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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长期挂账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2016-12-19 13: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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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近年来,在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往来款项金额大、对象多、挂账时间长,由于长期未进行清理清收,许多已找不到当事人,特别是领导调离和财务人员更换后,现任会计说不清楚是什么资金,将资金拨给了谁或向谁借的款,现任领导后人不知前人事,不知道单位还有这样的往来款挂在账上;拨出的各项资金未及时报账核销造成长期挂账,且金额较大,有的挂账甚至在10年以上。    


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既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又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造成单位资产流失或政府失信。因此,这种核算管理上的漏洞,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    


对此,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由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往来账户管理制度或办法,实行债权债务责任追究制及限时办结制。同时,加强财会业务培训,使财务人员熟悉掌握财务管理各基本环节要求,增强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各有关部门要对往来款项从严监督,特别要对公职人员违规借款长期不还、通过往来账户隐瞒截留收入,偷逃税金,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应加强对往来款的管理,不能现任不理旧账,要将往来款的管理纳入制度化建设之中,严格控制往来款的规模及清收结算时间,对大额往来款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加强清收结算管理,特别是对拨出长期未核销的款项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清查,该核销的要及时核销,不能及时核销的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做出相应的账务调整。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严格控制,健全手续,落实责任及时清收。属于临时性往来借欠款的,要在一个年度内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除长期借款外,不得跨年度长期挂账。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支出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款项;确保往来账户准确、真实、合法。     


五、领导和财会人员工作调动时,财务手续必须交接清楚后,方能办理调出手续,杜绝往来款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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