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不死,爱情不灭
——我为什么爱《唇枪》
我上次有心有力追连载,还是在五年前,当时蹲在坑里每天抓心挠肝,五年过去了,故事依然卡在当年的位置,我倒是长了记性,告诫自己从此再不跳坑。
没错,现在的我被自己打脸了,还打得欢天喜地。并不是我好了伤疤忘了疼,而是遇到了坐坑观天也依然甘之如饴的好文。
《唇枪》这一枪着实稳、准、狠,打在了我看文看到几乎麻木的心口上,怦然作响。唇柔情似水,枪冷硬如铁,刚柔并济,甚美。
跨入腐门十来年,看过的原耽字数估计可以亿计,这是我第一次写长评,既是给亲爱的作者一些回响,也是借此写写自己臆想中的老虞和小刑。
1,关于理想
二十出头,身边站着貌美如花女友的刑鸣在走上那条熙攘大街之前,是断不会想到他在明珠台除了拼尽一身血肉实现父亲和自己的梦想之外,还会猝不及防碰见一个叫虞仲夜的男人,毕竟在故事开始之前,刑宇直的主播生涯看似无心插柳,却始终步步为营,沿着内心规划的轨迹日益精进。
彼时的刑鸣既是最穷也是最富的状态,没背景、没家世、非科班出身、一穷二白几乎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但他漂亮、有天赋、肯吃苦、初出茅庐又锋芒毕露,就像一柄刚出鞘的利剑,大杀四方却又不可掌控。名剑认主,于是他撞上了虞仲夜。
刚踏入明珠台的刑鸣如同一只失怙的小兽,单枪匹马闯入了茫茫荒原。刑宏已死,但他的梦想还活着,刑鸣血脉相承,肩上背负着它,将梦想变成了理想。
梦想之所以带着一个梦字,因为它遥不可及,而理想,却是触手可及的。一字之差,天壤之别,虞仲夜就像一只名匠的手,从石头里磨出了璞玉,又把璞玉琢成了名器。
大学之前,我曾极向往学新闻,针砭时弊,入木三分,解剖社会的肌理,渡己渡人。可随着对传媒行业了解程度的加深,我始终没有勇气踏出做一名新闻人的选择。
我不怕失败,却害怕失望。
苏清华不肯向世俗低头,于是头破血流。他一生清苦,空有满腹才华,遗憾的是,他的绝世神功只能囿于方寸之间,既不能果腹,也不能济世,换句话说,于己不能实现自我价值,于世不能实现社会价值。在我看来,人才的第一条标准就是有用,苏清华并非无用,只是现实太过暴殄天物,他想要成为匕首投枪,最后只化作了隔靴搔痒。苏清华值得敬佩,却不值得效仿。
反观同样被称作“老师”的虞仲夜,主流社会认可的成功人士,强势、圆滑、冷漠、风流,在娱乐浪潮里独占鳌头,相较于媒体人,他似乎更像一个商人,能够在各方角力的时候,时刻保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无论战场,还是情场。但他又偏偏对新闻领域青睐有加,一个精通书画音律的人在年轻时想必也曾文艺清高过,只是在岁月的打磨下,他迅速认清现实,选择了曲线救国。比起与资本合谋的说辞,我更愿意相信老虞的心底始终是“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如果说苏清华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出世高人,那么虞仲夜毫无疑问是大隐隐于市的入世强者。他有足够的资本保护刑鸣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理想,用这点星星之火逐步燎原。
小刑比老刑幸运,他不仅有并肩战斗出生入死的兄弟,还有愿意守护他理想的老虞,只要他做英雄,不要他做烈士。苏清华喟叹,理想已死,刑鸣偏不信邪,拼得一身剐也要绝地反击。只是剐没剐成,倒被老虞在床上操个半死,在床下,也算是费尽心机挫掉了他的傲气,单单留下了他的傲骨。
如果没有遇见虞仲夜,也许刑鸣敲破了老陈脑袋之后,就被直接扫地出门,再不见直播间里那个惊才绝艳的刑主播。如果没有遇见刑鸣,也许虞仲夜依然在新闻界寻寻觅觅,等着一个不知死活的傻瓜以一己之力扭转现状,实现他埋藏在心底不曾死去的理想。
因为相似,所以相惜,幸好,你们相遇。