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2013-03-16 14:02:14)
标签:
化学分析文化 |
分类: 化学分析及管理 |
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及水分测定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和袋装浮选金精矿的化学成份及水分检测用样品的采取、制备和水分的测定。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批
为制备化学成分和水分含量分析样品而确定的金精矿取样批的量。
3.2
副批
将检验批划分成若干个部分,每一部分为一个副批。
3.3
检验批样品lot sample
取得的代表检验批的样品。
3.4
副批样品
3.5
份样
用取样装置一次从检验批或副批中取得的精矿。
3.6
测得值互相一致的程度。概率为95%时,精密度用二倍的标准偏差表示(β=2σ)。总精密度(βSPM)包括取样精密度(βs)、制样精密度(βP)和测定精密度(βM)
式中:
σS——以标准偏差表示的取样精密度;
σP——以标准偏差表示的制样精密度;
σM——以标准偏差表示的测定精密度。
3.7
4
4.1
4.2
4.3
4.4
表1
检验批量M ,t |
品质波动类型 |
||
大(δW≥2.5) |
中 (1.0≤δW<2.5) |
小(δW<1.0) |
|
最少份样数Nmin |
|||
M≤60 |
40 |
30 |
15 |
60 |
60 |
45 |
25 |
120≤M< 240 |
80 |
60 |
40 |
4.5
4.6
4.7
4.8
4.9
5 取样
5.1 取样工具
5.1.1
5.1.2
5.1.3
5.1.4
表2 取样铲规格及尺寸
编号 |
取样铲尺寸,mm |
容量,mL |
||||
a |
b |
c |
d |
e |
||
15 |
70 |
40 |
70 |
60 |
30 |
约180 |
10 |
60 |
35 |
60 |
50 |
25 |
约120 |
5.2 取样程序
5.2.1
5.2.2
5.2.3
5.2.4
5.2.5
5.3 份样数
5.3.1
5.3.2
5.4 份样的组合
5.4.1
5.4.2
5.5份样量
5.5.1
5.5.2
5.6 取样方法
5.6.1系统取样
在一检验批散装金精矿的装卸过程中,按一定的质量间隔或时间间隔采取份样。在第一个取样间隔内任意点采取第一个份样,不应在第一间隔的起点取样,以后按间隔取样。当按固定的间隔取至表1规定的份样数时,金精矿的装卸尚在进行,应仍按规定的间隔继续取份样、直至整批金精矿装卸完毕。
质量系统取样的取样间隔按公式(1)计算,保留整数部分。
式中:
△m -------两个份样间的定量取样间隔数值,单位为吨(t);
m ----------
Nmin------------
时间系统的取样间隔按公式(2)计算,遇小数则保留整数部分。
式中:
△T——取样时间间隔,单位为分(min);
m——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min——标准中规定的份样数;
——每小时装卸量,单位为吨小时(t/h)
5.6.2 分层取样
在一检验批浮选金精矿装卸过程中,按车厢上、中、下分为等高的3层,每层按规定份样总数的1/3均匀布点取样。上层份样采完后,卸去上层精粉,再采取中层份样,卸去中层精粉后,再采取下层份样。将采取的全部份样按5.4的规定混合份样。
5.6.3
浮选金精矿料面应在货车上基本水平,按表1规定的份样数计算均匀布点, 用取样钎从矿料面上垂直插入底部,旋转后抽出取样钎。
通常每车厢为一检验批,如检验批是由多辆货车交货时,每辆货车作为一个检验副批,应取的最少份样数按公式(3)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式中:n b——每辆货车应取的最少份样数;
5.6.4
将一检验批的浮选金精矿卸载在一片干净清洁、平整、不会带来外部污染的料场,用机械或人工搅拌数遍至均匀后,扒平矿堆使其高度小于1m,按棋盘布点法采集足够数量的份样,采样钎要从上垂直插至袋底部,旋转采样钎使钎内样品密度一致。按5.4 的规定混合份样。
5.6.5
用取样钎从袋装浮选金精矿取样,取样钎应能从上至下穿透包装袋,否则应采取其它的取样方法 。如果取样钎,可用取样钎直接从袋中取样。
△N≤
式中:△N——取样袋间隔;袋
n b≤
式中:
6 制样
6.1
6.1.1
6.1.2
6.1.3
6.1.4
6.1.6
6.1.7
6.1.8
6.1.9
图5 份样铲示意图
表3 份样铲规格和尺寸
编号 |
份样铲尺寸: mm |
料层厚度 mm |
容量mL |
|||
a |
b |
c |
d |
|||
5. |
50 |
30 |
50 |
40 |
20-30 |
约70 |
3 |
40 |
25 |
40 |
30 |
15-25 |
约35 |
1 |
30 |
15 |
30 |
25 |
10-20 |
约16 |
6.2
6.2.1
6.2.2
6.2.3
6.2.4
6.3 制样程序
6.3.1 制定制样方案。
6.3.2选择6.4中规定缩分方法,制备水分样品和成分样品。
6.3.3 制备水分样品应采取份样缩分法。制备两个水分平行样品,每个样品量不少于1000g,装入有密封盖的容器中。
6.3.4
6.3.5
6.4 缩分方法
6.4.1 圆锥四分法
将采取的检验批样品置于平整、洁净的缩分板上,堆成圆锥形,然后转堆。铲样时应沿着前一锥堆的四周铲样,第一铲为圆锥的中心,每铲沿圆锥顶尖均匀散落,不应使圆锥中心错位。以同样的方式至少转堆3次,使样品充分混匀。将锥顶压平,用十字分样板自上而下将样品分成四等份,将对角线的一半样品弃去,保留另外一半样品。重复上述操作数次,缩分至所需用量。
6.4.2 份样缩分法
将采取的检验批样品置于平整、洁净的缩分板上混匀后,铺成厚度均匀的长方形平堆,将平堆划分等分的网格。缩分大样不得少于20格,缩分副样不得少于12格。根据平堆的厚度选择合适的份样铲和挡板,从每一网格的任意部分垂直插入样品的底部,取一满铲的份样集合为缩分样。
6.5
成分样品经混匀缩分后装入样品袋中, 并附以标签注明:
a)编号;
b) 精矿品名、产地;
c) 车号或船号;
d) 取样、制样人员;
e) 取样日期;
f) 分析项目。
金精矿水分的测定方法
A.1
本附录规定了金精矿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金精矿水分的测定。
A.2要求
A.2.2 测定金精矿水分时,应严格控制干燥温度,以防其氧化分解。
A.2.3 测定金精矿水分时,避免将试样置于空气中冷却后称量,以防吸湿。
A.3设备
A.3.1 天平,精度为0.01g。
A.3.2 恒温干燥箱。
A.3.3 搪瓷干燥盘,要求表面光洁、耐热、耐蚀;并可容纳料层厚度不大于30mm试样。
A.4试样
A.4.1当用大样制备水分试样时,应制备两个水分样品,每个样品量不少于1000g。
A.4.2 当批量大、遇降雨等情况,检验批水分变化显著时,应从副样制备水分试样,记录各副批的质量。
A.4.3 烘箱内放置水分试样时,干燥盘不可摞放,以免造成交叉污染;上下分层放置干燥盘时,样盘底部必须保持清洁。
A.5 测定步骤
A.5.1称量干燥盘的质量(m 1)。
A.5.2将水分试样平铺于干燥盘内,厚度不超过30mm,立即称量试样(m 2 )。
A.5.3将盛有水分试样的干燥盘放入105±5℃的恒温干燥箱内、并保持这一温度不小于3h,从干燥箱内取出干燥盘趁热立即称量或在干燥器中冷却室温后称量。
A.5.4再将干燥盘放入干燥箱内,继续烘干1h,取出立即称量,重复上述操作,直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试样初始质量的0.05%。记录最后一次质量(m 3)。
注:热称量时,应用适当的隔热材料隔离称量盘,以免对天平产生影响。
A.6 结果的计算与表示
A.6.1 按公式(4)计算试样的水分含量Wi。
W i(%)= ×100……………………………………………(4)
式中:m1——干燥盘质量,g;
m2——干燥盘加湿样质量,g;
m3——干燥盘加干样质量,g;
A.6.2按公式(5)计算检验批的水分含量W。
W(%)= ×100%………………………………………(5)
注:W1、W2的允许差应不大于0.2%.
注:以上计算数值修约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A.6.3 当由副批制备水分试样测定水分时,检验批的水分含量按公式(6)计算。
W(%)= ×100%………………………………………(5)
式中:k——副批数;
Wi——第i个副样的水分含量,%;
mi——第i个副批的质量,t。
注:以上计算数值修约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金精矿 评定品质波动试验方法
B.1
本附录规定了金精矿品质波动的试验方法、评定方法及结果计算。
本附录适用于金精矿品质波动的评定。
B.2
B.2.1 金精矿品质波动是检验批内份样间金质量分数的标准偏差( ),表示金精矿的不均匀程度。
B.2.2 金精矿的品质波动受生产、贮存、运输等条件的影响发生变化,应定期进行品质波动试验 。
B.2.3 检验批量大的试验使用同一类型的精矿应不少于10批;检验批量小的试验应不少于5批。
B.2.4 按本标准规定的取制样要求进行样品的制备。
B.3
B.3.1
○ ○ A1B1 |
○ ○ A2B2 |
○ ○ A3B3 |
○ ○ A4B4 |
○ ○ A5B5 |
○ ○ A6B6 |
○ ○ A7B7 |
○ ○ A8B8 |
○ ○ A9B9 |
○ ○ A10B10 |
图B.1 检验批量大的试验方法
B.3.2
当日常取样方法取出的份样数不能满足试验要求时,应增加份样数,满足每个样品由相等数量的份样组成。
B.4
B.4.1 极差法
B.4.1.1
B.4.1.2所有极差的平均值 按公式(B.2)计算:
B.4.1.3份样间标准偏差 估计值按公式(B.3)计算:
-----取样、制样、测定的标准偏差
B.4.2
B.4.2.1标准差法用于检验批量小的金精矿试验。
B.4.2.2由B.3.2 试验得到的每批样品的数据,按公式(B.4)计算份样间的标准偏差。
B.5 结果的计算
试验所得总份样间标准偏差估计值的平均值按公式(B.5)计算:
式中:
—— 的个数。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金精矿 校核取制样精密度试验方法
C.1
本附录规定了校核金精矿取样总精密度的试验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金精矿取制样精密度的校核。
C.2
C.2.1
C.2.2
C.2.3
C.2.4
C.2.5
C.3
C.3.1检验批量大的试验方法
C.3.1.1
C.3.1.2 从下列两种缩分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进行试验。
XA11
图C1缩分方式1
XA11
图C1缩分方式2
C.4 试验数据计算(采用95%概率)
C.4.1 用缩分方式1试验数据的计算
C.4.1.1
C.4.1.2 计算出每个分析样品双试验测定结果的平均值( )和极差(R1)。
i——
j——
1、2—— 分析样品的测定结果。
C.4.1.3 算出成对样品A1、A2和B1、B2的平均值( )和极差( )。
C.4.1.4 算出A样和B样的平均值( )和极差( )。
C.4.1.5
C.4.1.6 计算极差R的控制上限。凡超出上限的数值应舍去。舍去后,应重新按公式C.7、C.8、C.9重新计算极差的平均值 、 、 及相应的舍弃数值上限,并予舍弃,直至所有数值均小于上限值为止。
C.4.1.7 算出按极差推算的测定标准偏差( )、制样标准偏差( )和取样标准偏差( )的估计值。
C.4.1.8 计算出测定精密度( )、制样精密度( )和取样精密度( ):
B.4.1.9按下式算出取样、制样和测定的总标准偏差( )和总精密度(
):
C.4.1.10 将 与有关标准规定的精密度进行比较。
C.4.2用缩分方式2试验数据计算
C.4.2.1 将一批金精矿的三个制备样品,四个测定结果用下列符号表示;
C.4.2.2 算出制备样品A1双试验测定结果的极差(R1)、成对制备样品A1和A2的极差( )、 A样和B样的极差( )。计算方法用C.4.1。计算可任取 和 ,但须前后一致。
C.4.2.3 算出极差的平均值 、 、 。
C.4.2.4 算出舍弃数值上限,并舍弃超过上限值数据;再重新计算极差平均值和舍弃上限,直至所有极差值都小于舍弃上限为止。计算方法同C.4.1。
C.4.2.5 算出按极差推算的测定标准偏差 、制样标准偏差 和取样标准偏差 的估计值。
C.4.2.6 算出测定、制样、取样精密度( 、 、 )及总精密度( )。计算方法同C.4.1。
C.4.2.7 将 值与本标准中规定的精密度进行比较。
C.5
C.5.1 试验的 值小于标准中的规定值,表明金精矿取样、制样和测定过程符合标准要求。
C.5.2试验的 值大于规定值时,应查找影响因素。并按附录B重新评价金精矿的品质波动 。在不能重新进行品质波动试验时,应增加份样数 。
C.5.3增加份样数,按公式C.25计算应取的份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