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调查表》
(2022-06-11 21: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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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调查居民自费项目尊重民意勤政 |
分类: 身边人和事的记述 |
毗邻但建成晚于丽景苑数年的丽景翠园小区却在待旧改之列。此公布在丽景苑小区居民中引起了
轩然大波。
通过。至于居民中谁曾参与过该次意愿调查,没人承认。有关部门、领导也三缄其口。只是答应
给六天时间再做全体业主居民的意愿调查。
互相告知,抓紧填好表,按时汇拢上报。并且居委会领导强调了:按照《淄博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生成机制》(淄建发(2020)193号)中“项目生成的群众基础条件”的规定:同意改造的居民户
数占小区内居民总户数的90%以上;自身消费项目居民同意出资的户数要占改造项目居民总户数的
80%以上。
基础类改造内容,“自来水户表改造,居民自费”;“用电户表改造,居民自费”;“对入户端
外供暖管线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按照供热单位标准缴纳改造费用)”。完善类改造内容有“加
装电梯并承担费用(无政府补贴)”。
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住建部副部长黄艳解释:“涉及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
日常生活保障的基本设施的基础类,在工作中要求“应改尽改”。政府财政资金主要是保障这一
部分。”的精神不一致。且仅供热就与《山东省供热条例》三十四条:“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
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
护、维修、更新,由用户承担。”之规定不符。很有有为公用事业三大国企脱责护航之嫌。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调查表》如此列入的居民自费项,究竟是谁出台的?
旧改内容,各居民小区情况不尽一致,可适情调整。
不会改动的硬性内容。谁会去调整?谁有权利调整?依据什么调整?确实不如有范表就按范表办
来的省事。这是勤政?
若因自费项目同意的居民不够80%就可以不改造,是尊重民意?
被用作居民自费项目已同意后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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