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醉酒
(2016-08-21 15:17:30)分类: 历史沉钩 |
刘伶,西晋沛国(今安徽宿州)人,字伯伦。 “竹林七贤”之一。曾为建威参军。晋武帝泰始初,对朝廷策问,强调无为而治,以无能罢免。平生嗜酒,曾作《酒德颂》,宣扬老庄思想和纵酒放诞之情趣,对传统“ 礼法”表示蔑视。
刘伶字伯伦身高只有六尺(合今1.41米),矮得出奇,而且面容丑陋,其貌不扬。性格放荡不羁,恬淡少语,朋友很少。但自从遇到阮籍、嵇康后,立即结为至交,携手入林,为竹林之游。
关于喝酒,竹林七贤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喝酒,但刘伶却独以酒而闻名,可见他的酒量之多。他的喝酒,或许同阮籍一样,是因为受逼于黑暗的政治,污浊的社会,但他确能沉醉在酒乡的混沌世界中,不像阮籍、嵇康是充满着愤懑之心的,阮籍甚至还在酒后吐了血。他喝酒的方式也是极其豪迈的。伴随着狂饮而来的,自然是行为上的放荡。
他的家庭是很穷困的,但他并不以为意,反而嗜酒如命。
《晋书》本传记载说,他经常乘鹿车,手里抱着一壶酒,命仆人提着锄头跟在车子的后面跑,并说道:“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把我埋葬了。”他嗜酒如命,放浪形骸由此可见。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跟镇上的人吵架,对方生气地卷起袖子,挥拳就要打他,刘伶却很镇定从容地说:“我这像鸡肋般细瘦的身体,那有地方可以安放老兄的拳头。”对方听了,笑了起来,终于把拳头放了下来。
有一次,他的酒病又发作得很厉害,要求妻子拿酒,他的妻子哭着把剩余的酒洒在地上,又摔破了酒瓶子,涕泗纵横地劝他说:“你酒喝得太多了,这不是养生之道,请你一定要戒了吧!”刘伶回答说:“好呀!可是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没法戒酒的,必须在神明前发誓,才能戒得掉。就烦你准备酒肉祭神吧。”他的妻子信以为真,听从了他的吩咐。于是刘伶把酒肉供在神桌前,跪下来祝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取过酒肉,结果又喝得大醉了。
从这骗取酒肉的事件,人们可以看到他滑稽多智、放荡不羁的一面。不但是人,就连鬼神也不放在眼中。
明朝冯梦龙《古今笑》中也说他 “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 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意即客人进屋找他,假如有人来讥讽他,刘伶大言不惭,他就傲然地说道:“天地是我的房屋,室内是我的衣裤,你们为什么要钻进我的裤裆里来?”)此外他更将这种境地,表现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酒德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