审查核实,轻易相信凶手所说史传其隐私是报复杀人动机,也是影响鉴定人的判断的重要因素。而鉴定人无视被害人方面的质疑意见,罔顾事实,不严格依据国家标准,胡乱诊断,在本案中体现的淋漓尽致!!这些咄咄怪事,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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