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门寺2014年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告
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培育僧才、住持佛法,经陕西省佛教协会审核,报请陕西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和中国佛教协会批准,法门寺定于20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农历九月初八至闰九月初八)举行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师七证:
男众部三师七证:
得戒大和尚为 上学下诚律师(中国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陕西法门寺方丈);
羯磨阿阇梨为 上界下诠律师(中国佛教咨议委员会副会长、福建太姥山平兴寺住持);
教授阿阇梨为 上明下光律师(台湾“中国佛教会”副理事长、海明禅寺方丈)
女众部三师
得戒尼和尚为 上如下妙 律师(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福州市地
藏寺、崇福寺方丈)
羯磨阿阇梨为 上心下亮 律师(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三明市沙
县天湖净寺住持)
教授阿阇梨为 上吉下祥 律师(陕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云居寺西
五前台住持)。
二、 传戒时间:公历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农历九月初八至闰九月初八)。
三、 传戒地点:男众设在驰名中外的法门寺;女众设在华严寺。
四、 受戒者条件:
1. 求戒者须信仰具足,道心坚定,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2. 年龄20~59岁(不包括60岁);
3. 六根具足,身心健全(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4. 曾有婚史者须已离婚、丧偶;
5. 能背诵早晚功课、毘尼日用;
6. 男众剃度一年以上,女众剃度二年以上。
五、 邮寄资料
1.受戒申请表:
求戒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僧装照片2张(背景白色)。身份证复印件2份(贴在戒表上),由推荐寺院及当地佛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其他资料:
(1) 剃度师戒牒和身份证复印件。
(2) 剃度本师号条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一寸免冠僧装照片2张(背景白色)
(5)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表复印件。
(6)曾有婚史者,请附离婚证复印件或丧偶证明复印件。
(7)未婚(单身)证明复印件。(无论有无婚史均需要)
(8)所在常住寺院同意受戒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9)本人有效邮寄地址。(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要求单独写在一张白纸上,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收信人、电话、邮编)。
3.邮寄地址:
男众寄: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法门寺 道亮法师 <收>,
邮
编: 722201,
联系人:道亮法师,电话:13379370333;
女众寄: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华严寺义修法师<收>,
邮
编:722201,
联系人:义修法师 电话:18966507615。
点击下载受戒申请表
六、 注意事项:
1. 传戒常住收到受戒申请资料后,将按中国佛教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戒律要求予以审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新戒凭通知书赴戒场报到。
2. 无通知书者恕不接待。
3. 新戒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以及全部复印件的原件请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赴戒场时随身带来。
4. 报到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5. 传戒常住还将组织面试及相关考核,通过者正式进堂受戒。
6. 本戒场为新戒提供食宿(牙刷、牙膏、毛巾自带)及三衣钵具,需缴戒费2000元。
7. 其它详细事项见录取通知书。
陕西省扶风县法门寺
2014年4月20日
附:号条范本
号 条
兹有求戒弟子法名ХХ,字ХХ,俗名ХХ,于Х年Х月Х日出生,系ХХ省ХХ市ХХ区(县)ХХ街道(乡ХХ村)人氏,于Х年农历Х月Х日Х省Х寺礼上Х下Х(和尚)法师披剃出家(现在ХХ省ХХ寺常住)。今遇胜缘,前来贵寺求大忏悔,授受三坛大戒,仰祈大德不弃慈悲摄受。
(常住寺庙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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