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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退居《石头记》批书人的地位后所做的工作

(2013-06-14 2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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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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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分类: 红楼文化

脂砚退居《石头记》批书人的地位后所做的工作

曹雪芹雕像

 

一、脂砚提供家史数据及建议小说发展的情节

脂砚退居批书人的地位以后,他不仅是批书而已,他比雪芹年长,当曹家在雍正(一七二八)六年被抄家的时候,他已经十四岁了,(照周汝昌推算,雪芹此时才仅五岁),有些家史数据,应该是他供给雪芹的。

脂批中常有这样语气的批语: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追昔,肠断心摧!

伤哉,作者犹记矮䫜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作者尚记“一大百”乎?叹叹。

这些当年的事,不一定是作者与批者共同经历,或者可以这样解释:“我以前告诉你的这些事,你还记得吗?”

再如三十二回宝钗生日,有一条批语: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

脂砚的事,自然是他告诉雪芹去写的。

关于提供家史数据一点,最主要的关键问题,在于雪芹的年龄。由于大家只知道雪芹死于乾隆壬午(一七六二)(周汝昌有雪芹死于癸未之说,相差一年),究竟活了多大年纪,讫无定论,目前大约分为两派:一派根据张宜泉诗注中说雪芹“年未五旬而卒”,则享寿可能到四十七、八,李玄伯、王利器等人力主此说,因为这样一来,雪芹就可能生于一七一五年,就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一派根据敦诚挽诗“四十年华付杏冥”,认为雪芹只活了四十左右年纪。周汝昌等力主此说,伹这样一来,雪芹不但不可能是曹颙遗腹子,也不可能亲身经历曹家的繁华生活了。周汝昌为弥补这一破绽,便提出曹家抄家后于乾隆初年曾一度中兴的说法,谓雪芹书中描写的,是此时情景,但此说颇难成立。

笔者是相信雪芹“享寿四十”之说的。雪芹未曾亲身经历曹家繁华时期,他所以能写《红楼梦》这部书,数据多靠耳闻,而非目睹。当然供给他家史数据的人绝不止脂砚一人,畸笏就是当然的一个。

靖藏本四十一回写栊翠庵妙玉治茶欵待诸人时,有眉批云:

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

此条与前举“矮䫜舫前”一条称“屈指二十年矣!”语气相同,但“矮”条属双行夹批,周汝昌说:“我又曾推断,凡双行夹批应都出于脂砚之手。如今回忆送茶、追怀酿酒,情事皆同,而一为脂砚,一为畸笏乎?这也是倚待仔细探讨的问题。”

按脂砚、畸笏批语,章法、句法、用词,感情相同者极多,周汝昌、吴世昌、赵冈等以前均举出不少,作为脂砚、畸笏是同一个人的证据。现在既知道不是同一个人,而畸笏批书之名后见,我们相信畸笏是有意无意的模彷。此一问题容当别论。但畸笏一般相信比雪芹大二十岁左右,如果畸笏就是曹俯,并且就是雪芹之父,邻当年的一些事,更不可能是共同经历,只能解释为“我以前告诉过你的这些事,还记得吗?”了。

其实曹家人口众多,那些年长的妇女,不论是主子或者奴才,抄家后回忆往昔,有如白头宫女话天宝遗事,那些琐琐碎碎的闺阁情事,雪芹一定从小就听到很多。曹家的奴仆,如书中描写的焦大一类人物,曹家主子的一本烂帐,他们最为清楚,反正已事过境迁,在茶余酒后,岂有不讲出来以资谈助的?

不过,做最有系统的家史数据提供,以便于小说撰写的人,当非脂砚莫属,因为他自居宝玉,同时又是小说的原始发起人。关于建议小说发展的情节一点,更无疑问。前节我们已说明脂砚是《石头记》最初的作者,他的许多构想,雪芹既系续作,就不能不接受。脂砚批书,充份了解故事和人物的将来,甚至八十回以后所谓“草蛇灰线,伏笔千里”的情节,他也了如指掌。

从小处看,脂砚对雪芹的意旨,无所不知,如“元、迎、探、惜”,他就批注是“原应叹息”,“卜世仁”,他就批注是“不是人”。有时一字之差,都提供意见,例如第二回“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一句,脂批:

后字何不直用西字?

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

这后一句大约是雪芹的回答,解释何以不用西字的原因。总之,由这些小地方,都能见出脂砚的认真情形。

由大处看,《红楼梦》全书的结构,主要人物的造形与结局,很可能都与脂砚有极大之关系。前面已说过前二十多回中有些回可能出于脂砚的初稿,对于《红楼梦》这样一部书来说,这些初稿的制定,其份量是远超过以后各回的。因为《红楼梦》是一部信仰“宿命论”的小说,特别是第五回“曲演红楼梦”,借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看到了金陵十二钗册文和听到了演唱她们身世结局的曲子,无异己规定了以后全书故事情节发展的路向。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书中女子的命运,是早经确定的。我们现在不妨如此说,即使雪芹不是根据脂砚的构想增删续写,至少也曾同脂砚共同商谈过如何发展情节。不仅此也,甚至在章回的划分方面,脂砚有时也有建议,例如《石头记》原来的第十七回写得很长,脂砚这样写道:

此回宜分二回方妥。

雪芹后来果然接受这意见,分为二回。

总之,从种种迹象和举证,我们知道脂砚曾在家史之提供以及小说情节发展士,对《红楼梦》的创作,向雪芹不断提出意见。

二、脂砚负责誊抄、整理及校对等工作

由雪芹同时及稍后的人的诗文杂记中,我们知道雪芹是个“嗜酒如狂”的名士派,像这种个性的入,写成了稿子,是不会耐烦去整理誊清的,刚好,脂砚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他就负责了这些工作,这从现在所存的几部脂评本,可以知晓一些梗概。

这些脂评本虽然都是过录本或再过录本,但大体上是按照原本的形式过录,由于它们之间正文、批语在形式与内容上都颇有参差,就反映了脂砚多么不厌其烦的再三从事誊抄整理的工作。

根据《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个本子,可知在一七五四年(雪芹死前八年),脂砚已经对已完成的稿子,做过抄阅再评的工作,因为甲戌本楔子中明白说出:“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样的话。

在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页,有条批语: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这表示在两年后的一七五六年,又做了一次大规模的整理校对王作。周汝昌称这一次为“三评”,这个说法是大家接受的。

庚辰本有七十八回,题称“庚辰秋月定本”,又在内页《石头记》书名下,注明“脂砚斋凡四阅评过”。从这些提示,我们知道在一七六○年,脂砚斋又做了他的第四次大整理。在整理时,常会发现有残破缺失的情形,他即注明,找机会要雪芹补足,如第二十二回末就有这样一条批语:

此后破失,侯再补。

对于一部几十万字的作品,这样再三、再四的誊抄、批校,不畏艰苦,这在《红楼梦》成书的过程士,实在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功绩。

三、脂砚、雪芹相互勉励合作愉快

在雪芹、脂砚生前,恐怕都没有想到《红楼梦>>以后会有风行一时、洛阳纸贵的情形,如程伟元的百二十回刻本序中所说:

……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

因为没有名利上的冲突,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版权或著作权的问题。这部书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名义发表,想必是二人商谈同意的结果。

我们现在能在批语中,看到他二人互相勉励,合作愉快的情形。  甲戌本十三回有这样两条批语:

批者:“作者自是笔笔不空。”

作者:“批者亦字字留神之至矢。”

又庚辰本二十一回,也有这样的批语:

批者:“真好述者述不错。”

作者:“真好批者批得出。”

有时脂砚体会到雪芹写得卖力,便加以慰勉:

……难为了作者了,故留数字以慰之。

脂砚是毫不吝惜他的赞美和勉励的,如甲戌本这一条:

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历来小说窠臼,阅其笔,则是庄子、离骚  之亚。斯亦太过。

后面四个字,可能是雪芹的谦虚,也可能是其它批者如畸笏的意见。

从以上的例子,我们大致可以知道脂砚、雪芹二人合作无间、互相勉励,十年如一日的情形了。

不过,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脂砚批书署年,止于己卯冬夜,到第二年庚辰秋天,整理誊抄出一部只有前八十回的《红楼梦》以后,雪芹、脂砚二人共同经营的工作,似乎就此停止了。我们亦知道雪芹在庚辰以后,还活了两年,这两年中他有没有继续写作后四十回的文字,是一个谜,此地姑置不论。但是脂砚呢?

由靖本“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的批语,使我们相信脂砚死在雪芹之后,那么己卯冬夜以后,他为什么不再继续批书的工作?同时为什么在雪芹死前的壬午春天开始,主要批书的工作转移到畸笏手士?脂砚此时如果没死,是离开了北京,还是卧病?周汝昌就怀疑“别去”二字,是指亡故呢,还是离别呢?种种问题,令我们对庚辰年以后的情形,不敢妄加推测。但是仅就我们已知的一些情形来看,所谓“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诗句,已不妨认为是雪芹和脂砚两人所共有的感慨了。

四、结论

本文探讨的重心,在抉发脂砚斋这个人对《红楼梦》的贡献。

他曾经协助雪芹写书,提供他所知道的家史数据,也曾建议小说的情节应该怎样发展。他三番五次对这数十万字的小说,作誊抄、整理和校对的工作,他也自始至终劝勉在贫困中的雪芹努力写作。

脂砚所以如此,是有特殊原因的,那就是因为他不但是《石头记》一书写作的原始发起人、初稿若干回文字的撰写人,同时因为书中主角宝玉有他的影子,有他的血肉。

我们强调脂砚的功迹,并不是要向“曹雪芹撰着红楼梦”的说法挑战,只是希望欣赏这部亘古名著的人,知道曹雪芹在撰着《红楼梦》的漫长过程中,有脂砚斋其人者,也曾为它付出了十年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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