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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以宝玉自居

(2013-06-10 15:24:56)
分类: 红楼文化

近半个世纪的红学考证史,说来令人有点啼笑皆非。当胡适推倒了一切附会的红学,建立了“家史、自传说”的基础以后,学术界已给予了绝对的承认。以后虽有对胡氏的说法在枝节士有所修改,但基础是未曾动摇的。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虽然许多地方特别强调不同意“妄人胡适”的看法,但胡氏“家史、自传说”却由他集其大成。看《新证》第五章《雪芹生卒与红楼年表》的结论:

可见曹雪芹的小说原是当年表写,脂砚斋也当年表看,我这样排列的笨办法,刚好是雪芹本意的复原……而他的小说,不独人物情节是“追踨摄迹”连年月日也竟是真真确确。

可知集大成之说不虚。但是“物极必反”,当两种脂批本影印流传和俞平伯《辑评》印行以后,大家越来越重视脂批,甚至越来越重视脂砚其人了。

关于“家史”方面,没有人怀疑《红楼梦》是以曹家痛史为背景写成的,不过,绝不至于如周氏所称“当年表写”那么纯粹的家史成份而已。

关于“自传说”方面,首先是吴世昌发难,继之是赵冈、陈毓罴等人,都怀疑书中的贾宝玉就是作者曹雪芹本人。大家都是从脂批得到启示。例如:十八回元春归省,书中说到“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时,有脂批:

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稍后写到贾妃命宝玉进前,携手拦于怀内时,脂批:

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

第三回书中描写宝玉的面貌是“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脂批:

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

很多证据,不再备举。所以吴世昌说:“宝玉不是雪芹自叙,作者用少年时代的脂砚为模特儿。”陈毓罢说:“脂砚斋是宝玉原型之一。”

吴世昌和赵冈还主张贾宝玉这个人物,是脂砚和雪芹二人的合传。笔者认为“合传”这名词不恰当。我只强调脂砚以宝玉自居,而且他的自居,是雪芹认可的,否则他不能公然批在书上。但根据我们对《红楼梦》家史成份的基本认识,我们须知道宝玉这个人物,也是一个家史成份并不纯粹的人物。

了解到脂砚以宝玉自居的事实,不但可以同前节所述脂砚是曹颙遗腹子的说法相互印证,同时对我们讨论的下面问题,有无比密切的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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